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争风吃醋挨揍(1 / 1)

那年重生 风中之铃 3126 字 3个月前

世上总有一种人,他们认为自己做什么都没问题,别人做了就是大逆不道,施国华就是这样的一朵奇葩,你又没有什么牛皮哄哄的背景,又不是在自己的地方,白天做下了这种事情,那你该小心一点吧?

可奇葩就是奇葩,施国华觉得自己现在已经被全世界背叛了,乔家辉再没有往日的亲切,而名义上的未婚妻伍晓霞就像看一堆垃圾似的看着自己,就等着自己知趣点,赶紧主动提出分手。

施国华一个人孤零零的吃完了晚饭,想着回去也是无聊,于是就出去走走。

华灯下,街上的人不少,现在家里又没有什么娱乐的方式,所以大家都喜欢出来闲逛,其中成双成对的不少,让形只影单的施国华倍感凄凉,当初他携手伍晓霞可是踌躇满志的来到了从江市,认为这种乡下地方的事情就能轻易搞定,一个美食坊哪会是难事,出点主意就能财源滚滚的,可如今看来他小看了从江,更是小看了林默,不但是未婚妻反目,连乔家辉也坑了自己一把。

“走投无路了啊!”施国华长叹一声,觉得天地之大也无自己的容身之地,回去吗?可自己和伍晓霞目前的状态怕是瞒不过两家的父母,回去后自己大概只能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甘心吗?施国华肯定不甘心,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别人的错,伍晓霞、乔家辉……林默!

比自己小了四五岁的林默能混到这种地步,让施国华深深的嫉恨着,实际上施国华动手的起因很简单,你林默比我过得好就是一种罪过,所以你要么低头,要么你把好处送给我,不然老子就收拾你,可惜林默的实力出乎了他的预料。

“公安局的会来抓我吗?”施国华觉得自己还是消失一段时间的好,不然自家的影响力也难保自己被抓进去,到时候可是任人宰割了,只是在临走之前他觉得还需要嗨一把,不然心里的邪火难道带回省城去?想做就做,施国华脚步匆匆的朝舞厅走去,今晚一定要勾到一个女人,这就是他的打算。

舞厅的生意很好,这里是男女们挥洒荷尔蒙的地方,现在还以年轻人居多,等十年后舞厅里的中年人就开始多起来,大家都享受着这种暧昧的氛围,同时也期待着一些东西。

施国华进去时正好是人多的时候,再晚点有些家里管得严的就要走了,他的目光在舞池里游动着,想找一个奔放型的,今晚好好的疯一把。

一个白衣少女落入了施国华的眼中,她随着节奏在疯狂的摇动着,那腰身,那臀瓣,那饱满,施国华咽了一口口水,慢慢的混进了舞池中,向那个少女接近着。

“哎!一起跳吧!”施国华扭动着身体,大声的喊道,这里太嘈杂了,声音小了就听不见。

一个白眼后女孩离施国华而去,在边上的地方继续扭动,几个男人在她的边上凑热闹,大家嘻嘻哈哈的说笑着。

“你麻痹!还不给老子的面子。”施国华不甘心就这么放弃眼前的美人,他摸了一下钱包,还好,今天带的钱够多。

“老子用钱砸死你!”抱着这样的想法,施国华想等那几个男人离开后再上去,这一点他算是聪明的,不然就有被围殴的风险。

舞厅的角落处,郑荣和身边的几个男人正在喝着啤酒,目光不时扫过施国华。

收拾施国华是属于林默的私活,所以他安排了郑荣带队,郑荣现在是安保小组的组长,算是简在帝心,所以他接到这个任务后差点跳了起来,这是老板对自己的信任啊!居然把这个任务交给自己,连保卫处都没有通知,就让自己带着安保小组的组员们来执行此次任务,私事,越私越好哦!这说明老板相信自己。

“看到没有,目标已经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兴趣,可又有点色内厉荏的,说明他比较害怕被揍,所以一会儿大家都要注意了,一定要装出争风吃醋的模样,一条腿,这是最低标准,最高给他留一只胳膊,不许致残,这是今晚的铁律,要是谁打发了性子可别怪我不客气了,一个月的袜子。”

“什么?一个月的臭袜子,老大,你还让人活不?就兄弟们的那双臭脚,别说一个月,一周就能臭死人!”

