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美利坚王牌出现(1 / 1)

当初林晓天刚来塞北大学的时候曾经参加过两个学生社团。

其中棋牌社纯粹是他的爱好,为此,他还和金子阳、木林两人请教了不少华夏棋牌方面的特有玩法。

而另一个摄影社,就纯粹是因为一个巧合了。

那天林晓天习惯性的在塞北大学外面溜达,趁机观察周围的环境。

结果正好碰到了在外面取景的摄影社成员。

当时他们取景的地方比较偏僻,除了这些对景色有特殊爱好的人之外,基本上很少有人会去。

见到林晓天,他们想当然的把林晓天当成了摄影爱好者。

摄影社有两大特点,女社员多数是美貌妖娆,气质优雅;男社员则是相对猥琐一些。

没办法,这是两伙人面对摄影师不同的出发点所决定的事情。

所以,林晓天这样一个帅哥级别的摄影爱好者,一下子就受到了所有女社员的欢迎。

就算林晓天本人想要解释也是无济于事。

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稀里糊涂的成了摄影社的成员。

对于他这个上学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伙来说,让他参加摄影社的活动更是难比登天。

躲避了几次之后,这天终于逼得摄影社的副社长森源同学亲自出马,来邀请林晓天参加活动了。

副社长森源同学是个圆滚滚的胖子,即使是在猥琐的摄影社男社员里面也绝对算的上老祖级别的猥琐人物。

一见面,这家伙就腆着脸说道:“林学弟,你这次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必须去一趟了!你要是再不参加社团活动,那些疯狂的女人就要把我驱逐出摄影社了。”

林晓天啼笑皆非的说道:“你被驱逐出摄影社和我有什么关系?”

“别啊!林学弟,林大哥,林祖宗,你可千万别这么无情啊,除了做摄影师的时候,就我这条件怎么可能让那些美丽的女人俯首帖耳?要是失去了这样的机会,我宁肯去死啊,林学弟你不会让我去死吧?”

胖子森源几乎跪到了地上,满脸的哀求之色。

林晓天无奈的说道:“老森啊,咱们可说好了,就这一次,我可真不是什么摄影爱好者,甚至我连相机都很少使用!”

胖子森源拍着胸脯说道:“嘿嘿,林学弟,你这就单纯了吧!咱们摄影社的男同胞其实也没几个真懂摄影的,不过,几万块的照相机挂在脖子上,那些女人早就被蒙的俯首帖耳了!”

对于胖子的猥琐,林晓天真是无言以对,不过为了体验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他倒是不介意应酬一下。

接过胖子递过来的相机,林晓天满脸无奈的和胖子一起走出塞北大学,驱车前往郊区的一处野外景点。

胖子森源的车技还算不错,半个小时之后两人就到了景点所在的山区。

对于多是沙漠、平原的塞北来说,这种山区的确是难得一见的景致。

只是,多年佣兵生涯养成的危机感,让林晓天心中升起一股警兆。

这种警兆在他十几年的佣兵生涯不知道多少次救过他的性命。

所以在感受到危机的瞬间,林晓天毫不犹豫犹豫的飞起一脚,踹向旁边的车门。

砰!

车门被林晓天一脚踹飞了出去。

“你……”林晓天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旁边的胖子森源骤然一惊。

下一刻,胖子森源的脸色就变得一片煞白。

因为他骇然发现车子的左侧有一枚冒着烟的火箭弹正向着车子飞来。

“不应该这样啊!你们答应给我钱来着……”

胖子刚刚呢喃了一声,就听到火箭弹爆炸的轰鸣声响起。

整辆车子都变成了一团废铁,无数的火焰四处喷射。

在火箭弹击中车子的前一刻,林晓天身形一纵,从车子中窜了出去。

饶是如此,火箭弹爆炸的冲击波还是将他撞得一个踉跄。

几乎就在身子踉跄的瞬间,林晓天脑袋猛地一偏。

嗖!

一声轻响,一枚狙击枪子弹侧着他的鬓角飞过,在他鬓角的头发生留下一道烧灼的焦痕。

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就要死在这狙击枪之下。

这一枪,惊得林晓天汗毛倒竖。

到了林晓天这种境界,在被狙击枪瞄准的时候就会升起警兆,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有觉察到被人瞄准的感觉。

拥有这种特殊狙击能力的狙击手,甚至不比修炼了枪斗术之前的金鹰弱多少。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少数接天赋异禀的枪手,能够和成为古武者之前的金鹰相比。

而这名狙击手明显就是其中之一。

在距离的帮助下,这种狙击手足以威胁到林晓天的生命。

避过狙击枪子弹的瞬间,林晓天身形暴起,射向远处的树林。

只有在树木丛生的树林里面,他才能博得一线生机。

然而,就在他身形发动的瞬间,MP7特有的突突声在林晓天的耳边响起。

几乎是神经反射般的举动,林晓天身子猛地向前一仆。

突突突突!

在他躲避的瞬间,他刚刚站立的地方就被十几枚子弹舍得千疮百孔。

“该死!”

