草原之所以叫做草原,不是因为草多,是因为放眼望去,全是草。
格尔木出生的时候,作为整个部落族长的父亲已经有了八个女儿,所以对于他这个迟来的儿子,简直是欢喜欲狂。
他自小虽然也要学放牧,弓箭,骑马,但当真是同王子一般被宠爱长大。
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在全部族为他选武士,马术最好,功夫最好,身体最健壮,总共十八人成了他的亲卫武士。
出入跟随,快马如风,何等的肆意快活。
那时候,天是蓝的,草原是绿的,牛羊是成群的。
但突然一夜之间,父亲的结义兄弟不知为何同父亲争吵起来,而且还引了敌对的部族来偷袭。
父亲虽然老迈,但依旧上马举刀,砍死了那个背信弃义的叛徒。
但依旧阻拦不了部族被毁的命运,也阻拦不了他去往极乐天的结果。
格尔木忘不了那一夜,所有的帐篷都被烧了,平日照料他吃喝穿戴的妇人们被绑上了马车,勇士们被杀死,孩子们被拴在马后。
他曾以为会永远幸福下去的家园,毁了个干干净净。
达库是他的勇士头领,眼见来敌比整个部族人数还多,就直接把他敲晕了。
等他醒来,已经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马车通往大元,一个在族人嘴里很是复杂的地方。
据说大元有最美味的食物,有最美丽的姑娘,有最繁华的城池,当然也有最奸诈狠毒的商贾。
他在马车上晃悠了不知道多久,每次想要跳下去,都被全身无力恼得恨不得直接死掉。
达库在他耳边一遍遍劝着,他听不进去,他只想回去,回去报仇血痕,回去找回他的家园。
终于,马车停了下来,他也发起了高烧。这里没有人会像部族里照料他的阿妈一样给他煮马奶,没人管他死活。
一次次烧晕又醒来,恍惚间好似看见达库他们被拖走了,好似又看见什么人恶狠狠地挥着鞭子。
他慢慢连这些都感受不到了,他许是要去极乐天见父亲了
偶尔有那么一瞬,冥冥中有什么好似在拉扯他的灵魂,他下意识用尽所有力气抓住了什么。温热的触感,直接从手掌传到了他的心里
待得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农家院子里了。这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好像不是一家人,又好像相处特别亲近。
那个据说被他抓住了脚腕子,所以把他带回来的姑娘,对他真的很好。
她亲手给他做吃的,托付别人给他做衣衫,熬药给他治病,还给他梳理头发
对,梳理头发。
若是在部族里,怕是父亲看到要发很大脾气。
草原男人的头,女人是碰不得的,当然除了有养育之恩的女人。他娘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病死了,族里只有一个专门照料他的妇人有这个资格。为此父亲还赏了她一只金戒指呢。
但是,如今这个大元的姑娘,居然就那么自然的,一点也不避讳的打开了他的辫子,给他洗头发,给他梳辫子
他想拒绝,想喝骂,但话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去。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贪恋她神色里的那抹温柔。
是的,温柔。她是个温柔又和气的,说话的时候笑的很好看,手巧又善良,就是那个叫“高人”的小矮子很是惹人烦,她也不曾恼怒过一次。
还有那个穿了长衫,眼睛冷得厉害的男子,总是在她身边,碍眼的厉害。
好在他很快就走了,也更快的回来了
偶尔他也会想念,想念广阔的草原,成群的牛羊,慈爱的父亲,还有他的族人。
但这样的想念越来越少,他的眼里心里,越来越被这个山村,这个陆家院子,这个姑娘占据
若是没有仇恨需要血洗,若是他的根不在草原,他更想要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安静又温暖的地方,守着这个姑娘。
可惜
那个叫做高人的矮子,很是惹人厌烦。吃东西要同他抢,干活儿要同他抢,新衣服也要抢。
抢的他恼火,就忍不住会动手。
但矮子的功夫太好,就是骑马都比他厉害。
他不服气,虽然每次都是被痛揍,但他依然要打。
可恶的矮子,太奸诈
打他都是奔着胸背,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自己却总是“刚巧”被打在脸上。
所以,每次矮子都要围着他喜爱的姑娘扮委屈,然后分了大半的红烧肉。
但每次晚上,他喜爱的姑娘都会给他送药擦药,也会偷偷给他塞点心。
怎么办,他越来越爱这个叫老熊岭的地方了,他越来越模糊,想不起出生的草原了。
