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金色鼠兽,四处乱窜,金灿灿的毛发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看得人头皮发麻,嘶嘶叫个不停,仿佛在冲着半空中的那几人吼叫,示威。
“我们走吧!”易超提议道,他很清楚,金鼠这种群居的猛兽、凶兽有多难缠,悍不畏死,团结共进。
“易大哥,王级的猛兽也是有内丹的,要不要宰杀几只,给阿雷当作动力能源啊?”野人似乎不想就这样撤走,有点舍不得地解释道,“二十颗左右的巅峰级兽王内丹,勉强可以抵得上一颗一阶的凶兽内丹。”
“还有,我原先的估计有误,阿雷因为要载我们四人进行真空旅行,需要的能量补给多出了一些,增加了大约五分之一,我们还真的需要猎杀一些猛兽或凶兽,获取内丹才行,不然没法按时抵达神州。”野人继续说道。
“你们有没有遇到过鼠潮或其它兽潮?”易超眉头微皱,问道。
野人和樊少皇一脸狐疑,易超怎么问这话了,皆摇头道:“没遇到过!”
而蓝天语连进都没进过猛兽区域,险地更是没见过,自然也没遇到过。
“好吧,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那大家要万分小心,今天让你们见识见识群居金鼠的可怕。”易超面色凝重道,“里面那几十只凶兽级的金鼠虽然还没出来,但我们一旦击杀这些猛兽级的金鼠,它们待会儿肯定是要出来的。”
“它们出来之后,一定要升空,否则性命将不保!”易超吩咐道。
蓝天语等人虽然不太理解易超的话,但看着他一脸郑重,还是点了点头,纷纷答应着。
“第一次和猛兽作战……”蓝天语觉得有点新鲜,天狼枪没拿出来,只是拿出了那杆乌黑油亮的尊级五阶的长枪,杀鸡焉用牛刀。
整个沙丘上,成千上万只金鼠嘶嘶怪叫,声音尖细刺耳,听起来令人背生凉气,心脏难受。
不知道它们是在声讨野人捅了它们的老巢,还是对空中的四人垂涎三尺,兴奋地大叫着,人类的气味令异兽着迷,就像人类喜欢吃肉一样,异兽也喜欢吃人类的血肉。
“谁说老鼠胆小的?看它们多嚣张!”看着因为没办法攻击到蓝天语等四人而急得团团转似的金鼠,野人咧嘴笑道。
“你以为它们是普通人养的小白鼠?”易超接话道,“兽王级的金鼠,已经有些灵智了,比普通的猛兽要聪明,不然也不会过着群居的生活了。”
“易大哥,照你这么说,群居的兽类,是不是都比较聪明?”樊少皇眼睛一亮,开口问道。
“不错,群居的兽类,要么是它们都很聪明,要么是它们中的皇者很聪明!”易超笑道。
“似乎挺有道理的,我怎么就没想过呢?”想了想,野人抓了抓头发,惊奇地说道。
蓝天语和樊少皇想了想,也点头称是,在猛兽区域内生活过的人,果然就是不一般。
“好了,我们想要击杀金鼠,只能到外围去击杀,还要万分注意,别被它们缠上身了,免得到时飞都飞不起来,谁也救不了你们。”易超叮嘱道。
“我现在没有灵果了,兽王级的内丹应该比灵果蕴含的能量要多,正好可以拿来替代灵果。”蓝天语暗暗欣喜,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来枕头。
蓝天语等四人分散开来,开始在沙丘外围击杀金鼠,猎取其内丹。
金鼠,顾名思义,是一种体毛为金黄色的鼠类,其体毛的颜色和沙漠里的沙子颜色极其相近,乍一看去,还以为它们和沙漠是一体的。
