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城市里,还是熟悉的内味(还是求推荐票)(1 / 1)

签到使我幸福 疯二神 4287 字 2个月前

封燊坚持己见,阳啟文也没再非要给他钱。

他端起茶杯,豪气地说:“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你这个朋友,我交了。以后来华亭有事就找我。”

封燊笑着举杯跟他碰了一下,说:“那我也敬阳哥你。以后说不定还真少不得要麻烦你的。”

“哈哈,我这人没什么大本事,大事不一定能帮得上,但帮忙跑腿还是没问题的。”

初步谈好了酱料的‘合作’,因为没有牵扯到钱的关系,阳啟文也不好再提签什么协议。

以后双方还能否按照口头约定的那样进行合作,只能看双方的信用了。

大概也正式这个原因,阳啟文才马上要跟封燊做朋友。

封燊懂。不过,他也不在意对方是否真心实意要交朋友。

真正的朋友,都是需要交心的。交心的朋友,有几个就够了。其他的,做利益上的朋友就行。

吃粥只是顺便的,社交才是重点。

期间,阳啟文接了几个电话,还让一个人过来。

他放下电话,笑着说:“是一个供应商,是个性格挺爽的女生。”说着还特地跟封燊说。“长得相当不错。年龄应该跟你差不多,听说她是单身。”

这话,算是明示了:“要不要哥哥给你介绍?”

封燊还没说话,章立伟就说了:“啟文,你要给他介绍女生,也得看他有没有女朋友。他可不像你爱玩。”

章立伟听大舅子说过兰莛歘。

还听吴鹏说过,那个女孩长相很甜美,身材很好。听说封燊正在攻略。

虽然没听封燊正式承认过,不过那也是有可能的。

另外,之前魏士进还跟他开玩笑地说过,能不能给封燊介绍一个女生。说封燊对感情很认真。

如果封燊真已经对那个叫兰莛歘的女孩动了心,阳啟文还给他介绍,那就是尴尬了。

封燊之前愿意相亲。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对找个女朋友谈恋爱的心,淡了一些。

他笑着说:“多谢阳哥你关心。不过我日后不会留在华亭,找一个华亭工作的,恐怕不太方便。”

听他这么说,阳啟文有些惋惜,说:“那个女生其实是真的挺不错。我这人虽然爱玩,但也只跟爱玩的人玩。不爱玩的人,我是从来不碰。”

说到这里,他笑着说:“说句实话。如果我动了结婚的想法,却绝对不会找那些爱玩的。大概会找她那种性格的。”

“我记得你比我大半岁吧,早该结婚了。既然觉得有适合的,行动得了。”

阳啟文笑着说:“你这种坟墓里打滚人,是不会明白我这种活人的乐趣的。”

“我至少是入土为安,你一个孤魂野鬼跟我说什么乐趣?你总这样飘啊飘的,小心那天被女鬼吃了”

“要吃,也是我吃女鬼。话说,你不就是被吴静给吃了,还吃得死死的。”

阳啟文笑着怼了一句,又跟封燊说:“封燊以后真不回城里了?你这么年轻就过隐居生活。要换了我,打死了也憋不住。”

封燊到没有感觉到憋:“俗话说,心安处是我家。灵魂之所在,躯体也能在同一处安身,那也不失一种幸福。”

“这么哲理的么?对我来说,只是住在哪里而已。”

“各人所求不同罢了。”

封燊也不想跟别人辩这些东西。各人的追求不同而已。

有人更注重物质上的追求,追求更好的生活素质,以事业为精神寄托。

他遇到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一类。

甚至,封燊之前也是这类人。不管是因为内心的真实渴求,还是只为了满足自己的安全感,反正他之前,不管内心愿意与否,都是那样的人。

这类人,从人类社会形成之后,就一直是人类社会中占绝对优势的群体。也是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绝对动力。