是不是忘记仇恨,留在这里,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但
达库他们找来了,他的亲卫勇士,部族里最强悍的汉子,如今瘦弱的如同春初的牛羊,而且各个带伤,被当做奴隶奴役了许久,一路逃
亡找到了他
终究,他还是不能留在这个安宁温暖之地,不能放下他的血海深仇,放下他的族人,放下他父亲的所有期望
最重要的是,这温暖之地的美丽姑娘,喜欢的不是他。
是那个眼里有冰刀,却总是望向美丽姑娘就融化的男子。
他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只知道他不一般。他以一个强横的姿态护着美丽的姑娘,以至于让他连争抢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他不服气,不甘心。
终于那男人走了,美丽的姑娘很伤心,眼泪落在他身上,烫的他钻心的疼。
树下,调皮的风吹着,她在给他梳着头发,一下又一下。她以为他不懂大元话,她说了很多,说她想念那个人,说她的迷茫和不安。
他却是什么都懂,唯独不懂他心里为什么这么疼。
他转身,单膝跪地,吻了他的裙角,以生命许了诺言,“我愿娶你为妻,终生只爱你一个,待你若眼睛若珠宝,至死方休。”
美丽善良的姑娘不知道,他许下的是何等重要的诺言。但奇迹的,他心里不再灼痛
寒冬腊月里,美丽善良的姑娘要及笄了,这在大元就是可以成亲的界限。
他冒着风雪进山,追了狼群两日夜,到底在群狼的眼皮子底下杀了头狼,取了他最锋利的牙齿。
当然不得不承认,能活着回来,还要感谢最讨厌的小矮子。没有他整日的“毒打”,他不会有这样的伸手。
美丽善良的姑娘心疼他进山,但还是把狼牙装进了贴身的小荷包,欢喜的他几日都不愿意合拢嘴巴。
过年了,开春了,草原的青草已经冒出来了,牛羊熬过了冬日,马上要开始长膘了。
离别的时候,不能再拖了。
达库每日都要催上好几次,兵器打好了,马匹也养的健壮,就等着他们飞身而上,奔去故乡,抢回属于他们的草场,牛羊,部族
但他舍不得,舍不得美丽善良的姑娘,舍不得淳朴热情的乡亲,舍不得安宁温暖的日子。
美丽善良的姑娘准备了那么多的成药,那么多的吃用之物,可惜,他能带走的只有一个包裹。
出了这片安宁之地,他要面对的将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但他不怕,因为他在这里积累了太多的力量。
临近草原的边界,有人已经等在那里。
那个男人果然是不一般,大元的未来主人,这也着实让他惊讶了一下。但更欢喜的确实那些铠甲武器,还有三个月的粮草供给。
这足以让他迅速组建一队骑兵,从小到大收服零散部落,聚集成群,打败仇敌,报仇雪恨。
他知道,那个男人有图谋,亦或者是看在美丽姑娘的颜面上。
但是他不在乎,他要变强,他要做草原王。
只有做了草原王,他才有能力同那个男人争夺美丽的姑娘。
他要给她最好的一切,给她喜爱的自由
厮杀,焚烧,聚众,一次又一次。
每次出战,他都要用那只木梳细细梳好辫子,如同美丽姑娘那般温柔。
而每战,他必定会赢,即便多少次鲜血横流。
部族越大,三百人,五百人,一千人,两千人
牛羊越来越多,三千头,五千头,一万头
勇士越来越强,所向披靡。
很快,大仇就报了,仇人的人头割下来祭拜了父亲,幸存的族人也都回到了身边。
但他依旧没有停下脚步,他要称霸草原,他要同那个男人并驾齐驱,他要美丽姑娘看到他的强悍
一日,突然传来消息,东海战事起,那个男人也要报仇。多好的机会啊,他千里飞奔而去,劫走了美丽的姑娘。
姑娘很生气,一路不肯同他说话,却也没有狠心伤害她。
到了部族,她居然同在老家一样忙碌的厉害。
带着他的族人用羊毛织出美丽的毛毯,用羊奶马奶,做出各色食物,用牛肉做出美味的肉干,用
他恍然明白,她是坚信那个男人会来接她的,所以她在赶时间,赶着给他留下一些东西,帮着他稳固他的草原,安坐王座
他想抱住美丽的姑娘,想告诉她,她是他认定的妻。
可是,他不能,因为她爱的是那个男人。
终于,那个男人来了,骑着马,乘着风,好似天下所有光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衬得他这个草原王黯然失色。
上天不慈,既然遇到这个姑娘,为什么把她赏赐给别人
美丽的姑娘抱了他,轻轻叫他,“弟,找个好姑娘成亲生子,快活过一辈子啊。”
他应了,找了很多姑娘,生了很多孩子,过了一辈子,唯一落下了“快活”俩字,他做不到
空悬王妃之位,一生无妻,广建庙累福德,修来世。
来世,他要更早遇到她,他要牢牢抓住她,他要她做他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