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毒蛇山谷,一路上王闰之再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咬着牙不停地喘着粗气,泪水一滴又一滴落下……
“太可恶了!丐帮那么多蛇舍不得吃,咱们的更吃得津津有味。”[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丐帮不是向来以侠义自居吗?”
秦朝呵呵一笑,道:“劫咱们的富,济他们的贫,不正是侠义道中上的人最爱干的事吗?”顿了顿,又道:“丐帮中人原本就最擅长偷鸡摸狗的勾当,若不管理,更加乱七八糟。总体而言,丐帮的存在是利大于憋,不管是对乞丐,对百姓,对江湖,对武林,对朝廷,对民族,都是如此。一群乞丐能变成这个样子,不叫别的帮派汗颜吗?若更好几分,别人的脸往哪里摆?”
王闰之道:“师父真的不生气吗?”
秦朝一声轻叹,道:“以前会,现在不会。因为现在若为这点事生气,不用多久就会被活活气死。”
“怎么会?”王闰之十分地不解。
秦朝想了想,解释道:“你应该发现,武功越高,眼力、耳力等会随之增强。由此不难推断,武功越高,所见所闻越来越广。如此一来,以前少见的现在变得很常见,如果见一次生一次气,一天得生多少次气?加上比这更令人生气的数不胜数,如果一直止不住生气的话,得气成什么样子?”
王闰之道:“难怪师父不喜欢在外面走!只一件徒儿都忍受不了,那些数不胜数,就算师父忍受得了,心里难免不舒服。”
秦朝道:“那确实是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我在外面玩的时候同样疯狂过,但那样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就像小孩子玩泥巴,以前是很有趣,现在不可能了,除非时光倒流。”
听‘玩泥巴’三个字从师父嘴里冒出,王闰之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
秦朝道:“往事不堪回首。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是新人生的起点。”
王闰之心中一动,问出个在心里潜藏很久的疑问:“那些毒蛇师父好像不怎么用得着。”
秦朝点了点头,道:“我是只需要蜈蚣之王即可,但毒蛇之王应该不比蜈蚣之王差,只嫌少,不嫌多呀!再说蜈蚣和蛇全身是宝,药用价值极高,不亏本呀!而且你根本不需要亲力亲为,多培养几个亲信不好吗?不管是穷苦人家的丫头,还是大户人家落难的小姐,只京城里就多得是,正好救下,相互帮忙。但别忙着收徒,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人的品性光用眼睛看不够,必须经过长时间的考验才行。”
王闰之点了点头,迟疑道:“那师父对我们夫妇怎么那么信任?”
秦朝哈哈一笑道:“你呀!你们的为人不早就经过无数的考验了吗?虽然那些不是我亲自动手,但那又有什么区别?”
王闰之笑道:“师父既执着于规矩,又不拘泥于规矩,极懂得灵活变通。”语气一转道:“正月十六那天,开封府赦免了一批女犯人,有几个无家可归,前来投奔,徒儿正为怎么安置她们头痛,现在好了。师父随便开一下口,便解决了徒儿心中的大难题。”
秦朝开玩笑道:“她们中间不会有个星宿派弟子吧!”
王闰之道:“是有一个沾了点边,除擅长溜须拍马外,本事稀松平常得很。”
听了这话,秦朝反倒一惊,之前那句话只是笑话王闰之学星宿派弟子溜须拍马,不料那些女犯人里面真的有一个星宿派弟子,见王闰之很不以为然,忙提醒道:“星宿派弟子武功是不怎么样,但毒功厉害,害人不择手段,防不胜防。如果不赶走那女犯的话,最近最好多看几本星宿派的毒功,知已知彼,防范于未然。”说完仍不放心,忽然发出一声长叹,伸出右手,道:“如果那女犯想和你握手,你握不握?”不等王闰之回答,又道:“你一握,便落入她手里,任其宰割,因为她手里藏了根毒针,上面擦了巨毒。”
王闰之心中一寒,暗道:“这一招虽然简单,但确实防不胜防。”想了一会儿,叹道:“徒儿只好不给她机会接触。”
秦朝摇头道:“那只是小玩意。比如说上次,丐帮差点全军覆没,就是中了西夏‘一品堂’的毒药‘悲酥清风’,无色无味,却能像花香般在空气中传播,一闻即倒,更防不胜防。”
王闰之脸色一白,颤声道:“丐帮的众多高手都防不住,那不是天下无敌了吗?”
秦朝摇头道:“越厉害的毒药成本越高,或者说越稀少罕见,应该只能偶尔用一用,花在刀刃上。”听到这里,王闰之脸色红润不少,不料耳边又传来一句:“因此用之对付小部分人,那是最厉害不过。”刷!的一下,脸又白了,耳边又传来一句:“不过,毒药的缺陷同样不少,一怕被水稀释,二怕茶水和解,三怕内功高强,四怕身体免疫力,五怕以毒攻毒……”刷!的一下,脸又红了。
秦朝左一句攻,右一句守,很快使王闰之对毒有了系统而深刻的了解,只是苦了那张脸,不知曾几度夕阳红。虽然她很理解师父的良苦用心,目光中幽怨却阻止不了越收越多。那种眼神让秦朝浑身起鸡皮疙瘩,眼皮直跳,很快败下阵来,不敢再说下去。两人因此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另外找一个话题谈了起来。
分别回家的时候,王闰之笑嘻嘻地掏出一叠未婚官家小姐的介绍信递给秦朝,小声道:“师父,里面有几个真的很不错,不信可以偷偷前去考查。特别是那个杨家大小姐,曾女扮男装上过沙场,当过将军,至少拥有百人斩的战绩……”话未说完,秦朝的人已经跑得不见了踪影,他被王闰之话中的‘百人斩’给吓住了,不是杀人,而是想起了赢州岛国的那些女人,那些不健康的画面当然远不如杀人,但对他的刺激却远比杀人更强烈。
过了好半天,秦朝才鼓起勇气拿起那杨家大小姐的介绍信,一见那相貌,手一抖,再不敢看一眼,暗叫道:“我的妈呀!春……怎么来了?难怪能女扮男装!说她是女人,又有几个相信?那张国字脸,几个女人有?那太平洋,那飞机场,若见了木婉清,还不羞愧死!苏老夫人,你行行好,别再好心办坏事,尽给些什么玩意儿!”捂住胸口,强撑着一封一封看下去,看到最后,秦朝脸比石灰墙更苍白,一口血险些喷出来。
“时代不同,审美观难道有这么大的不同吗?”
“宋朝又不是唐朝,肥成那样该叫什么美?若睡在一起,那几百斤的体重压过来,男人就算练了武功,受得了一时,受不了一晚上,受不了一个月,受不了一年、十年、百年呀!”
秦朝强忍住一把火烧了那些介绍信的冲动,带回家全交给了慕容阿碧,让她转回王闰之,顺带转送一段话:“
我是瘦子,但我不缺肉。
我是武者,但我家不缺少花木兰。
我爱美人,但并非多多益善。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十年修得共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
若是千年、万年来相会,白首同心在眼前。”附赠经典‘新’歌《千年等一回》。
很快,一首《千年等一回》从慕容阿碧嘴里唱到王闰之嘴里,又唱到太皇太后嘴里,又唱到少年皇帝嘴里……一曲唱遍全天下,不分男人女人,不分大人小孩,不分大宋、大理、大辽、西夏、吐蕃,红红火火一支歌。亲!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还请记住本站帮忙宣传下哦 !本站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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