毕竟,物竞天择,在沙漠中,若是它们体毛的颜色为别的色彩,单独行动的时候就极易被人或别的猛兽和凶兽发现,长时间下去,可能会面临灭绝的危险。
此处,这些遍地的金鼠,体积大多都有成人的大腿一样粗,也都有一身金黄、柔顺的毛发,它们口中露出两颗锋利的门牙,如两柄森寒的小匕首,细小的眼睛明亮灵动,令人看起来觉得它们很有灵性。
蓝天语手持长枪,降落在沙地上,抬手就是一枪,势如破竹。
看到蓝天语落地的金鼠,一只只嘶嘶怪叫着扑过来,张牙舞爪,那两颗锋利的门牙光芒一闪一闪,森然可怖。
“噗——”
才兽王级的金鼠,瞬间就被蓝天语一枪刺穿了两只,杀其如屠狗。
兽王级的猛兽,在蓝天语面前脆弱如草木,对他能造成威胁的,也就它们的那两颗门牙而已。
“嗯?还没马上死绝,不能收进储物手镯。”蓝天语想先把这两只被刺个通透的金鼠收了,内丹到时候再慢慢取出来,不想收的时候,却收不了。
储物手镯只能收取存储无生命的物品,金鼠还没完全断气,蓝天语的储物手镯自然无法收取。
“看来,要一击毙命才行……攻击它们的脑袋!”蓝天语也不升空,掉头就跑,后面跟着金压压的一群金鼠,即使实力相差悬殊,它们亦前仆后继,悍死不畏。
猎杀金鼠的四人中,野人的动作是最快,手段也是最血腥的一个,他那戴着金色手套的双手,挥动间,一手便抓碎一只金鼠的脑袋,场面极其暴力。
易超猎杀金鼠的动作,是四人中最飘逸、最美感的一个,让人忘记了他以前其实也是和野人一样,手段残忍,野蛮暴力。
樊少皇的猎杀手段也不甘于野人之后,一戟就削掉一只金鼠的头颅,血溅三尺,眼前一片血淋淋。
蓝天语猎杀猛兽的经验不足,特别是在这种鼠潮的情况下,既然想快速收割金鼠的生命,那就应该一击毙命,不然,所击杀的金鼠便不能马上被收起来,等于是白杀了。
蓝天语等四人都是边杀边往外跑,不敢让金鼠包围住,否则,一个个扑上来,便可把他们掩埋了。
门牙是金鼠的武器,锋利无比,一点也不比尊级的武器差,自然能对灵尊造成致命的伤害。
蓝天语的眼角余光看到易超他们的猎杀手段后,暗暗惊叹,没经验就是没经验,灵者想要成长起来,的确不能闭门造车,只有经历过残酷的厮杀后,方可能成为强者,追求天力之道。
随后,蓝天语奔行如风,出枪快若闪电,吸取经验,一枪便挑穿一只金鼠的脑袋,抽回长枪之际,瞬间暴毙的金鼠便消失了,进入他的储物手镯中。
他们即使屠杀了几百只金鼠,但后面剩余的那些成千上万的金鼠,依然不知死活地飞扑上来,疯狂地嘶嘶尖叫着,似乎同伴惨死,飘洒出的鲜血激起了它们的嗜血和愤怒。
金鼠的视死如归,让蓝天语有些心惊肉掉,唏嘘感慨,若是人类,明知不可敌,能依旧勇往直前的,恐怕是没有几个的吧。
他心中忽然对这些金鼠产生了一丝敬畏之心,不愿再造更多杀孽。
他的储物手镯剩余的空间只能装下大概一百只金鼠,等杀够一百只,他便决定收手。
上天有好生之德,杀戮过多,即使没遭到天谴,也会有人或什么超级存在跳出来替天行道。
“嘶——”
遍地的疯狂金鼠如一群鲤鱼跳龙门,飞扑着朝蓝天语身上扑去,张牙舞爪,尖叫声刺耳。
好几次,蓝天语差点被扑中,而一旦有一只扑中,便会有两只、三只……
“金鼠的这种悍死不畏的精神和气势太可怕了,我甚至不敢目视后面的整个金鼠群……”蓝天语终于明白,易超为什么说金鼠群难缠了,光是它们的那种气场就能给人带来沉重的压力。
纵使蓝天语现在能一枪挑落一只金鼠,但他终有疲惫和失手的时候,届时,金鼠蜂拥而上,将他埋了一层又一层,啃得他连渣都剩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