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至心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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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乖无奈,为免裙子被儿子扯下去,只能将他抱了起来,点了点他的鼻子道:“哥哥姐姐和妹妹都睡着,你怎么醒过来了?”

小春风听不懂妈妈的话,只不停地把脸凑过去蹭她的脸,想和妈妈亲近。

林小乖心里软乎乎的,对着一旁的保姆问道:“玉妈,小春风什么时候醒的?”

“已经醒了有一会了,醒来就开始找太太,把桌子茶几都钻了一遍。”玉妈笑眯眯道。

玉妈是沈迟找来的两个保姆之一,全名玉梨花,今年44岁,丈夫死在越南战场上,大女儿远嫁,唯一的小儿子却生了一场病没了。沈迟和她丈夫当初一起作战过,选人的时候便优先选了她。好在这位玉妈为人开朗勤劳,做事有分寸,不会自作主张,而且对孩子有着不同寻常的喜爱。

“他又以为我在和他玩捉迷藏了?”林小乖也笑了,自打有一次阿婆哄他说妈妈和他玩捉迷藏,要他自己把妈妈找到后,每次小春风找不到妈妈就都以为林小乖在和她捉迷藏。

“太太,大小姐、二少爷和二小姐醒了!”就在这时,一个爽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小乖抬眼看去,就见另外一个保姆正抱着巧巧从婴儿房里出来。

看到妈妈抱着哥哥,还打着哈欠的巧巧顿时不乐意了,伸着手扑过来,林小乖无法,只能将小春风交给沈迟,自己则将巧巧抱住。

“张妈,思思和小太阳呢?”林小乖抬头对着保姆问道。

“正犯懒呢,也不要我抱,估计是在等太太。”张妈抿了抿嘴道。

和年纪大又没有儿女在身边的玉妈不同,张妈张小朵年纪比较轻,才36岁,虽然丈夫牺牲了,但按理还能够再婚。可是张妈的情况不同。她长得不好看,还有一个十四岁但智商永远停留在十岁的傻儿子。原本,她的条件是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但是魏强听说沈迟要招保姆,千求万求将对方介绍来的。

沈迟将决定权交给林小乖,林小乖原本很犹豫,她倒不歧视那个发烧烧坏脑子的傻孩子,也不介意多给一份工钱,就怕那孩子会惹麻烦,所以决定见一见。

后来一见,发现那个叫于建安的孩子不是一般的安静老实,虽然脑子不灵光,看着有些木讷,但明显是个听话的。仔细打量又发现那母子俩虽然穿得落魄,但打理得很干净,目光沉稳,不像是会偷奸耍滑的。

想起沈迟有说于建安傻了后,本来有人想花钱把他买过去做上门女婿,给家里传宗接代,张妈却愣是没肯,宁愿自己带着儿子也不愿意抛下儿子去嫁人,可见其为人品性也是不差的。

几番犹豫,看着母子俩眼底的紧张和期盼,林小乖到底还是把他们留下了。

张妈自然是帮着做家务照顾孩子,她手脚利落爱干净,将楼上楼下都收拾得井井有条,做饭的手艺也好,玉妈反倒被她比下一头。不过她也不是没有缺点,或许是因为脸上总是没有笑的关系,小春风和巧巧都有些不太喜欢她,更亲近会跟他们笑闹的玉妈,倒是思思和小太阳没表现出对保姆的偏爱。而且相较起来,玉妈因为上过学,还喜欢读个报纸看个新闻,在文化知识上有些优势,能够给孩子读故事,还会唱黄梅戏给孩子听。张妈却是从来没有上过学,对上任何文字都是睁眼瞎。

她儿子建安虽然才十四岁,力气却能和成年人相比,家里一些搬搬运运的力气活都能干。而且那孩子死心眼,对张妈的话都会百分百执行,张妈叫他听主人家的话,他就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一段时间下来,林小乖对这个孩子倒是生了几分喜爱,不仅也给他一份工钱,平日里做了点心零食也会特意留点给他。

四个小家伙都被抱进客厅,除了小春风,其他三个孩子因为刚睡醒,这会都有些懒洋洋的。

“宝贝们,我们吃点心啦。”林小乖将做好的牛奶冻拿出来,用小勺开始喂孩子。

“啊啊……”林小乖刚挖了一勺牛奶冻要放到小春风嘴里,小春风却抗议地喊了起来。

林小乖自然知道他是在抗议挖的太少了,不过却没有惯着他,照旧原样喂到他嘴里。

小春风有些不高兴,但牛奶冻实在太好吃了,他舍不得吐出来。

“太太,三少爷已经开始萌牙了!”突然一旁正收拾着玩具的玉妈喊了起来。

林小乖一愣,对着小春风哄道:“宝贝乖,张开嘴巴给妈妈看看。”她知道四胞胎和小年糕当初一样,虽然还不能开口,但大人说的话已经能理解一些简单的意思了。

“啊——”小春风乖乖长大了嘴。

林小乖一看,果然,下方门牙已经冒出了一个白点。

“思思他们好像还没有长牙?”她记得小年糕当时长牙也没这么早。

“这是因人而异的。”玉妈笑道:“有人家的孩子要到一周岁才会长牙,三少爷的牙长得也不算早,早的半岁就长了呢。”

