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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李家私人法律顾问黄大律师实在听不下去了,暗暗摇头。
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相比较而言,华夏国的法律体系则更偏向于‘大陆法系‘(这不是指内地大陆,是个法系的名称),大陆法系的特点是有成文法典,尤其受《法国民法典》、《拿破仑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影响较深;优点是有较系统的法律,缺点是法律修改、重新颁布的周期过长,说得潮流一点,就是不够‘与时俱进’;成文法再怎么详细,也难免有顾及不到的地方,这就造成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影响真正的法治建立。
而普通法系则是以判例为主,辅以一些单行条例。在普通法系国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例,是可以对法官或者陪审团断案起到指导和决定作用的,随着判例越来越多,法律也越来越是完善。这也是‘普通法’这个名称的由来,意思是说它不是立法机构设立的,而是随着民间判例的累积,而自发形成的一种法律,因为这些法律是民众创造的,所以才‘普通’。
两者相较,普通法系更为‘民垩主’一些,因此普通法系国家的法治通常都较为完善,目前像法国、德国一些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已经开始向普通法系转变,开始尊重判例、尊重民意,而华夏目前似乎还没有这个觉悟。
可判例为主,也就决定了普通法难学,香江的法治历史不长,法官和陪审团往往会援引英国判例,有些甚至是两三百年前的。普通法专业的学生,有很大精力要花费在这上面,不客气地说,四年时间能对这些判例有个初步接触,了解个三四分就了不得了,毕竟还有大把的单行条例要学呢。周易张口就是一个星期修完,也难怪李超人和黄大律师会把他当成怪物来看。
“在普通法的学习过程中,有大量的判例要看要记,有些还是古英文的,一个星期的时间…”
李超人看看这个经常创造奇迹的表侄女婿,还真是有些拿不准,这话换了旁人说,他肯定是哈哈一笑,可既然是周易来说,那就大有可能了。
“还是让我试一试吧…”周易笑道。
李超人微微犹豫了一下道:“这件事是有些难办,这样吧,我可以帮你联系香江大学的校长韩爵士,不过…你真的有把握吗?”
“表舅请放心,我既然这样说,就有较大的把握。”周易心说,其实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过这话说了估计也没人信。
“好吧,我相信你。”李超人笑着点了点头:“等我和韩爵士约好时间,你和我一起去登门拜访他吧,但愿你能说服他为你改变规矩。”
“必须的…”周易笑了。
韩月清是一位男爵,虽然名字很像是华夏人,其实却是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有着英国人所有的优点和缺点:有绅士风度,性格内向,酗酒,看球后容易冲动,对美女有着发自内心的热爱,但是这种热爱并不长久,最多只能保持一个月。
在英联邦的贵族群中,他属于某些人口中的‘混血杂种’,这是因为他有着二分之一的华夏血统、四分之一的拉丁血统和四分之一的威尔士人血统,这让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古怪,黑头发、蓝眼睛、皮肤却是黄中带红,犹如带血的黄便。
或许是出于这个原因,让他非常看重混血儿,反倒对血统纯正的人有种发自骨髓的偏见;比如周易这个拥有纯正血统的华夏青年,就很不受他待见,他甚至没准备给周易座位,只是招呼自己的老朋友李超人落座。
周易知道,对这种牛B人物,你必须比他表现的更加牛B,于是不等他招呼,就自己找个座位坐下了,然后笑嘻嘻地看着韩月清,一句话也不说。
他这种无礼的样子让韩月清顿时皱起了那双精心修饰过的眉毛:“李超人,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天才横溢’的年轻人麽,我看他似乎需要上一堂礼仪课。”
“我的男爵先生,天才往往都是性格古怪的,这并不奇怪。”李超人哈哈笑了起来,用韩月清更能接受的口吻道:“是他救了我母亲的命,你知道,我母亲的病多少中外神医都没有办法,却被他治好了。”周易和柳絮在香江的喜宴并没有广邀亲友,韩月清也未曾到席,李超人也不想摆明自己和周易的关系,那样往往会让事情变得更麻烦,尤其是对于韩月清这种自命清高、大有两晋高士古风的人来说。
“呵呵,这说明不了什么,非洲的巫医也能误打误撞治好一些怪病,然后被传成神医,难道我们会相信他们个个都是天才?”
韩月清不屑地笑了起来,轻蔑地看了周易一眼:“再说就算他是个好医生,那跟学习法律也没有任何关系…李超人,您确定他要一个星期修完LLB课程?呵呵,这究竟是您说错了,还是我听错了呢?”
