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三组鞋印(1 / 1)

在一个千万人口的城市,寻找一个失踪的人,难度有多大?无疑是大海捞针。

王鸿祯遇害案嫌疑最大的就是刘明轩了,因此,洪斌在勘查完现场,了解完王鸿祯和刘明轩昨晚夜不归家的事情之后,立即对刘明轩展开了寻找,或者说搜捕工作。

机场、火车站、高铁、客车站、码头......这些地方都在第一时间被通知到了,各个部门,尤其是交警部门在第一时间对这些地方设卡进行拦截,寻找刘明轩的踪迹。

刘明轩,男,S市本地人,六十五岁,初中文化,当过兵,在部队待了五年,退伍后回到S市,在某机械厂工作,因其在部队是工程兵,进入工厂之后,刘明轩是该工厂的师傅,工资比一般人要高一些,工作也轻松一些。

刘明轩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大的是儿子,小的是女儿,儿子已经快四十岁了,结过两次婚,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儿子,女儿才三十岁,恋爱谈了不少,却一直未婚,坚称自己是不婚族。

在刘明轩失踪之后,其家人也在四处寻找,暂时还没有消息。

六月十五号,星期五,晴。

曹思喆的案件完全交由CSY在调查,而王鸿祯的遇害案和刘明轩的失踪案,暂时由城南刑侦支队负责,虽然王鸿祯和刘明轩是曹思喆案件的报案人,但是,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王鸿祯的遇害跟曹思喆案件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并没有做并案处理。

下午的时候,洪斌回到了刑侦支队,见到了许琅,得知许琅没有参与曹思喆的案件,反而投入到王鸿祯遇害案的时候,他微微有些诧异,不过,想到昨晚的新闻,他也就释然了,于是,就把目前调查到的结果汇报了一遍。

根据初步走访调查显示,王鸿祯和刘明轩确实是好朋友,他们是多年的邻居了,两个人因为年龄相仿,从小一起玩到大,算是发小。

刘明轩读书不好,成绩不佳,在勉勉强强读完初中之后,就去当了兵,刘明轩当兵的时候十八岁,先是服役了两年义务兵,然后又留在部队三年。

王鸿祯的学习很好,在初中毕业之后,还读了高中,因为历史缘故,没有上大学,反而去当了知青,据说王鸿祯在当知青的时候,曾经和当年的一个女人恋爱了,不过,在知青回城的时候,王鸿祯并没有选择留在当地,反而回到了S市,因为是知青回城,工作也好找,在一家国企上班,后来,该企业单位不景气,因种种原因,由国企变成的私企,而王鸿祯在单位表现不错,就继续留在了该单位,一步步的成为了中高层的领导,其妻子巩小梅以前就是该单位的员工,两个人结婚之后,巩小梅就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家庭主妇。

值得注意的是,刘明轩的妻子席君丽在跟刘明轩结婚前,曾经和王鸿祯谈过一段时间恋爱,因为席君丽以前和刘明轩、王鸿祯也是邻居,说是邻居,中间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王鸿祯年轻的时候,学习好,长得也标准,没有现在这么胖,会做人,这样的人还是很受喜欢的,而席君丽比他们小几岁,年轻的时候,长得也蛮标志的,是他们那一片最好看的姑娘,在刘明轩去当兵的时候,王鸿祯跟席君丽在一起了,不过,那时候恋爱还没有这么自由,两个人只是偷偷的在一起,加上席君丽年纪还小,在王鸿祯去当知青的时候,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王鸿祯和席君丽分开之后,刘明轩回家探亲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

刘明轩退伍之后,回到S市,两个人就结婚了,一起在机械加工厂工作,后来,席君丽怀孕了,就辞去了工作。

有意思的是,根据调查显示,席君丽怀孕的时候,恰好是王鸿祯回城工作的时候。

许琅听到这,不由得看向了洪斌,问道:“席君丽和王鸿祯之间该不会.......”

洪斌知道许琅什么意思,席君丽在结婚之前,跟王鸿祯有过一段时间的感情纠葛,虽然时间不长,加上当时年龄还小,不可能发生什么,可是,人们都说初恋是最美好的,两个人从小就认识,感情基础肯定很好,席君丽和刘明轩结婚了,两家人住的那么近,会不会发生一些什么狗血的事情也很难说。

然而,洪斌摇摇头,说道:“我们调查过了,跟刘明轩他们年龄相仿的一辈人,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猜想,不过席君丽并没有跟王鸿祯旧情复燃,刘明轩的大儿子不是王鸿祯的。”

“嗯?你怎么这么肯定?”许琅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到不是许琅八卦,而是这样类似的事情,许琅见的太多了,人们常说影视剧和里的桥段很狗血,其实,生活当中类似的事情,往往比那些还要狗血,见得多了,也就不足为奇了。

