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专门住持召开的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与医科大学合同的问题。这件事情非常重要,而且也只有我熟悉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参加会议的除了分管卫生的副市长之外,还有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商委、市委法制办等单位的负责人。在会上我特地强调了合同的几个细节问题:一是我们现有医务人员的身份改变、后勤工作人员的安置问题。二是土地划拨的具体价格。三是市级减免的税项。
其实这个项目真正要操作起来也不是那么的简单,首先医大方面要到省卫生厅立项。其次他们要把我们现有的人员接收过去成为医科大学下属新医院的编制。还有就是我们现有的后勤工作人员如果不能被他们全部接收的话,这就涉及到这部分人的安置问题。
当然,我也就只是在会上谈主要的原则性问题,至于具体的事项,那就是下边这些人的事情了。而且今天还特地请来了市委法制办,他们的工作就是把握好合同的法律问题。
虽然董书记那样对医大的校长讲了,但是在真正操作的过程中,双方还是必须要以合同为基础,不然的话我们还签这份合同干什么
董书记的话其实也就是表明一种态度罢了,不然的话双方为何一致都认为在正式签约之前要反复磋商合同的内容
当然,如果今后双方在合同的执行上真的出了什么问题的话,肯定还是以协商解决为主的,毕竟这是公对公的事情,没有必要把事情闹到法庭上去。
其实民企与政府之间的合同纠纷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民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肯定是不愿意与政府打官司的。民企与政府打官司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这很可能会让这家企业从此再也拿不到官方的项目。
不过我从来都认为,在很多民企与政府的官司中,单纯就官司而言,往往都是政府会成为输家,因为政府的官本位思想过于严重,所以往往就会成为违反合同的那一方。
在我们国家,知法犯法早已经是一种普通现象。究其原因来讲其实很简单,说到底还是我们很多的官员法律意识薄弱,思想里面封建意识浓厚,“老子就是王法”这样的想法在很多官员的骨子里面根深蒂固地存在着。
所以,我从来不认为我们国家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经常就想,如果我们国家真的要建设成像西方国家那样一切都遵循法律行事,这起码还需要至少五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这说到底还是法治与人治的问题。如果进一步去分析的话,那就是体制的问题了。在我们现行的这种体制下,是不可能从人治完全地转换到法治上去的,因为中央集权体制与法治本来就是一种矛盾。
但是,对于一个民族众多、幅员辽阔、社会矛盾较重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中央集权却又似乎是唯一可行的体制,因为似乎只有这样的体制才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从而使得一个国家领土得以完整、人心得以凝聚。
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要有法律,这是约束公民最起码的准则。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的差异将会变得越来越小,说到底就是法律公平的原则是否能够得到真正体现的问题。
商业合同就是人们必须遵循的最起码的法律准则。所以我从来都认为,如果政府与民企在发生法律纠纷之后,而且政府方面有着明显的违约责任的话,那么政府的官员就应该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这才是推动法治建设最好的方式。可惜的是,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这样去做。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是可能比较复杂。
这说到底还是因为体制的问题,这个问题太过敏感,即使是上层也不得不小心翼翼。这是国本的问题。
当天,下边的人就拿出了一份合同的初稿。我看了后修改了几个地方,然后让他们传给医科大学方面。
很快地对方就把修改后的合同传回了。他们对合同的主要部分没有多少不同的意见,但是却对我们现有医院置换的问题提出了看法。他们认为,我们现有医院暂时不能拆迁,而我们现有医院的占地应该很具商业价值,所以他们希望我们直接划拨给他们两百亩土地,今后现有医院的土地拍卖所得应该属于医大方面,这样才能够作为他们接受我们市人民医院的条件。
我看了他们的这个要求后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即刻就给医大的校长打了电话,我告诉他:土地置换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执行的,而且目前市人民医院的土地也一样是属于划拨用地,今后要把它转换成商业用地的话就必须进行土地性质变更。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产生不少的费用,而且目前市人民医院位于老城区,那片区域今后进行开发的可能性不大,我们提到的用那块土地置换新地址的八十亩,其实是需要政府补贴的,目的还是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
校长听了后说道:“原来是这样。那行,我们的那一条意见就不再提出了。”
我说的是真话,不过就目前而言,我们还没有考虑市人民医院今后拆迁后的规划问题,只不过我觉得这时候医科大学方面提出这个问题只能把问题搞得更复杂。就地理位置而言,我替他们选择的新址今后的土地价格应该并不比市人民医院现在的地方低多少。
我估计是医大下边的人向校长提出了这个问题。这很好理解,大学里面很多人对地方上的事情不大了解,所以喜欢想当然行事。
双方在合同的问题上很快就达成了一致,在确定正式文稿前,我拿去请董书记最后审阅。
虽然董书记说过由我最后定稿的话,但是这个项目是他亲自出面在谈,我不可能傻到真的就按照他说的去做的地步。
领导的话要一分为二地去听,而且在重大问题上多去麻烦领导,请领导多作指示,这是一种必须。即使是他没有亲自出面谈这个项目,我也必须这样做。
还是那句话:这是态度的问题。
董书记认真读完了合同后笑着对我说道:“冯市长,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了。你是政府的一把手,这样的事情你们自行处理就是了。今天你既然拿来让我看一下,那我也就只好认真读一遍了。今后就不用了,这样的东西你们比我在行。”
我笑道:“这个项目虽然对我们而言不算特别的大,但却是最重要的项目之一,所以我觉得必须要您把关才行。”随即,我就把医科大学方面提到的关于土地置换的意见,以及我的回复对他讲了一下,他听了后笑着说道:“这可以理解,毕竟大学的领导对我们地方上的情况不熟悉嘛,你解释清楚就可以了。不过冯市长,我觉得你这样的回复可能会在今后让他们对你产生误解。”
我诧异地看着他,“董书记,您为什么这样说”
他说道:“对于我们地方来讲,任何一块可以利用的土地都不能荒废。现在李嘉诚的公司已经给我们回了话,而且近期就会到我们工业园区来考察。我可以基本上肯定,高速路项目,以及他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该可以与我们达成共识,也就是说,我们的根本问题得到解决是不成问题的了。而且,李嘉诚集团从来都非常注重高档小区的开发,一旦他们的公司决定在我们东江投资开发房地产,那么我们的土地价格肯定就会暴涨,今后市人民医院的那块土地肯定就非常值钱了。冯市长,我没有别的什么意思,只是觉得这件事情需要你在适当的机会单独去和那位校长同志解释、沟通一下。大家都是为了公事,没有必要因为这样的事情影响到双方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