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摆摊(1 / 1)

时值入夏最闷热的时候,出现在院子里的三人多少都有些狼狈,尤其是沈迟,略有些长的头发因为汗湿全都黏在了一起,脸上沾着不知哪里弄到的污渍,嘴唇还有些干裂,两手各拎着两个半人高的包袱,额头的汗也空不出手擦,大步往屋里走来。

林小乖有些愣,刚要迎上去,沈迟就道:“你站着别动。”说完,脚步加快往里走去。

“婉婉别介意,迟娃是怕你碰着了。”从后面走来的罗玉芳连忙解释道。

她的话才刚说完,沈迟已经空着手从屋里走出来,往外走去。

“嫂子我去帮哥哥搬货。”跟着走出来的沈秀匆匆说道。

罗玉芳将手中的包袱放进屋,揽着林小乖的手坐下道:“黎城那边的货比预料的还要便宜,又有孩子他姑从中帮衬,迟娃就发了狠,给搬回来一大车。为了照顾我们两老,迟娃这一路可是忙得够呛。”虽是抱怨的语气,但从她脸上的笑容就能看出对于孙子的孝顺她有多高兴。

“老婆子,别只顾着说话,快去做点吃的。”在脸盆架旁洗脸的沈章明喊道。

“是了,我差点给忘了,你等……”罗玉芳说着就要站起来。

林小乖赶紧拉住她,“阿婆你歇着,饭我去做吧。”不等对方反对,她就起身快步走进了厨房。

家里之前用麦子换了两斤面粉,这几天院子里的母鸡下蛋也勤快,橱柜里还有几节生玉米,林小乖琢磨着把玉米蒸了,做点鸡蛋饼,加上沈秀刚煮没多久的粥,应该够祖孙三人凑合一顿了。

“秀儿,帮我摘把葱过来!”她对着窗外喊了句,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玉米蒸上,林小乖就开始和面,没多久,一把清洗干净的葱出现在手边,她头也不抬地吩咐道:“切成葱末。”

沈迟挑了挑眉,迟疑了下还是拿起葱去切葱末了。

林小乖并没有注意到沈迟的到来,将面和好,她捋了捋额发,开始调味。

沈迟有些新奇地看着眼前的林小乖——他见过她看书时的沉静,见过她教导侄儿时的温柔,却没有见过她做饭时的样子。

林小乖这个人,本身就带着太多光环,以至于他人看她都带着点仰望,无法想象她做这样普通平凡的事。

沈迟却很开心,这个女人以他妻子的身份在为他做饭。

“秀儿,葱呢?”林小乖回过神来,看到意料之外的人,她愣了下,一时忘了开口。

沈迟宛然一笑,将手中盛着葱末的碗递了过去。

林小乖沉默地接过,一言不发地转身继续忙了起来。

他和她之间,总是透着份难言的尴尬。

沈迟却并不失望,她是他法律承认的妻子,如今又怀着他的孩子,他又有什么好担心。

看在她如今身体处于特殊状况,他允许她当一段时间缩头乌龟。

林小乖并不知道自己在沈迟心中已经成为了缩头乌龟,她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此时的沈迟。

又或许是因为,前世那个沈迟留给自己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她忍不住有些害怕。

电视剧中霸道强势感情专一的男主角总是会引起尖叫,但现实中被这样的男人爱上,或许开始会觉得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但很快就会觉得累,想要逃开。

尤其是,你不爱这个男人的时候。

无疑,沈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林小乖很清楚,当初自己死也要离婚,沈迟心力交瘁之余,是真的想杀了她的。

他的佩枪不止一次指向她,既是威胁,也是情绪的爆发。

他那时总对她说:不要逼我。

那时候林小乖没有害怕,现在却有了怯意。

她不是那个一无所有,能够孤注一掷的林小乖了。

将最后一张金黄的薄饼从锅里铲出来,林小乖正要端出去,沈迟已经上前抢过来。

“我来吧。”

满满一盘子鸡蛋饼和玉米,加上沈秀之前煮的粥,舟车劳顿的祖孙三人吃得很是满足。

“这鸡蛋饼是婉婉做的?”罗玉芳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奇。

“阿婆好吃吧?我嫂子做什么都好吃!”不等林小乖开口,沈秀这个早被她的厨艺折服的小姑子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林小乖微微轻笑,尽管这种被赞誉的经历并不陌生,但自己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他人的认同,她心里还是觉得高兴的。