封燊如今这样的,一直都属于异类。

阳啟文看他不想深谈找个话题,也就没继续深入。

转而说起华亭这座城市的风花雪月来。

阳啟文说的那个女的还没到,倒是吴鹏先来了。看得出他是刚应酬了完,还一嘴的酒气。

他坐下就叫了一碗粥,笑着说:“今晚的饭局光顾着吹牛喝酒,饭都没吃饱。”

“你叫代驾来的吧。”

吴鹏赶紧保证:“是,没错。你可别跟小静乱说,不然又该唠叨我几个小时。”

上次他喝了两小杯,一点感觉都没,就没叫酒驾。

没被交警捉到,反而是被章立伟碰上了。结果他妹妹也就知道了,特地上门说了他半天。

那经历现在他还历历在目,教训惨痛。

“那次之后,我是痛定思痛,洗心革面了,喝酒绝不开车。”

阳啟文哈哈笑着说:“我说老吴,有这么个关心你的妹妹。你就偷笑吧。”

“关心当然是关心的。”毕竟两兄妹是相依为命长大,感情之深,不是旁人能理解的。

他眨眨眼:“妹妹说教四小时……你值得拥有。”

封燊他们都笑了。

确实,都他们这个年纪了,被自己长辈说都要脸红难堪,更不要说是被妹妹说教了。

笑了一阵,吴鹏正经起来对封燊说:“封燊,你大概也知道了。我们那个节目,可能还要录制一段时间。”

“我听马导说了一下。”

“那我也不多说了……主要是现在节目的反响比较好……”

他正说着,一个齐耳短发的年轻女人走了过来:“阳总,打扰你们了。”

阳啟文笑着口花花说:“不打扰,有美女一起吃东西,胃口都要好一些。快坐,要吃什么粥。”

“来碗生鱼粥,小碗的。”

被调笑了‘秀色可餐’,女人也不恼,笑着坐在封燊边上。主要是他身边的空位,是最适合落座的。

坐下后,她就打开了坤包,拿出一个精致的名片盒,给封燊他们递名片:“不知三位怎么称呼?这是我的名片,请多多关照。”

坐在她身边的封燊首先接到名片。

名片上的姓名倒是没引起他注意,倒是名片背后印着业务范围,让他有些兴趣。

“吴小姐你好。我是封燊。不好意思,我没有名片。”

“封是开【2】封的封?还是风雨的风?”

封燊笑着说:“信封的封,燊是木字头上三个火。”

吴小姐一时没反应过来,楞了一下,笑着说:“那个字,我有点印象。只是不知道是念燊。”

封燊笑着说:“那不是常用字,确实很多人会以为是‘深’。”

阳啟文笑着插话说:“封燊,说起来有些人取名,是顺着五行起的。你这个名字不会也是因为这个吧。”

封燊也笑了:“还真有这个说法。据我爸说,有师傅我五行旺木缺水。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字。”

“缺水,你取三个火?”

“你没看下面还有一个木头?”封燊简单解释说。“金克木,火克金。木生火,索性就让它头上火多一些,让金不敢过来克木,只能专心生水。”

这么复杂的么?

他这话说的其它人一愣一愣的。

阳啟文最先反应过来,哈哈笑着说:“果然有道理。木头上火多,金不敢近身,这道理没错。”

其他人也莞尔一笑。

这是都当封燊是开玩笑了。

笑过之后,阳啟文又给吴小姐介绍了章立伟和吴鹏两人。

最后说:“吴琼,今晚也不让你白来一趟。你边上的这位,也是做调味料。生意能不能成,就看你本事了。”

“原来封先生是做调味料的,不知道需要用到什么材料。如果有什么紧缺的材料,我可以帮忙联络的。”

这话说的有点心机。

她本就是专门代理香料的。说白了,就是做二道贩子。

却没急切直接跟封燊说‘有需要可以找她’,而是说有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材料,‘她可以帮忙联络’。

虽然还是想做生意,但这话一说,就变成朋友之间的帮忙了。

当然,该算钱的时候,她肯定还是会算钱的。

“吴小姐的生意几乎包括了所有香料。”

