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失败的乔博林(1 / 1)

那年重生 风中之铃 3143 字 3个月前

回到教室,林默就看见史菲正拿着面包发呆,见他回来了,就有些迷茫的问道:“我不是没吃早餐,只是想告诉你有人给卓一微在送早餐罢!”

这话有些别扭,可是林默却听懂了,他笑道:“我知道,所以这是安慰你的礼物,你不是感叹没人关注你吗!这下不就有了,虽然我们是同桌,可我也是个男的啊!”

林默和卓一微的关系大家虽然在猜测,可亲近是必然的,不然林默敢去牵着卓一微的小手吗?怕是一巴掌就呼来了。

史菲把面包放进课桌里,笑眯眯的说道:“你要是能把校花追到手,那我们也是跟着沾光了,大家肯定都会关注我们的。”

现在大家还没有确定林默和卓一微的关系,可史菲都已经被人问过好几次了,这种被大家重视的感觉真不错,所以她还真是期待林默把校花追到手。

我靠!原来我已经成了你们的福利啊!林默有些哭笑不得的,十多岁的少女正是豆蔻年华,当然喜欢被人关注了,这和虚荣心无关,只是天性。

一个男学生,如果你证明了自己的优秀,那么大家都会喜欢围在你的身边,这是潜意识的丛林法则,跟在最厉害的人身边,自己也能得到好处。

而什么是优秀?学习高杆肯定是一项;甚至能当上学校的老大也可以算一项;最后就是在女孩子那里证明你的优秀——追到最美的女孩。

而林默是三项皆备,论学习,他能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情况下拿到前三名;论能量,他能收拾学校的二代余勇军;论追女孩子,这就不用说了,初三时他和前校花云灵灵的纠葛大家都还记忆犹新呢!还别说他现在已经有些把新校花卓一微揽入怀中的趋势……

妥妥的人生赢家啊!

一个人,当你高出周围人一截,那么就是木秀于林;可你要是高出一大截,而且是让人望洋兴叹的一大截,那么反而嫉妒的人会少了很多,无他!差距太大,让人绝望,所以还不如视而不见,或是把你当成标杆。

林默现在的处境比初中时好了许多,初中时这货老是远离大家,而且成绩又好,初中生可没有那么多的脑子,于是各种酸话就出来了,直接影响到了林默在学校的风评。可现在是高中,大家的理性多了一些,知道和他的差距大,所以反而能和平相处了。

“一微,林默找你干嘛?”马兰看到回来后的卓一微脸色有些古怪,似笑非笑的,又有些噘嘴,还以为是林默惹她生气了。

“没有呢!”面对自己的好友,卓一微没有隐瞒,这事也没有隐瞒的必要,她还想要马兰给她出出主意呢!

“马兰,那个乔博林天天给我送早餐的事被林默知道了,真烦人,天天都厚着脸皮过来,让大家看到了还会误会我和他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办啊?”卓一微伏在桌子上,眼巴巴的看着马兰。

是这事啊!马兰早就觉得乔博林很烦人,天天都到这里来,而且还自诩英俊潇洒,年少多金的暗示她们:我家可是从江市的首富哦!

呸!首富,马兰觉得这厮的脸皮真是厚,真以为女生都是喜欢有钱人啊!要不是想到初到从江市,马兰绝对会把乔博林骂到狗血喷头。

这时拜金思想才刚刚萌芽,而且多数是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和香江毗邻的海东省,那些经常有香江人出没的地方,对金钱的膜拜才是刚开始罢了!

按照林默的想法就是由他出面来警告乔博林,可这样的话就会让班上的同学和卓一微生分了,所以卓一微才想自己解决这个难题。

脸皮厚的人不好惹啊!

“咦!一微,要不咱们从明天开始,每天早上就带着早餐到学校来吃吧,这样他不可能还来吧?”马兰觉得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又不用撕破脸,最好不过了。

“那就试试吧!”卓一微觉得这招不一定行,她想着再不行就去告诉老师,就说乔博林每天都来骚扰自己的学习。

卓一微来到了一中后,由于她中考的成绩很好,所以难免被班上的老师当做了种子选手,而且她看着又乖巧可爱,那些老师们难免就偏爱一些。如果她去告状的话,估计乔博林得灰溜溜的,以后再也不敢来骚扰她了。

