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似曾相识(1 / 1)

最强猎人 严七官 2480 字 3个月前

?尼奥觉得自己的尊严彻底地、一次次地被这个叫做龙云的家伙冒犯了,在哈布斯家族中,乃至在整个莫里亚长老会和猎魔骑士团中,这都是从未发生过的事。

他是欧洲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哈布斯家族未来家主,是这个星球上残存的莫里亚后裔中血统最尊贵的一支,在过往二十一年的人生当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的身边围绕着的只有掌声和赞誉,除此之外只剩下羡慕和嫉妒,却从未如此赤裸裸的公然违抗和亵/渎。

“!”他猛捶了几下冰面,翻身站起来,眼前的情形让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整个集装箱被夷为平地,冰面上炸开一个巨大的坑,碎落的冰块和龙的残肢飞溅得到处都是。所幸的是C4炸药在集装箱中爆炸,坚硬的集装箱外壳和浮冰形成了相互支撑,浮冰总算没有被炸裂。

“你这个蠢货!”尼奥实在接受不了龙云这种几近野蛮又无效的攻击方式,跳着脚大声咆哮道:“你以为这样就能杀死龙吗?!你这样只会让它复苏得更快!而且会炸沉整个浮冰,会害死我们!”

龙云从冰面上爬起来,拍拍手耸耸肩道:“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下午的时候,我们看你耍猴一样表演了一个下午,还信心满满地说杀了这头怪物,可是现在怎样?你看,我的C4还是很管用的……”

他指了指地上的龙尸残骸。

“你以为这样就能杀死法夫尼尔?”尼奥忍不住要给他科普一下:“你根本不知道这头龙的强大,除了格拉墨圣剑,你想杀它除非找来一颗大当量的核弹!你竟然以为区区几块C4炸药就能搞定它!?幼稚!”

“幼稚总比白痴要好,居然拿着一块破铁当什么圣剑!现在好了,龙没死,你那把什么什么圣剑可以送到垃圾站做回收了。”

龙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位公子哥,他甚至想杀了他。如果这位公子哥不是漠视人命,一心想着屠龙,若能早点出现,将凯比叛变的消息告诉格格,或许老鱼他们就不会死,抓住机会,当然要忍不住奚落一番。

可以看见,这句话的杀伤力实在很大。格拉墨圣剑代表着哈布斯家族的荣誉,遭到一名雇佣兵的如此诋毁,尼奥脸都绿了。如果不是目前大家同坐一条船,共同的敌人是那条该死的龙,恐怕现在就要发出决斗的邀请。

不过俩人根本没有决斗的机会,浮冰的大坑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啸声,有东西在里面跳了出来。

龙——那个被称作法夫尼尔传说中的火龙。

龙云一下子觉得头皮都麻了。刚才为了达到最好效果,他把自己身上所有的C4都扔了进去,虽然在凯比营地的时候,龙云已经见识过这头怪物坚硬的鳞甲能够抵挡“小羚羊”和“山猫”发射的“霍特”反坦克导弹,几公斤的C4对它来说不过小菜一碟,不过好歹自己往集装箱里头扔C4的时候,这家伙还是半死不活的状态。

趁它病,拿它命。几年的非洲佣兵生涯让龙云学会了怎么在最佳的时机取掉敌人的性命,而不是像骑士一样等待一场公平的对决,这是尼奥和他最为不同的地方。

一个是实用主义派,一个是浪漫主义者。

重新复活过来的法夫尼尔形态和最初已有很大的不同,它没有了刚出坑时候庞大的身躯,变得只有普通人类一样大小,浑身上下的鳞甲细密得如同鱼鳞一样,泛着一种艳丽的红光,仿佛是刚从熔炉里倒出的铁水一样。

法夫尼尔的脑袋不再是巨蟒的形态,而是一张端正的人脸,要说和人脸有什么不同,只是那上面多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细麟,还有脑袋上和颧骨上长出了一根根角质的倒刺,看起来有些恶心而已。

它的瞳孔呈黄金色,而眼白的地方却血一样通红,看起来十分诡异。

浮冰上方一百多米高空的支奴干,隼在巴雷特的瞄准镜中看清这条龙的新脸庞,顿时吓得脸都白了。

“怎么是……”

他想起了那个日本人。

浮冰上,尼奥也觉得面前的法夫尼尔的面容有些似曾相识,一个人的映像流星般划过脑海。

“原来是你!”

龙忽然咧嘴笑了笑,“没错,是我!”他极其轻蔑地看着尼奥,“没想到是我吧?”

龙云看了看尼奥,又看了看那条龙,插嘴道:“你们俩是老相识?”

尼奥和法夫尼尔同时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龙云顿时十分糊涂,一头黑线。

点头?又摇头?什么意思?

“我们昨晚才第一次见面,算不上老相识。”尼奥终于开口了:“他叫阿部信,原来的身份是日本赤军派成员,也是亚特兰蒂斯光复会的‘神仆',昨晚带队攻击凯比营地的就是他。”

又是那些该死的日本人?龙云听了“神仆”这个名字就发毛,就是这家伙的同伙导致了老鱼他们的死亡。

“尼奥,我本来打算不插手你跟这头怪物的恩怨,不过既然你说他是‘神仆',杀它的事情就算我一份吧。”

咔——

他拉开M203榴弹发射器,将一颗榴弹塞进里头。

“你以为你是什么!?”龙怒吼一声,转头过来盯着龙云:“低贱而愚蠢的人类!”

“他不是人类,他是莫里亚混血种。”尼奥说道:“你现在是阿部信还是法夫尼尔?”

那头龙一愣,连他自己都有些迷惘,它略略低下头,似乎也在思考着自己是谁。

“格格说错了,你到坑底进行的不是血祭。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献祭,对吧?”尼奥冷笑道。

龙云忍不住问:“什么是献祭?”

水手在一边解释道:“血祭是牺牲自己,将身上所有血放出来,用来饲喂属主,从而达到令属主快速恢复魔力;献祭是把自己当做一种祭品,让属主吞掉,然后在属主的体内获得重生,从而获得属主的力量。”

龙云听得有些糊涂:“有什么不同?”

水手说:“血祭之后,属主力量恢复很快,但是祭品就撕掉;献祭之后,属主力量恢复慢,不过当真正苏醒之后,祭品的意识就残存在属主的身体里。阿部信做的是献祭,他现在和法夫尼尔合二为一,你中我,我中有你。”

龙云皱了皱眉头:“这就是说,这家伙是个杂种?”

水手忽然觉得好笑,嘿嘿地耸耸肩:“你可以这么说。”

法夫尼尔闻言,双目中怒火更盛,它原本以为自己登场能让面前这些家伙足够震惊,没料到这个中国人竟然插科打诨,完全不把它当做一回事。

“待会我一定会慢慢将你搅碎,将你的骨头要咬成渣渣!”

龙云冷笑道:“是吗?不过我最近老在丛林里待着,几天没洗澡了,身上的泥垢一层层,你吃了我,不怕闹肚子?”

法夫尼尔眼中金光大盛,身上一张一合的鳞片中冒出细小的火焰,周围的温度骤然猛升,冰面开始水化。

“炎怒”,这是火龙法夫尼尔的神之符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