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救命恩人(1 / 1)

天才宗师 鲲鹏听涛 3216 字 2个月前

夏原山夏教授跟吴子煜买平安符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此,这次他是带了足额现金来的。

昨晚的爆炸让他至今还心有余悸,不过虽然楼上爆炸了,楼板却并没有坍塌,只是楼层中间的轻质砖被炸的严重点。

物品些微的损坏,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人没事就好。

夏原山两口子昨晚已经决定了,今天再买几张平安符,回头给远在美国的一双儿女邮寄过去。

做完了这个生意,吴子煜口袋里已经是七万块钱进账,说实在的,虽然吴子煜从来没经手过这么多钱,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但是现在吴子煜身体融入了精血琥珀,眼界自然就高的多了,这点钱他真的没有怎么在意,如果说在意,他现在就想赶紧把钱寄一部分回家。

吴子煜上大学这几年来,父母吃了不少的苦,对于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来说,供养一个大学生,这几乎是让他们耗尽了一切。

家里有地,但是地里的粮食不值钱,农闲时候,父亲还要到城里打工。吴子煜的父亲是个好泥瓦匠,手艺不错,不过现在这个社会,做建筑的,压钱是一定的。有手艺的人,注定是为包工头干的,而且包工头心情好了,可以拿到部分工资回去过年,过完年不来,压的工钱就没了,过完年还来,还得继续压钱,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吴子煜刚读完大学,妹妹又考上了大学,本来如果吴子煜没女朋友,他可以省下钱来为妹妹负担学费,这样也能减轻家里父母的负担,但是这一年来,吴子煜的钱都花在了林晓静身上,没有往家里寄一分钱。

吴子煜的父母,也能理解吴子煜刚刚参加工作,收入还不稳定,还经常问他需要不需要钱。

以前,吴子煜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猪油蒙了心,喜欢上了林晓静这么一个人,好在现在,他终于醒悟了,还不算晚。

“老弟,不摆了?”

“走这么早吗?不再摆会了?”

看吴子煜收拾起了东西,旁边一些对吴子煜不屑一顾的人,纷纷跟他问好。他们现在不看吴子煜年轻了,反而对吴子煜有些着意巴结。

社会就是这样,一个行当有一个行当的规矩,一个行当有一个行当的状元,别管做什么,只要做出了成绩,别人就得仰望。

吴子煜在这条小巷摆摊算命的人里,已经是名气巨大,谁都不敢轻视。两天晚上,挣了七万块,他们这些人一个月挣个五六千就不错了,而且还是这个月挣,下个月不挣。

吴子煜朝这些跟自己打招呼的人,一一点头,打了招呼。

今天夏原山来的早,收摊的时候,太阳还没落山,吴子煜先去银行用自动存款机存了钱,还有三千多不识别的,索性揣到口袋里,做零花,然后骑上他的老旧自行车,沿着香港路慢悠悠的往沙子口的租住房骑。

这个月应该回家一趟了,好久没回去了。以前吴子煜不回去是因为没钱往回带,现在他想应该拿着钱回去,起码让父母高兴一下。

傍晚的海边,沿途有开着私家车摆摊做小生意的,卖海螺,卖纱巾,儿童衣帽的,相比较自己卖符篆,这些来钱太慢了。

自己画符,卖符篆,来钱快,当然这需要遇到识货的人,如果那人不识货,也是白搭。

现在的吴子煜还不知道夏原山一开始根本不是看上了他的符篆,而是对他的字感兴趣,所以才买的三张符,当然后面四张符篆,夏原山还是买的心甘情愿。

就算不卖符篆,自己脑中有高深的经络学知识,对中医也非常精通,给人治病似乎也可以赚钱,不过这个没经过检验,吴子煜也不敢轻易去试。就是因为自己的先天内气还没有起色,要不然只用先天内气就可以给人打通经脉,祛病延年。

得到了精血琥珀的传承,凭空多了这么多能力,也有了养家糊口的本事,这让吴子煜心情大好。

一辆国产越野车吱嘎停在吴子煜的眼前,从车上下来一个大汉,看到吴子煜一脸的惊喜,“大师,真的是你?”

吴子煜仔细看看这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才想起他是昨天在村里救的那个中邪男孩的父亲。

“大师,我叫黄建军,你救了我儿子,你忘了?”