李超人笑着摇了摇头:“韩校长,我知道香江大学有自己的内部考试制度,是专门用于天才的,你不妨考考他吧。”以李超人的修养,不叫他男爵改称校长大人,已经是微微动了火气。这个韩月清有点过分了,当面讽刺周易,也是对他的不尊重,放眼港岛,敢对他不尊重的人,似乎结果都不怎么好看。
“那好吧,也许是我近来见过太多所谓的‘天才’了,才对这些‘天才’有一点反感,李超人,希望您不要介意。”
也许是感觉到了李超人的不悦,韩月清连忙补救着。虽然以他的身份地位,还不至于怕李超人,但是也不愿意得罪这位在全球都能排到一百名以内的超级富豪。韩月清知道,李超人曾经有一位子侄在非洲某个小国不幸被政府军的流弹击中身亡,他老人家一怒之下直接砸出几个亿,组织了三百多名雇佣军,硬是把该小国的政府推翻了,顺手还控制了当地的金矿这个大手笔,当时可是震动了港岛、连中情局据说都为之侧目。
有钱的老头儿伤不起啊韩月清有点忐忑。连忙起身到书架上取了本厚厚的英文书递给周易道:“既然是李超人说了,我就考考你。这本用古英语记载的书,罗列了从1920年到2000年英国各地发生的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例。作为一个准备休习LLB并且夸口要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修完全部课程的‘天才’,你应该对古英文有一定了解吧?我不要求你背诵其中的案例,我只需要你在半个小时内,了解这本书中的三个案例然后我会向你提问,可以吗?”
“不必了,我还是直接记忆好了。”周易微笑着接过书,开始翻看。
他当然没学习过什么古英文,但是凭借强大的精神力量,可以在瞬间记下每一个英文字母,管你什么内容,哥们儿全背下来,总可以过关了吧?
看着周易快速翻动着这本砖头般厚的书籍,李超人的眉毛挑了挑,这毕竟是古英文,周易也有把握?就算他是古英文专家,也不该这么快速阅读啊,难道这样就可以记住了?
韩月清微微冷笑,悠闲自得地打了个响指,让管家为他和李超人端来两杯浓香的咖啡。一面细心品味着咖啡的香气和咖啡因带来的刺激,一面仔细地观察周易,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个大话王,而且他的大话居然把李超人这个老江湖都欺骗了。”
没有人可以这样去阅读一本古英文书籍,除非他是一个生活在19世纪的人,而且还必须是一位贵族。要知道就连那个年代的农夫也不懂纯正的古英文,因为这是贵族的语言。平民只配学习一些乡间俚语,这就像是华夏古代的文言文一样,你能期待春秋战国的平民懂得这种语言吗,那让士大夫们情何以堪啊?
韩月清更不相信周易可以生吞活剥地以记忆字母的方式来背诵这本书上的内容,拥有这种记忆力的人他还不曾见到过,就算是传说中最具天才、那位英联邦最年轻的御用大律师,也没有这个本事。他现在在等着这个大话王出丑,这应该是非常欢乐的一件事哦。
“我可以记忆下这些字母,至于发音…”周易当然看得出韩月清眼中的轻蔑,他准备好好震一震这位狂妄的爵士。幸亏有所准备,早在来此之前,周易就专门去了一趟香江古英文研究所,请教了几位专家,以他的智慧,只要掌握了几个元音字母,再结合强行记忆,发音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好了,林校长,您可以开始考试了。”周易笑笑,把书递还了回去:“不过时间仓促,我只记忆了前一百页的内容,您就在这个范围内考我吧。”
“记忆了一百页的内容!”韩月清手一抖,咖啡险些溅在衣服上,感觉嘴中咸咸的,却是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你不会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吧?我的提问可是深层次的。”
“那倒不是,我是完全背诵,也就是背下了每一个单词。”周易笑着耸了下肩膀,倒是很有英国范儿。
“这不可能!”韩月清手一抖,整杯咖啡是一点没浪费,全部溅到了自己的脚面上。这可是一本大16开的书,而且字体较小,每页光是单词,就不下两千个!一百页是多少单词量?这个年轻人才看了不到半个小时啊,就敢说全部背下来了?不可能,就算是古英文专家也不可能,因为没人有这种恐怖的记忆力。
“呵呵,韩爵士啊,先别说不可能,考一考就知道了嘛。”李超人开心地笑了起来,他看得出,周易应该不会说假话,也没有哪个傻瓜会说这样的假话。
“能者果然是无所不能啊,我李家的表侄女婿,果然也是位超人!”李超人瞥了韩月清一眼,心中好不得意。
“好,我就考考你,第十二页,从左侧第三十六行开始,请你背诵一下!”韩月清也顾不得擦洗脚面了,这个年轻人是真的天才还是大话王,考一考就知道了。
周易心里一松,他就是靠记忆力硬记,如果韩月清不考死记硬背,却来考这些判例中的法理,那他可真要抓瞎了,但是这样考法,就是是考到明天早上,哥们儿也不怕啊!
“…….”(抱歉,光暗我也不会古英语)
周易开始熟练的背诵起来,听着他的背诵,韩月清瞪大了双眼、脸色渐渐开始发白,双手也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停!第九十八页,从右侧第七十七行开始…”
“啪嗒!”厚厚的书籍从韩月清手上滑落到地面上,他却浑然不觉。天才啊,这是一个真正的天才啊!
拣到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