“刘明轩的儿子在以前,曾经得过重病,需要骨髓移植,你也知道,一般的骨髓移植往往都是亲人之

间的最合适,而当时给儿子做骨髓移植的,不是王鸿祯而是刘明轩,那个时候已经有亲子鉴定了,如果儿子不是刘明轩的,以当时刘明轩那火爆的脾气,肯定会闹得很大的。”洪斌解释道。

闻听此言,许琅点点头。

许琅也曾经做过骨髓移植,是给侦探事务所一个女孩的,许琅的骨髓恰好能够跟女孩匹配上,也是很巧合的事情,往往家里某个人需要骨髓移植,都是在亲属之间进行的,比如父子,比如兄弟,所以洪斌这么说,许琅就不在朝哪方面去想了。

这当然不是许琅的心理阴暗,而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太多了,再加上现在王鸿祯死了,如果凶手真的是刘明轩的话,这个理由看起来荒唐,却也说得过去。

许琅沉默了片刻,想到上午王鸿祯家人,还有刘明轩家人的异常反应,就问道:“刘明轩和王鸿祯的关系真的有那么好?”

洪斌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说道:“两家人的关系确实挺好的,当初刘明轩儿子刘思睿在患病的时候,刘明轩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还是王鸿祯帮了大忙,而这些年里,王鸿祯家里出事儿,刘明轩肯定会伸手,反之,刘明轩家里出事儿,王鸿祯也会帮忙,确实在现在这个社会,不太多见了。”

许琅听到这,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刘明轩和王鸿祯两家人的关系这么好,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又是多年的邻居,这说的过去,可是,为什么在王鸿祯遇害之后,王鸿祯的儿子王景曜会认为是刘明轩杀害了他父亲呢?这里面似乎有什么隐秘,巩小梅为什么不肯说呢?席君丽为什么也要隐瞒呢?

想到这,许琅就把上午对两家人的询问结果告诉了洪斌,洪斌听完之后,也十分的疑惑。

关系再好的两家人,长时间接触,难免有些磕磕绊绊的,可是,刘明轩和王鸿祯认识几十年了,关系一直很好,他们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亲兄弟有时候还反目成仇呢,王鸿祯和刘明轩却没有,要知道,刘明轩算是抢走了王鸿祯的初恋,当然,这也不能称之为抢,毕竟,感情的事情还是两情相悦的,那个时候,姑娘最喜欢的无非两种,一个是当兵的,一个是工人,而刘明轩算是两种都站了,席君丽嫁给刘明轩也不算什么。

王鸿祯和刘明轩两家人之间肯定有什么隐秘,不过,这件事暂时无法从他们嘴里得知,也只好依靠警方自己去调查了,不过,这需要时间,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刘明轩。

“刘明轩找到没有?”许琅问道。

洪斌摇摇头,说道:“在确定王鸿祯遇害之后,我立即通知了各个交通部门,暂时没有发现刘明轩外逃的迹象。”

许琅眉头紧蹙,他有种不好的预感,王鸿祯和刘明轩大半夜的不回家,跑到海边去做什么?王鸿祯死了,刘明轩却失踪了,王鸿祯是死于他杀,那么,刘明轩呢?他是作案人,还是参与者,亦或者是受害者呢?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前两者的可能性最大,但是,第三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另外,曹思喆的案件扑朔迷离,刘明轩和王鸿祯是报案人,他们却在曹思喆案件才开始调查的时候,就一个遇害,一个失踪了,不得不让人多想,难道他们知道了什么?或者说,他们发现了什么?正因为如此,他们才遇害的?

这些暂时都只是推测。

洪斌汇报完了初步的走访调查结果之后,似乎想到了什么,就开口问道:“琅哥,你上次为什么说刘明轩杀过人?”

“感觉。”

“嗯?”

许琅的这个回答,完全出乎了洪斌的预料,一脸诧异的看着许琅。

“当时,我在看到他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一般人在看到如此惨烈的尸体的时候,都会害怕和慌乱,哪怕是他们这个年龄的人,看看当时王鸿祯的反应就知道了,再看看刘明轩,他无比的镇定,虽然,当时他的眼中也有慌乱,不过,在看到尸体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的不适应,我们是警察,看到的尸体多了,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强的不适感,但是,他们是普通人,普通人可做不到这些。”

听完许琅的解释,洪斌想了想,当时刘明轩的表现确实如此。

“刘明轩确实杀过人,曾经打过仗,不过,参与的程度不大,根据我们调取的档案来看,刘明轩当兵的时候,确实杀过人。”洪斌说道。

许琅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琅哥,刘明轩当过兵,又杀过人,你说曹思喆会不会是他杀害的?”洪斌问道。

洪斌有这样的猜测也很正常,曹思喆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很偏僻,一般人不会去那里的,S市是一个沿海城市,海湾很多,垂钓者想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垂钓,其实并不难,而刘明轩和王鸿祯恰好出现在现场,又发现了尸体,这让人不得不去多想。

许琅想了想,说道:“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很低、”

“为什么?”

