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喜喜的欢喜集团和阿贝德王子在迪拜起酒店的合作计划已经开始实施,酒店也在兴建当中。迪拜自从经历了一场金融风暴之后,已经沉寂了许多,但是胡喜喜确信烂船还有三斤钉,迪拜一直是全世界人眼中财富的象征,如今虽然衰败,但是还是大把手里握着多余闲钱的人想去这个曾经的销金窝见识一下的。
阿贝德回到了新市,作为东道主的胡喜喜,当然要好好地宴请一下他。
刚好梦周公珠宝公司的周公子举办了一个筹款晚会,为山区的儿童建学校,周公子是个很出格的人,他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有些事情你以为做不到,但是真做了,原来竟是如此轻易,所以,说比做永远肤浅!
胡喜喜很欣赏他这个优点,更欣赏的是他乐善好施的性格。一个不黑心的商人很难得,一个有良心的商人更难得,一个有良心又有慈善心的商人更是弥足珍贵!
她与陈天云出席,当然是一对的。不过阿贝德没有女伴,胡喜喜便出动私人武器杨如海帮忙。而杨如海本来收到胡锦明的信息说晚上和她去西餐厅吃饭,于是她打扮了一番,穿着高贵大方,安坐家中等胡锦明来接。谁料没有等来胡锦明,却等来胡锦明放飞机的信息。
杨如海叹叹气,正想从厨房里取出意大利面,打算自己做个西餐,也算是对得住自己这一身打扮了。
刚取出意大利面,胡喜喜的电话便到了,好友所托,她当然不会拒绝,她是那种看似冷艳,其实是愚钝的人。和胡喜喜这样的老滑头混,她被胡喜喜卖了几百回都不知道。
阿贝德她也是认识的,他曾经喜欢过胡喜喜,但是却从来没有使横手拆散陈天云和胡喜喜的感情,对于这种爱不一定要占有的君子风度,她十分欣赏。
阿贝德七点钟来接她,在经过潘柔一事之后,她说服了林父林母继续让她出来住,林父林母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但是一个星期要回家住一晚。其实倒不是她不想和林父林母一起住,而是两人年晚还是十分恩爱,她想他们在有生之年多些两人相处的时光,她一回家,两老的心思就全部聚在她身上,忽略了对方,所以杨如海赞成,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夫妇和年轻人分开居住,彼此保留空间,然后固定的一个日子做为家庭日,这样无论是对快节奏的年轻一代或者是只爱悠闲生活的年老夫妇来说,也都是十分完美的一件事情。当然,前提是要老年人身体健康。
“今晚很......不一样!”阿贝德想赞叹她很漂亮,但是他发现漂亮二字不足以形容她如今的打扮,黑色绸缎及膝裙子,斜抹胸镶金边,让整条裙子的设计不至于太单调。脖子光洁白皙,长发绾起,耳垂带着简单的泪滴形玻璃种翡翠,高贵大方,全身散发神秘的色彩。
“我当你是在赞我!”杨如海浅笑,手里拿着一个LB手包,简单中带着雅致,和她今晚这身打扮十分配合。
“最高的赞美!”阿贝德是个顶英俊的男子,一笑起来却有几分稚气。
阿贝德今晚开了一辆波子(保时捷)跑车,两座的,拉风至极,他平日不怎么张扬,即便是爱车,也不会买太顶级的跑车,他的父亲买个他的第一辆车子是保时捷,所以他对保时捷情有独钟,他见过胡锦明改装他自己的保时捷,在那场恶战中,胡锦明淡定自如地开着车,按下车内的一个红色的按钮,车尾箱上忽然打开几个小孔,小孔里密密麻麻地射出子弹,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爱上了胡锦明。
当然,胡锦明是很容易让人爱上的,可是他不会随便爱人,即便阿贝德最后无论如何哀求他收下他为弟子,都被胡锦明冷然拒绝。
车子停在晚会会场外,有泊车小弟上前为他泊车。
杨如海看看那高高的阶梯,笑道:“这里我来过!”她确实来过,三年前,正是这位周公子举办了一个珠宝会展,她便是在那次的珠宝会展中和胡锦明邂逅。重新来到这里,杨如海心里闪过一丝暖流,和胡锦明的许多回忆都浮了上来,回忆不多,但是每一幕都清晰不已。
“你怎么才来啊?”胡喜喜在会展中心门口等着,她今晚一袭宝蓝色长裙,她身材高挑,穿长裙显得十分好看,像个模特一般。她今晚也没有带什么首饰,只是手腕上带了冠军送给她的街边货手镯,廉价但是情意重。她诸多首饰中,最爱的便是这个手镯。
“陈天云呢?”杨如海见她一人站立在门口,便问道。
“他说要晚点,我自己一个人不想先进去,只好在这里等一等了!”胡喜喜无趣地道,她一直对于这些应酬不大感冒,但是看在周公子和筹款的份上才出席的。只是并非所有人都是她这样的想法,商场上很多人都借这样的晚会来拉关系的。
她也曾经从无到有,知道要经营一盘生意的艰难,关系网络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打回来的,她不是说看不起这一批人,只是自己觉得有些疲惫。
“那我们陪你等等吧!”阿贝德柔声道,他虽然放弃了胡喜喜,但是在他心中,暂时还没有女子及得上她,故那份爱意还未曾消减,只是懂得如何收敛。
“也好,”胡喜喜看了一下阿贝德一身白色西装打扮,搭配杨如海一袭黑裙便再适合不过了,她上前为他整整领带,眉开眼笑,“领带歪了,你啊,该找个女人来为你收拾一下了!”
阿贝德还没说话,便听到一道阴阳怪气地男声响起:“我还以为看错了,原来真是你啊?胡喜喜,没看到人家已经有女伴了吗?还以为离开我你过得有多么的滋润,怎么还在这些场合吊凯子?”
胡喜喜全身僵硬,若说这个世界还有人能让她如此失态,那一定是她的前任男友,那个在她创业阶段把她拍飞的男人,他在得知她有个儿子之后,用尽了一切办法侮辱她,她后来不甘受辱,痛打了他一顿,他一直都记恨着。
这厮,不是出国了吗?怎么回来祸国殃民了?胡喜喜心里恨道!
(有位亲提议不要写胡喜喜,只写杨如海,在这里路人申明一下,因为此书是《总裁的猎爱行动》的延续,故胡喜喜还是占一半的戏份,大家若是不明白路人为何如此喜欢胡喜喜,请去看看上文,那本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