“还真是,我这辈子还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饼。”罗玉芳的话并不是夸张,这鸡蛋饼看着寻常,也就样子大小厚薄比较规整,但味道却是从来没有的好。

而越是发现这个孙媳妇的好,她就越愧疚自家对她的伤害,进而越想对她好。

沈迟心里的惊喜就更不用说了,随着了解,他越来越发现,婉婉身上的闪光点远比看到的要更多。

她比他以为的还要好。

那么好那么好,让他越来越不想放手。

“哇,这衣服好漂亮!”沈秀打开一个布包袱,看着里面五彩缤纷的衣服,忍不住叫道。

林小乖看去,只见沈秀正拿着一条绿色的喇叭裤稀罕地比划着。她抽了抽嘴角,原谅她无法和这个年代的审美同步。

“这衣服好看是好看,但有人敢穿吗?”沈章明一脸犹疑道:“而且,现在大家衣服都是自己做的,要不买了布请裁缝做,到时指不定看了不买,自己买了布回去照做。”

“放心啦阿公,我们学校就有同学穿,据说是城里的亲戚给带的,大家羡慕得不行,只是没地方买罢了。”沈秀一边回答一边翻着其他衣服。

“阿公放心,你说的那些我都考虑到了,所以我进货的时候都挑了颜色鲜艳的布料,这些县里可是买不到的,就是有人自己做,肯定也没我们的好看。”沈迟蹲下身开始整理包袱里的衣服,“但到时衣服应该不会卖得太快,我打算趁着回去报道前到黎城多进几次货,留着到时阿公阿婆慢慢卖。”

“可是要是进太多货卖不掉怎么办?而且哥你有那么多本钱吗?”沈秀担心道。

“放心,我心里有数。”沈迟摸了摸她的脑袋道。

“等等!”沈秀突然反应过来,“哥你不打算让嫂子随军?”

涉及到自己,林小乖不由抬头看去,和沈迟带着莫名意味的目光对上。

随军不随军的她倒不在意,虽说没打算将太多心思放在事业上,但这不代表她打算混吃等死不考虑赚钱的事,而随军……她可不想去做食堂清扫人员。

做了一辈子自由撰稿人,林小乖有些无法想象朝九晚五循规蹈矩的生活。

“嗯。”沈迟微微皱眉,他做出这样的决定自然有自己的理由,原本还希望婉婉能够谅解,但她这般连解释都没听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一点也不觉得高兴。

他看向旁边用目光询问的阿公阿婆,“部队申请家属随军要求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我现在是副营职,但却只服役了八年,是不符合随军申请要求的,因此我要先想办法把军衔升一升。”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目光有一瞬的暗沉,然后才道:“这些且不论,驻地的住房条件算不上好,婉婉如今正怀着孕,我在部队的训练也很繁重,还要出任务,能够照顾到她的地方不多,而且部队的军医一般都更擅长处理外伤,孕妇在那很不便利。因此,我想着随军的事还是等孩子生下来再安排。”

闻言,在场几人静默片刻,罗玉芳看向林小乖道:“婉婉你怎么看?”他们肯定是愿意照顾孙媳妇的,就怕孙媳妇觉得委屈。

“我没有关系。”林小乖轻笑道:“之前我还有些担心适应不了部队里的生活呢。”她会说她一开始就没打算在生下孩子前去随军吗?

弄清楚她的态度,两老和沈秀都松了一口气,沈迟的心情却有些复杂。

他确定了,他们夫妻间绝对有大问题。

这时候不像后世,随便摆摊会被城管追,大街上,只要不摆到人家店门口,基本就没有人管,也不需要交摊位费。

因此,也没花什么功夫,沈迟往街上转了一圈,就把小摊子支起来了。

别说,那些颜色鲜艳,款式在这时代又算得上大胆的衣服还真引来不少路人的目光,不过买的人却一个都没有。正当罗玉芳开始急的时候,第一个顾客终于上门了。

“卖出去了卖出去了!”等人一走,沈秀一脸激动地捏着手中的三块钱。

一旁的罗玉芳也是一脸喜不自禁,天知道她有多担心这么多衣服砸在手里。

有了第一个顾客,第二个第三个自然慢慢地出现了,如同沈迟预料的,虽然卖得不快,却从来没有断过顾客。

见状,沈迟也开始往返于黎城和县城,摊子由阿公阿婆还有沈秀轮流看顾,林小乖则负责在家做好饭等他们回来吃。

当然,为了照顾林小乖,三人中总有一个会留在家中。

一家子忙碌,不知不觉间,就到了沈迟返回部队报道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