“我们都曾经遇到过一些案件,报案人其实就是凶手,但是,他们杀害被害人都是有动机,有目的的,曹思喆才回国不久,认识的人不多,以前更没有来过S市,而刘明轩只是一个退休工人,就算他有服役史,也不可能跟曹思喆有联系,之前,我们也调查了曹思喆的人际关系网,没有发现刘明轩和其有交际,两个没有交际的人,怎么可能轻易痛下杀手呢。”

听到许琅这么说,洪斌点点头,确实如此。

“那杀害曹思喆的到底是谁呢?”洪斌随口问道。

许琅摇摇头,如果知道是谁杀死曹思喆的,那曹思喆的案件就可以侦破了,而目前外界的传闻,许琅和沈芳是最大的嫌疑人。

许琅是不是嫌疑人,在场的警察心里都清楚,而沈芳是不是嫌疑人,也得到了排除,曹思喆失踪后到尸体被发现之前,她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白天的时候有学校那么多的学生可以证明,下班后,宿舍的职工老师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儿,这在曹思喆案件发生之后,就进行了调查,不过,让许琅感到担忧的是,曹思喆的尸体被发现之后,她却失踪了,这就有些问题了。

当然,侦查案件靠的是证据,需要大量的走访调查来锁定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凭空想象,如果猜测就可以破案的话,那么警察的工作就太简单了。

就在许琅和洪斌说完这些的时候,祁向明走了过来,脸色有些凝重。

许琅看到祁向明的脸色之后,连忙问道:“怎么了?”

祁向明看了看许琅,又看了看洪斌,说道:“我们对王鸿祯的死亡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在现场除了发现了王鸿祯和刘明轩的足迹之外,还发现了三个人的足迹。”

“三个人的足迹?”

许琅皱了皱眉头,看向祁向明,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对,三组鞋印,两男一女,根据足迹判断,一男一女应该是跟着王鸿祯一起出现的,男的应该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穿的是皮鞋,女的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穿的是运动鞋。”

“有结果了吗?”许琅直接问道。

祁向明摇摇头,说道:“因为是在海边,现场的足迹保存的不是很好,经过技术鉴定,目前还是没有结果。”

“那第三组鞋印是什么结果?”许琅皱起眉头问道。

祁向明也紧蹙着眉头说道:“第三组鞋印很奇怪,他是在我们抵达现场之前到的,鞋子嘛.......”

说到这,祁向明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鞋子没有花纹,不是我们常见的鞋子。”

“不常见?”

许琅挑了挑眉头,转过头和洪斌对视一眼。

“一开始,我以为是拖鞋之类的,但是,鞋子没有花纹,后来,经过反复比对鉴定,我发现那鞋印是改造的,用轮胎切割制成的简易的鞋子。”祁向明解释道。

闻听此言,许琅先是一愣,随即,想到了什么,转过头,看着洪斌问道:“报案人找到了没有?”

洪斌也是一愣,下意识的摇摇头,说道:“我们已经去找了,暂时还没有找到了。”

说完这句话,洪斌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眼睛猛地睁大,看向许琅,说道:“难道......”

许琅点点头,说道:“根据第三组鞋印来看,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不好,或者说很差,一般穿这种鞋子的,无非就那么几种人,乞讨者、拾荒者、流浪者。”

“我明白了。”洪斌连忙说道。

许琅的意思很明显,在警方抵达现场之前,有人曾经抵达过现场,而这个人可能是乞讨者,也可能是拾荒者,更或者是流浪者,这个人在看到王鸿祯的尸体之后,肯定吓到了,选择了报警,然后看到王鸿祯身上有金戒指,金手表,于是,见财起意,把金戒指、金手表,还有王鸿祯的手机和口袋里的两百多的零钱拿走了,拿走之后,他担心警察找他麻烦,就选择了离开。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第三组鞋印的主人,应该就是报案人。

当然,这只是个猜错,不过,却也是一个调查的方向。

许琅想到了,洪斌在许琅说出乞讨者、拾荒者还有流浪者之后,他也想到了,于是,洪斌立即拨打了正在案发现场附近走访的警员,让他们跟派出所的同志合作,对附近的乞讨者、拾荒者还有流浪者进行摸排工作。

两百多的现金不多,估计早就没有了,而王鸿祯的手机不值钱,可能还在对方手里,至于金戒指和金手表,可能已经被对方卖给金店了,或者被其藏起来了,不管怎么样,根据这个线索,很有可能找到这第三个人,如此一来,案件就有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