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钢铁皮肤(1 / 1)

最强猎人 严七官 2597 字 3个月前

信号弹准确地显示了杰克和龙云的位置,两架“山猫”直升机扑上去,发射了两枚“霍特”反坦克导弹,将几辆武装皮卡炸成碎片,然后调转机头,用20毫米的机关炮将逼近那辆蜜獾20的叛军队伍狠狠地犁了一次。

这是武装直升机的拿手好戏,在密集的机炮轰击下,所到之处几乎没有叛军士兵能逃出死亡的命运,大口径的机炮威力巨大,直接将武装皮卡劈撕成两段。

爆炸声此起彼伏,几百名叛军顿时溃不成军,门格斯根本无法在控制部队,所有手下纷纷四散逃窜。

其中一支武装皮卡车队朝西面逃去,领头的一辆车忽然轰一声,引擎盖被一个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得凹下下去,水箱顿时破裂,冒出弄弄的白色蒸汽。

白蒙蒙的蒸汽中,一个人半蹲在引擎盖上,双手按在发动机上,抬起头望向车上的两名叛军,目光中泛滥着无尽的杀意。

等叛军司机这才看清楚砸在引擎盖上居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差点惊得眼球都掉在地上。

这是个活生生的大家伙!非洲也不乏身材高大的家伙,可是跟引擎盖上这个金发白人相比,那可是小巫见大巫了。

最可怕的是,这家伙从哪来的?周围没有任何高楼和建筑物,这里离树林还有几百米,他总不能想人猿泰山一样借着藤蔓甩过来这里。

片刻混乱过后,叛军司机的脑海里闪过一个令人惊悚的结论——这恐怖的家伙从天上盘旋着的直升机上跳下来的!

“你……”叛军司机觉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很艰难地在喉咙里刚吐出一个字。

嘭——

水手根本没兴趣多听一个字,AA-12******的枪口闪出一团火焰,12号霰弹里的15颗18。5毫米弹丸轻松地将司机的整颗头颅击碎,他的脑袋像个被一脚踩碎的西瓜似地爆开。

近距离穿透了司机的头颅,余劲未消的弹丸散开形成不规则的弹幕,将站在车厢里发愣的机枪手打飞出去,一个倒栽葱摔落在地上,一并上了西天。

跟在后面的武装皮卡躲闪不及,其中一辆直接撞在了前面的皮卡上,水手端起AA-12朝着那辆车上的三个人就是一枪。

AA-12用的是霰弹,好处就是几乎不用瞄准,近距离上只要朝着一个大概的方向轰一枪,基本上就能覆盖2X2米的面积,称得上是近距离暴力武器的典范。

越南战争之后,美国枪械设计师麦斯威尔·艾奇逊认为诸如在东南亚所常见的那种丛林环境中,渗透巡逻队的尖兵急需一种近程自卫武器,其火力和停止作用应比普通步枪大得多,又要瞄准迅速。

基于这种理由和背景之下,AA-12在1972年终于初步设计完成。适合在像城市街道或丛林一样的近战环境,它能在伏击、房间清除和其他类似战斗情形下提供强大的近程强大火力。

之后的十多年里,艾奇逊一直在推销他的AA-12,但始终无人赏识。到了1987年底,麦斯威尔·艾奇逊面临破产的边缘。为了生计,他只得把AA-12的专利权及全部图纸都卖给了田纳西州宪兵系统公司(简称MPS公司)的杰里·巴伯尔。

而MPS公司在获得图纸之后,发现这支枪设计图纸上存在重大缺陷,几乎要推倒重来,于是便存在公司的电脑中没有实际使用,等待日后修正。

而这个设计却被“天幕”公司的电脑黑客隼无意中发现,然后入侵公司系统后窃取设计图纸,交给被装备部的天才武器设计师、绰号“专家”的肖恩。康纳进行改装。

这支被改装过后的AA-12可以使用特殊的12号霰弹和FRAG-12高爆弹族,将单弹鼓改装成双单股,容量达到64发,并且射速提高到600发/分钟,威力绝对不亚于一挺小钢炮。

轰——

沉闷的枪声过后,车上三名叛军士兵顿时血肉模糊,成了三具尸首。

车队里其他叛军疯狂朝水手进行覆盖射击,很多人在极度惊恐之下,扣住扳机就不放手,直到打空了一弹夹的子弹,这才想起换弹药。

雨点一样的子弹扑面而来,水手却没有一丝要躲闪的一丝,他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蹲在引擎盖上,双手交叉护住眼睛,皮肤上泛起一层银色的金属光泽。

AK和R4步枪发射的子弹打在他的身上,发出一种奇怪的叮叮响声,好像打在了金属物体上。

一分钟过后,所有人的弹夹都打空,枪声骤停,到处一片换弹夹的咔咔声。

水手缓缓从引擎盖上站起来,扭动了一下脖子,又舒展了一下筋骨,浑身发出噼啪的轻微响声,身上的战术背心和裤子上无数弹孔,他像一只洗完澡刚上水的老虎一样,抖了抖身子,那些黏在身上的弹头丁零当啷全落在引擎盖的铁皮上。

天赋——钢铁皮肤。

这是古莫里亚人的天赋之一,持有这个天赋的战士可以在瞬间将自己的肉身强化到合金钢的程度,抵御枪弹的射击。

正在换弹夹的一众叛军根本没料到这个家伙还能站起来,当看到水手巨大的身影缓缓在面前站起,所有人都惊愕地看着这头怪物,换弹夹的手下意识在发抖,半天插不到枪上。

“魔鬼……魔鬼……这是地狱来的魔鬼!”不知道队伍中哪个家伙终于忍受不住这种恐怖的心里压抑,终于疯了一样暴喊一声,丢下枪撒腿就跑。

既然枪没有任何作用,留在身上就是烧火棍,还会拖慢逃亡的速度,扔了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水手根本没打算赶尽杀绝,笑嘻嘻地由得这些叛军逃跑,他很清楚在SAS几台武装直升机和四支精锐分队的包围下,这些家伙能跑出去的机会等于零。

他点了一根雪茄,跳下皮卡,朝蜜獾20大踏步走去。

保住龙云,是他唯一的目标。

在武装直升机的轰击下,龙云和杰克未免遭受误伤,早就爬回了车里,只伸出半个身子观察外头的情况。

事已至此,剩下的人只要还没死,就算得救了。

不过,龙云很快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朝在自己这头走来。

那个大块头,那个在营地里见过的金发大块头,龙云记得他的绰号是水手。这几个人是凯比的幕后老板,龙云想起死去的一干队友,顿时怒火中烧。

他拿起自己的AK47,钻出车厢,朝大块头水手走去。

走了几步,一只伸过来抓住了他的脚踝,龙云低头一看,是一名重伤到底的叛军士兵,他想都不想,抬手给了他一个点射,送他下了地狱。

龙云如今的状况就是一头暴走的狮子。队友的死亡令他实在难以冷静下来,大块头竟然还敢回来找自己,这让他多少有些惊奇。不过无论如何,自己必须从大块头身上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他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凯比为什么忽然消失了?

“嗨!幽灵!”大块头似乎十分友善,没有一丝敌意,甚至还张开双手,看起来是想给龙云一个拥抱:“看到你还活着,我就放心了!”

咔擦——

一支AK47顶在水手的额头上,冷冰冰的声音就像地狱里的亡魂口中钻出来一样:“为什么凯比不见了?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给我们设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