林晓天不由得怒骂一声。

这明显是胖子森源被人收买,故意引自己进入这个圈套。

无论是躲在远处发射火箭弹的家伙,还是那个顶尖的狙击手,亦或者现在使用MP7射击的中短距离火力手都是顶尖高手。

每一个都达到了两年前捍卫者佣兵团顶尖高手战斗力的水平。

噗!

林晓天刚刚作出一个翻滚的动作,就听到脚下又是一声轻响。

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又是那个狙击高手所为。

林晓天知道,他必须要想一个办法了,不然早晚会死在那个狙击手的枪下。

超远距离之下,世界巅峰的狙击手几乎是无敌。

如果是手枪或者自动步枪,林晓天或许还可以冒险用军刺或者龙鳞格挡一下。

但是狙击枪的火力太猛,就算他想要阻挡也是无能为力。

为今之计就只能是想办法躲避。

单手一撑地面,林晓天就好像是猎豹一样向前窜出,他的目标正是那两个用MP7射击的中短距离火力手。

以林晓天现在一盏灯境界的实力,当他全速发动的时候,短线速度甚至超过了一般的摩托车。

仅仅是两秒钟不到的时候,他已经窜出了四十米开外。

这还是因为他必须使用Z行步伐,规避狙击手狙击的缘故,不然他的速度会更快。

此时,他距离那两个中短距离火力手只有五十米左右,只要两秒多他就可以窜到哪里。

然而,就在这时,林晓天猛然脸色一变。

因为他看到远处一团火云席卷而来。

那是由至少十枚火箭弹组成的弹幕。

如果这些火箭弹爆炸,足以将二十米距离范围变成人间地狱。

很明显,那个使用火箭弹攻击的家伙也是一个高手,竟然是预判到了林晓天的行动,而且使用了最先进的火箭弹集火装置。

“该死!”

林晓天再次痛骂一声。

因为他发现这个使用火箭弹集火装置攻击的家伙使用的装置竟然是出自捍卫者佣兵团的机械师鬼手之手。

这小子曾经出售过不少改装武器换外快。

当然,对他来说,赚钱只是一方面而已,主要是他想向全世界枪械高手炫耀自己的改造能力。

林晓天没想到这武器居然有让自己遇上的一天。

想起鬼手对着火箭弹集火装置的分析,林晓天暗中祈祷鬼手那混蛋最好不要说错了,不然自己今天真要交代在这里了。

眼睛盯着天空中的火箭弹弹幕,林晓天身形一晃,冲向旁边的一处山坳之中。

几乎在他冲向山坳的瞬间,狙击手再次开枪了。

只不过,这一次林晓天的行动轨迹更加变换难测,他的第三枪再次走空。

避过狙击枪的射击之后,林晓天没有丝毫犹豫,向着那处山坳中的大坑猛地一扑。

轰隆隆!

在他扑进大坑的瞬间,十几枚火箭弹先后在他周围爆炸开来。

气浪卷起了漫天的烟尘。

飞溅的弹片和碎石刮得林晓天后背一阵酸麻。

这短短的一瞬间,他背后至少被六枚弹片、碎石刮伤。

好在鬼手那小子对自己的集火装置果然是了解,十几枚火箭弹组成的弹幕中还是有一处破绽。

正是这处破绽,给了林晓天一个活命的机会。

爆炸的火焰、烟尘将现场变得一片混乱,二三十米的距离中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

而躲在大坑中的林晓天,却没有丝毫犹豫,在火箭弹爆炸后一瞬间,林晓天就一跃而起,冲进了爆炸的火焰、烟尘之中。

在距离林晓天躲避山坳四十米距离的山包之上,两个枪手同时对着耳机问道:“约翰,那家伙死了没有?”

“尚未确定,在火箭弹爆炸的时候,他做出了规避动作!”耳机中传来狙击手约翰的冰冷的声音。

“该死!”两个枪手低声咒骂道:“皮埃尔他们究竟是得罪了什么敌人啊,这家伙的身手也太厉害了吧?”

听到两个枪手的对话,耳机中的狙击手约翰陷入了沉默。

他们这四个人都是美利坚黑鹰佣兵团的顶尖高手,单独一个都是兵王中的兵王。

这次上层安排他们四个人一起联合行动,他们还颇有微言来着。

结果当林晓天在火箭弹攻击的前一刻踢开车门,用鬼魅一样的速度开始躲避时,他们都知道自己低估了对手。

一秒钟二十米的Z型躲避,这还是人类能拥有的速度吗?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们甚至都不敢相信世界上有速度这么快的人。

而且他们之中的狙击手约翰被人称为黑色死神,是世界上三大顶级狙击手之一,几乎可以做到弹无虚发。

但是今天,在火箭弹、MP7的帮助下,竟然三枪落空,这也给了四人行动小组一个巨大的震撼。

“小心!”

就在两个枪手陷入对林晓天实力震惊中的时候,耳机中忽然传来了狙击手约翰的尖叫声。

下一刻,这两名枪手眼角余光就看到一道黑影从火箭弹的烟雾之中激射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