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了上司,军团长就成了这支军队中最高的军事长官,而且由于德莱厄斯在战役之中的杰出表现,所以军中所剩的士兵隐隐把他当成了英雄来看待。
“之前只感觉你很厉害,想不到连盖伦都能战胜!”其他两个军团长听到德莱厄斯要组建小分队离开,没有一点阻拦的意思。
“你回去了,这里的这些可就是我们的了。”第二个军团长指着地上的英勇无畏军团的尸体——那代表的是军功。
“嗯,本来我们就是三个军团协同作战才完成的这次战役的胜利。”德莱厄斯说道:“没理由全部功劳都算我一个人的,我唯一做的就是拖住了盖伦,所以现在我要把我的战利品早点运回都城,希望能让将军问出一些有用的事情。”
“那行,你先行离开一步,我们随后也赶回。”昨天的战斗已经让这三个军团的远征军损失大半,人数的严重不足已经不足以组成战阵,无法再执行先前的命令。而且他们吸引了英勇无畏军团的仇恨,所以再行前进绝对不是明智之举。
“好,那我去安排这事情了,你们自己小心。”德莱厄斯简单的给其他两个军团长打过招呼之后,就开始通知李青组建小分队离开了。
小分队的人数不应该很多,人多了目标大而且影响行军速度,本来德莱厄斯的建议是三四个精锐就行了的,但是听说李青要带上那个营养槽,不得已又加上了一个巫医。
巫医还是李青先前熟悉的那个,毕竟营养槽和治疗张勤梁的法阵都是他画的,照顾起来也更方便。
军队办事讲究的就是个雷厉风行,尤其是这种急行军的事儿,从李青提议,到众人组建好小队出到城外,前后也就几十分钟的时间。出城的一共是三匹马加一辆马车,三匹马是德莱厄斯加上两个他亲信的精英护卫,一辆马车里面装的是张勤梁和巫医还有李青以及重伤的盖伦。
小队的马选的都是军中最快最好的马,据说都是有魔兽血统的,奔行千里都不用休息一次,而且速度极快——唯一的缺点就是吃的有点多,还喜欢吃一些肉食。
不过这些李青都可以理解,在中国古代,军中的那些好马也都是用鸡蛋拌着精致草料喂养的——一个真正的好战马养活起来比养活一个士兵要费钱的多,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光好用却无消耗的东西。
等真正奔驰在了旷野之上,李青才发现,这马匹速度果然惊人的快。奔行在旷野之中速度竟然不亚于普通的小汽车,而且这肯定还不是它们的极限。
小队人数不多,但是由于德莱厄斯在,所以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瓦罗然大陆上虽然有很多凶猛野兽还有危险之地,但是普通的野兽乃至普通的魔兽,都不是德莱厄斯的一合之敌,这点是不用担忧的。
李青唯一担忧的就是半路上盖伦突然醒过来,所以在车厢之中,他对着正在给盖伦身上画阵法的巫医问道:“你这东西管用不管用啊?”
“废话,这东西可是在麻醉药不起作用或者麻醉药短缺的时候,用于束缚那些受伤士兵身体的阵法,有时候不得不手术治疗的时候,那些士兵挣扎的太厉害,都用这个法阵禁锢。”巫医小心翼翼的在盖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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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e0a刻画着他感觉有用的东西,“这人虽然厉害,但是用魔法锁链捆着,再加上我的法阵,就算醒过来也是虚弱状态,一时间肯定挣不开,真不行到时候叫军团长大人过来,他一个捆着的没武器的人能干嘛?”
巫医对李青的担忧不以为意,“没事儿,你担心想这个,还不如担心一下一会路过嚎叫湿地的时候,不要撞到那些恶心的不死生物才是!”