孩子们听不懂她们的谈话,见林小乖停止了喂食,巧巧手脚并用爬过来,要到她手里抢勺子。

林小乖自是不会被她抢到,见她眉头一皱要哭,赶快挖了一勺牛奶冻喂进她嘴里,她这才安生。

农庄那的主宅开始装修后,林小乖就开始苦恼给农庄起个什么名字。

上辈子她倒是去过不少农庄,但她却不想随大流,本身自己这个农庄也只是开店的附带,用来遮掩空间的,并没有打算花多大心思经营。

而且,和那些招待客人的农庄不同,她这个农庄从没想过对外开放,接待那些游客。

不过农庄内有打算将来卖掉的房产,名字方面如何都不能马虎。

翻了几天词典,林小乖最终在给农庄定下了“至心园”的名字。

至心,最诚挚之心。

仅以至心感恩此番重生。

“至心园?”沈迟听了他起的名字,咂摸了下皱眉道:“是不是太文绉绉了?”

林小乖白了他一眼,“你难道有更好的名字?”

沈迟摸了摸鼻子,算了这种事没必要和媳妇争。

“那店名呢?”他又问道。

“那个不用起了。”林小乖懒洋洋道:“反正店开在至心园中,顾客也不会找不到。”

沈迟有些无语,这不是找得到找不到的问题好不好?连个店名都没有,人家怎么知道你卖什么东西?不知道你卖什么东西,人家闲的吗?

“你开店总有定位吧,外面有服装店、小吃店、饭店、杂货店,你要开什么店?”他越加觉得媳妇不靠谱了。

“……礼品店吧。”想了想林小乖回答道。

“买送礼物品的店?”沈迟眼睛一亮,“这个好,你要卖的东西那么杂,杂货店的话档次太低,礼品店听着也洋气一些。”

林小乖但笑不语。

“新店开张总要做个宣传吧?”沈迟帮着操心道。

“不用。”林小乖摇了摇头,手指戳了下他的脸道:“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了?我好歹也是少将夫人,人家听说我开了店,能不来捧场?”

沈迟闻言皱眉,“话是这样说,但那是指上流社会,平民百姓到哪去知道你的店?”

“没有必要宣传到平民百姓中去,反正我卖的东西不会便宜,大多数人不是买不起就是舍不得买。”林小乖垂眸淡声道。

沈迟一想也是,婉婉种的花可都是成千上万一盆的,平民百姓也确实买不起。

“那就随你。”他有些无奈,就没见过这么做生意的。

一个多月过去后,因为装修的匠人足够多,主宅的装修已经完成了,因为使用的都是在兑换商店购买的涂料,所以倒是不用担心甲醛的问题,当然这个年代的人其实很少有人有这样的环保意识。

虽说只是一栋房子,但其实设计风格并非只采用了一种。

根据林小乖的要求,那位外星建筑设计师设计出的主宅是一座盘旋式城堡建筑,有别于后世那些现代化的盘旋式高楼,主宅整体是完全的贵族华丽风,线条又偏向简洁优雅。

主宅分为多个部分,店面占据主宅的一层,约有五百平方,设计风格以奢华为主,全无墙面间隔,格局开阔大气,每隔一段距离就出现的雕刻承重柱,淡金色风格雍容的墙纸,贵重的红木地板,以及天花板上华丽的大型吊灯让这里比起店面更像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然后是二层,那里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三位老人今后住的地方,四室两厅的格局,设计风格以安全舒适为主,朴素而稳重。剩下的部分作为林小乖的工作室,也是今后店里商品的来源地。工作室的装修算不上精心,风格简约干净,不论是墙纸、灯具还是地板,都以简洁实用为主,并没有任何花俏的地方。

三层是孩子们的住所,有孩子们的卧室、游戏室、婴儿室、书房,起居室,设计风格以清新活泼为主。

最后四层的阁楼才是林小乖和沈迟的住处,阁楼只有其他三层的一半面积,不过对他们倆来说已经绰绰有余了。林小乖为自己的住处选了返璞归真的自然风格,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