嗯!可以考虑,卓一微美美的想到。

第四节课的铃声一响,林默就施施然的走到了外面,眼睛瞟着一二班的大门。

“一微,中午我请你吃饭吧,食堂的小炒还是不错的。”乔博林装作风度翩翩的跟在卓一微的身边,不顾马兰那厌嫌的眼神,轻巧的装着。

食堂的小炒不错,可是小炒多半是老师们在吃,而学生很少,乔博林的意思很简单,我有钱!只是没有说得那么赤果果而已。

卓一微紧抿粉唇,理都不理乔博林,而马兰更是不啰嗦,直接挡在了卓一微和他之间,还回首白了他一眼。

“一微,马兰,这里。”林默微笑着招手,仿佛没有看到在边上献殷勤的乔博林。

看着两个女孩轻盈的走到了林默的身边,乔博林觉得他被无视了,这对于从小就是天之骄子的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林默吗!你等着罢!

乔博林想到了自己父亲手下的那些混子,随便找几个就能收拾了林默,到时候卓一微还不是自己的吗!

不得不说,乔博林和乔家辉真是父子,性格也是一脉相承,强取豪夺才是他们的立世之根,当初乔家辉是想强行入股众森中国,结果被林默弄了个灰头土脸,现在还被套在了美食坊。而乔博林对卓一微是一见钟情,恨不能让林默消失在这个世界,于是就打了豪夺的主意。

中午还是那几个人,袁泽今天带了红烧鸭子,曲东华带了土豆炖牛肉,再加上林默的一饭盒菜,两个女孩都笑了,她们带的也不少哦!

“东华,你……”林默欲言又止,看着曲东华带的菜有些不忍。

现在的老百姓虽然能吃饱饭了,可生活的质量并不高,天天吃肉是不可能的,所以林默怕曲东华强撑,这就有违了他的初衷。

曲东华憨厚的一笑,说道:“我家现在可是承包了一片山头,全都种了果树,有时间你们都去看看,随便吃。”

林默了然的一笑,原来曲东华家也过上了好日子啊!承包荒山,这可是大事,而且在从江市来说应该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后来这批人都小有身家。现在是卖方市场,只要你拿得出产品,那么就不愁销路,特别是食品,手里有了点钱的国人都解放了自己的胃,以后的许多胖子都是从这时开始吃出来的。

“承包山头?”袁泽大有兴趣,现在不正是桔子的上市季节吗!想到那皮厚的本地桔子,酸酸的,顿时袁泽就流口水。

“这周咱们去方不方便?”说这话却不是袁泽,毕竟大家刚认识不久,他不大好意思。而马兰就没有这种忌讳了,仗着自己是女生,就爽朗的问道。

“方便,怎么不方便,那就这么说定了,这个周六,到时候我在家等你们。”曲东华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可我们不知道你家在哪呢,怎么去啊?”马兰有些苦恼。

“我知道。”林默和卓一微相对一笑,小学时林默可是去过曲东华家的,还带了板栗回来给卓一微吃,想到了那甜糯的板栗,卓一微的心中有些软和。

“好啊!到时候咱们就多带点东西去,顺便野炊,哎!东华,你家那有河吗?”有人开了头,袁泽就活跃起来了,他的朋友不多,以前就林默一个,现在这五人的小团体有些朋友的意思,大家都是爽快人,挺符合袁泽的口味,于是他也不客气了。

“有啊!还有一道坝呢!那里的鱼不少,到时候我给你们准备鱼竿。”曲东华也乐了,大家都是好玩的啊!这就好办了,到时候就带着他们去钓鱼,去山上摘果子。

卓一微和马兰都有些雀跃,虽然上周林默才带着她们去了下马洞,可人太少了,就他们三个人,玩起来也没意思,这下五个人可够热闹的,想想都兴奋呢!

一顿饭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在讨论周六去曲东华家的事,大家七嘴八舌的把需要带什么东西都分解了下来,就两个女孩子最轻松,人去就可以了,其他的就数林默的任务最重,食物、一些工具,虽然曲东华说大家不用带食物,可大家哪会同意啊!这不是占便宜吗!我们可不是那种人,于是就不搭理他,自顾自的安排。

乔博林和余勇军他们坐在一起,沉默的看着林默那边,当那边笑声一起,他的脸就阴暗下来,连胃口都没有了。

癞蛤蟆!余勇军冷笑着,乔博林自诩城府深,可再深他也不过是十多岁的少年,大家都看得出他对卓一微的觊觎,还有对林默的仇恨,这也是余勇军所乐见的,有人出头收拾林默是他最高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