“嚎叫湿地……”李青听到这个词后也皱了皱眉。
先前他和德莱厄斯决定组建小分队离开之后,就拟定了几个回诺克萨斯的线路。
由于这里是德玛西亚的地界儿,离诺克萨斯还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非常遥远。他们想赶回去快一些就得绕一些近道——比如路经嚎叫湿地。
这里是蜿蜒之河南部,从嚎叫湿地经过是最近的路程,不然又要绕三百多公里——军队先前就是从嚎叫湿地背部的旷野上过来的,是因为就算是诺克萨斯军队,也实在不想路经那个满是淤泥和亡灵生物的可怕地方。
那里常年阴暗,强大的湿气和亡灵的死气凝结成乌云一样的东西笼罩着那里的整个天空,即使是白天,能见度都很低,而且如果一不小心招惹了那些冤魂郁积在那里的亡灵生物的话,还可能引来很多麻烦和危险。
所以,通常没人愿意路过那个地方。
但是德莱厄斯却感觉无所谓——第一就是相比于嚎叫湿地,或者叫嚎叫沼泽的危险,那不知在哪里的英勇无畏军团显然更让人担忧,毕竟嚎叫湿地虽然可怕,但是普通的亡灵生物根本伤不了德莱厄斯,而且他以前也来过嚎叫湿地,知道里面还是有一些古道可以通过的。绕三百多公里又不知道要耽误多长时间,很显然和李青一样,德莱厄斯回都城的心情也非常迫切,所以他在李青的怂恿之下,就选了这条近道。
而李青怂恿德莱厄斯的目的就更加简单了——张勤梁明显已经快不行了,就算在刻画着阵法的营养槽中,也随时可能死掉,任何一分钟都是耽搁不起的。
于是众人在各种考量之下,就选择了抄近道穿过这个危险的地方,而更加危险的是——众人路过这里的时候还是深夜。
先前第一场战斗结束的时候是下午,随后军队整顿,李青在德玛西亚城池内看士兵强。暴德玛西亚女人们的时候是天刚黑不久,再之后第二场战役爆发,打了两三个小时之后战役结束,随后半个小时德莱厄斯就组建小队离开了城池。
所以,此刻正是午夜时分。
而众人在旷野之上奔行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就穿行了三百里地,通过马车的车窗,李青就看到窗外的土地越来越湿润,马队再往前行进,李青看到地上间或已经有小水洼生成,反射着月光,透着诡异的神色。
再又行进了十几公里之后,地上的水洼越来越多,植物也逐渐茂盛,天上一股朦胧胧的水汽逐渐浓郁了起来,能见度逐渐降低,湿气阻挡夜晚的星月之光,地上的蒿草也长到了人半个腰身那么高,而到这里之后,车队也是第一次停止了脚步。
是德莱厄斯叫停的。
“前面就是嚎叫湿地了,大家下来休息整顿一下,喂一喂马匹,洗漱一下身子,尽量让身上的血腥味小一些,这些会吸引那些亡灵的注意的!”德莱厄斯一声令下车队停止,李青也从车厢内走了出来,看到前方的德莱厄斯喊话之间已经下马走向了自己这边。
“洗洗你身上的血渍,刚才经过一场大战,完全去掉味道是不可能的,但是血腥味还是越淡越好!如果被那些亡灵盯上了很麻烦的,他们和狼群一样很难甩掉。”德莱厄斯说着话带着李青到了一个水洼旁边,然后用手捧着里面的清\u6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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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洗着自己的身体。他说李青洗,其实他才是身上血腥味最重的人,刚才的那场大战他杀人数绝对是全军最多的,而且他力量过大,战斗方式大开大合,很喜欢把人一切两片,肠子肚子一起从空中淋下来。他现在几乎是满身的血块凝结物,别说是亡灵了,人类老远都能闻到。
不过德莱厄斯也不是很在乎这些,其实他不杀人的时候身上就有血腥味,他让清洗只是避免惹麻烦的几率或者叫范围。
毕竟一千米内能闻到的味道,和一百米内才能闻到味道,吸引的敌人数量绝对不一样。
李青当然也不想惹麻烦,在他眼中亡灵是所有“怪物”中,最穷也是最难缠的一种,很难彻底杀死,而且身上还没有宝物,杀它们还不如杀魔兽来得划算。所以,在德莱厄斯洗漱的时候,他也就着水洼里的清水洗干净了身上的血渍。
“箭术那么高的士兵,竟然不会骑马。”在洗漱的完毕后,德莱厄斯看到另一边他的两个亲卫正在喂马,也就坐在了水洼边和李青闲聊了起来,他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李青道:“这我真没听说过!”
“这个我可以学,应该会很快,但是暂时来说还是不耽误行军速度了。”先前德莱厄斯安排的人员配置中,其实是四匹马一辆马车的,他把李青也算了进去,结果后者主动表明自己根本不会骑马。
现代人中没几个真正会骑马的,大多是到公园的时候骑过几次,但是那根本是瞎骑,跟真正骑手的差距大约就跟去公园开过碰碰车的人和真正赛车手的差距一样大。骑马比开车还困难,尤其是旷野之上,无数碎石和上下坡地形,还有天然的障碍物,李青就算短时间内学会,但是速度肯定也要比那些老手慢上很多。
有很多东西需要的是经验——也就是肌肉记忆,单靠智力是无法弥补的。
所以,他只能承认自己的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