吴子煜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黄建军拉上了车,“走,大师,到我家坐坐,昨天没留住你,我爸还一直念叨,要好好感谢你。”

黄建军是个性情之人,虽然昨天吴子煜出手前,他很不待见,但是事实证明,吴子煜确实治好了自己儿子的病,现在对自己毕恭毕敬,态度真诚,可见他的直爽性格。

“不用了,我有车。”吴子煜拍拍自己的自行车。

“没事,丢车上就行。”国产越野车,就是空间大,把后座一放倒,别说个自行车,就是个摩托车也能放进去。

黄建军很热情,还没等吴子煜拒绝,他就把吴子煜的自行车丢到了后背箱。

“走,回家!”

吴子煜刚坐上黄建军的车,黄建军的手机就响了。

“啊?吃饭?不吃了,不吃了,没空,我晚上有事。”

“什么?都在东都酒店定好桌了?不行,不行,你就是在人民大会堂定的桌,我今天也没空去,我今天要请我儿子的救命恩人吃饭。”

“什么?一起带过去?不行,不行,我好不容易才遇到人家。”

黄建军挂了电话,吴子煜就说道,“你要是有事,就去忙,不用这么客气。”

“没事,没事,都是小事,几个朋友说好一起吃饭,我给推了。”

“其实我很喜欢热闹,我想大家也肯定不介意多我一双筷子。”

传承的精血琥珀,不知不觉的改变着吴子煜的性格,按照他以前的性格,是不会主要要求参加饭局,但是现在他心里,隐隐有种想去见识下的想法。

吴子煜这么一说,黄建军也不好坚持,“那好,我再给他们打个电话。”

东都酒楼是青岛著名的酒楼之一,这里有个特色,只是饭店,不是酒店,也没有房间和各种娱乐,而且全都是包间。据说这里的厨师长曾经在中南海宴会厅里干过。

黄建军推开包间门,让吴子煜先进,他跟在吴子煜后头。

包厢里的人一见黄建军进来,都站了起来,纷纷跟黄建军打招呼,“建军,你可来了?”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战友,董必虎,林洪标,李兴,我们都是一批的军转干,关系都很铁。”

黄建军一进门没顾得先给朋友们打招呼,就开始给吴子煜介绍了几人。

黄建军这一批的军转干,董必虎被分到了商业口,林洪标被分到了医院,李兴自己做生意,唯独黄建军被分到了公安局,所以这批人以黄建军混的最好,所以,虽说都是战友,酒席却是以他为主。

黄建军进来的时候,让吴子煜先进的门,似乎把吴子煜捧的有些过分了。

吴子煜长了一副学生相,衣服裤子都是廉价的运动装,就算他是黄建军儿子的救命恩人,似乎也有点过了。

但是多余的话,众人都没说。只是在桌上大家纷纷问起黄建军事情的经过。

听完事情的经过后,李兴惊讶道,“吴大师,你是哪一派的相术大师,麻衣派还是茅山派?给我也看看吧?”

吴子煜摇摇头,“我不是麻衣派也不是茅山派,我也并不是相师,只是会点符篆之术。”

吴子煜确实对相术不怎么在行,跟麻衣派和茅山派也不沾边,虽然茅山派也画符,但是严格说来,自己的符篆之术算是出自道家一脉,因为他的《长生经》是张三丰赠予,他是悟通了《长生经》,才得到了修道的启发。

而且他还受过张三丰张真人的指点,但是张三丰却并没有把他当做徒弟,他们也不是师徒相称,张三丰虽然开创了武当派,但是他这一脉的道法却是上承三清中的太清一脉,而他又在太清一脉的道法中推陈出新,加入了很多自己的理解,要不然他也不能仅仅十年工夫,就开创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修真大道,臻至雷劫。

听到吴子煜不说自己的传承,众人也没有继续追问。

听到吴子煜自己承认自己不是相术大师,大家也就不再跟吴子煜多话。

李兴是做生意的,最讲究的就是风水,既然吴子煜不通风水,那他自然用不着跟他攀什么交情。

董必虎是外贸局的小科员,林洪标是医院的司机,他们最迫切的事就是往上爬,既然这个吴大师没法帮助他们往上爬,那吴大师在他们心中的份量自然就轻了许多。大家都是一个想法,黄建军的儿子中邪,自己的儿子可不会这么巧中邪。

黄建军也看出众人对吴子煜的态度差异,他有些不大高兴,吴子煜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那就是自己的恩人,而自己的这些在部队玩的还不错的老战友,谁知道到了地方后,竟然都成了势利眼。

“那个什么,吴大师,你给我们表演下你的符篆之术吧,我们都想看看。”黄建军见大家对吴子煜冷淡,于是他主动转移了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