“是的。国内外的都有。做我们这行,声誉很重要,所以我只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合作。这些年,认识不少朋友,货源也算是比较广。

“封先生你想要什么产地、什么品质的货,我都能找得到。而且推荐的货,质量绝对符合你的要求。”

封燊考虑了一下,说:“我现在都是自己挑的材料。比较麻烦,价格也比较贵。如果你的价格合适,我可以考虑跟你合作。”

吴琼笑着说:“我有一个详细的价格表。不同产地,不同品质的货,都有细分。我可以发一份给你。不知封先生的用量多么?”

“品种比较多一个月,总共能用上两万斤吧。”

吴琼眼神和语气都更加真诚了:“有这个量,我可以送货上门。你又是阳总的朋友。价格方面,我也尽可能让利。”

封燊确实想找一个固定的供应商。之前他做调味料,都是在市场选了合适的货买下。

而那些市场做的生意,货源比较复杂。质量也不是很能保证。

如果有一个代理商,中间有一道质检,他可以少去许多麻烦。

不过这个话题,暂时到此为止。

没多久,封燊就发现这个吴琼跟之前的他,是同类。

只见她‘面面俱到’,谁也没冷落,却又不至于太过有存在感,以至于喧宾夺主。

看到她现在的表现,他就想起自己之前的日子。

就像是一些乡村地方,自家做酒席时请的‘知客’。

这个‘知客’的任务非常重要。

既帮主人家招待好客人,活络气氛,避免不愉快的出现,及时发现矛盾并且化解;让客人不至于觉得受了怠慢,让整个酒席的气氛和谐。

又必须知道该怎么隐藏自己,让自己的存在感低一些,再低一些。

一场酒席,只能有一个这么样的人。多了,反而不美。

吴琼他们这桌‘酒席’中,就自觉充当了‘知客’这么个角色——他之前也经常这么做。

那么做,既可以更好‘融入’本来攀不上的圈子,也有利于让那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好印象。

对于那些老板而言,供应商有一个好印象非常重要。

合作对象那么多,跟谁合作不是合作?当你给他的印象好一些,他就更容易倾向你一些。

当时的封燊,实非甘愿,只是为生计不得不逼着自己做。

幸好,他有了一个系统。

系统的出现,让他有机会选择另外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子……

想到系统,封燊不由又有些心烦。

两个魔鬼任务压着,他想开朗开朗不起来了。

章立伟发现他神色有异,问他是不是不舒服。

封燊笑着说:“前两天没睡好,有点累。”

“说起来时间也不早了。”吴鹏看了一下时间,说。“明天我有一个会要开,会议材料还得整理一下……我就先走了。封燊,要不一起?”

阳啟文这个做东的一听这话,马上说:“不如,今晚就到这了,下次有机会再聚?”

几个人在‘水上人家’门外就作别了。

封燊刚走出几步,吴琼跟了过来叫住他,说:“封先生,明天我就将价格表整理好了发给你。发你的手机号是吧?”

“对,发我手机邮箱就行。”

“好,那我不耽搁你休息了。路上注意安全。”

“谢谢,再见。”

封燊其实不累。

他往日里都是凌晨之后才睡,现在才十一点多。还没到他睡觉的生物钟呢。

回到酒店,洗了个澡出来就拿起了手机。刚才他在浴室里听到了响铃。

看到是魏士进打来的未接电话,他顺手就拨了回去。

魏士进接通了,直接问:“还没散场?”

“已经回到酒店了。刚去洗澡了。”

“你是住廲枫对吧。”

“对。”

“明天一起吃早餐。”

“不用了,我比较早。”

“没事,我现在也起得比鸡早……”

“那六点半?”

“……还是下次吧。”六点半吃,那他岂不是要五点半起床。

就算是鸡偶尔也是会睡个懒觉的好伐?

封燊失笑,说:“行。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