“是哦!老大,能不能换个条件?这个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郑荣的双目一瞪,骂道:“麻痹的你们就想着好处,这事要是给老子搞砸了,嘿嘿!老子连内*裤都不洗了!”

这话的杀伤力太大,让几个男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尼玛哟!居然连内*裤都要洗,这不就是部队里的作风吗!宁可让班长拿仙人掌的刺顶住后颈也不愿洗内*裤啊!

部队里的班排长们都喜欢用这种让人感到折磨,但又不损身体的方法来敲打士兵,特别是那种嗓门不够大的士兵,每天早上跑到连长的房间外面高喊,不能吵醒连长就是不及格,吵醒了就是一通臭骂,“你个熊兵,天没亮跑到老子这里干嘛?滚!五公里马上。”

这帮子都是退伍的,新兵时洗东西都洗怕了,所以一听到这个玩意马上就萎了,尼玛!谁不知道你没有对象,假公济私的想找免费的劳力?抱歉,俺们不是新兵了,所以敬谢不敏。

舞厅里的人越来越多了,施国华被挤到了角落处,他的眼睛没有离开那个白衣女孩,就等着那几个男人离开的时候,可惜那几个男人都在兴致勃勃的吹牛打屁,而那个女孩也是颇有感觉,一边扭动的身体,一边和他们说几句,让施国华的心里痒痒的,他发誓今晚一定要把这个女孩搞到不能下床。

“啪!”几个男人刚走的瞬间,舞厅的灯就灭了,这就是所谓的自由活动时间,该啃的就赶紧啃,该摸的就赶紧摸。

施国华大喜过望,他借着一些微光向女孩走去,中途还撞了几个人,如果不是每晚的黑暗时间比较少的话,估计不用别人动手,现在施国华就出不了舞厅。

“想去洋江市吗?”施国华觉得心中的火在燃烧,他没有耐心去挑逗,而是直接亮出了自己的条件,而且兜里的钱包也被他拿在手里,里面的十元钞票厚厚的一摞。

白衣女孩不屑的讥笑,然后对着施国华呸了一声,这一下让施国华觉得要疯了,乔家辉利用我,伍晓霞看不起我,林默我也斗不过,可你一个女孩子也敢和我叫板吗?热血直冲大脑,施国华失去了理智,他一把抓住女孩就想往外面走。

“你干什么?艹尼玛!快放开我!”女孩拳打脚踢的,看来不是一个软弱的。

“老子有钱,有钱!”施国华一边和女孩较劲,一边把钱包拿到女孩的眼前,想用钱砸倒她。

“上!”郑荣看到施国华和那个女孩起了矛盾,一方面暗恨的同时,也对女孩的反抗很满意,咱们从江的女孩子可不能给外面的人泡走了,于是在公仇加私恨的情况下,保卫处的几个人挤了过去。

没等郑荣的人到,刚才那几个男人就看到了这边的动静,再一听施国华的省城口音,马上就怒了,你麻痹的洋江崽居然敢来我们从江泡妞,这是想作死吗?

“打洋江崽啊!”一声高呼,整个舞厅的秩序乱了,从江人对洋江人可没有好感,装比,夸夸其谈,还喜欢来从江泡本地的妹子,所以从江人一旦遇到洋江人就躁动,这也是闲的,现在有痛扁这些杂碎的机会谁会放过,于是舞厅里的男人都朝着这边围拢过来。

“这尼玛的还有咱们的事吗?我看不用咱们出手这厮就完蛋了。”郑荣瞠目结舌的看着前面的人群,他现在想挤都挤不进去,可老板的任务怎么办?想到这里,郑荣奋力推开了身前的人,带着大家往里面挤去。

“就是他,麻痹的想把我拉走,也不看看我是谁,揍他!”这时舞厅里的灯亮了,老板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但他看到现在的情况也只得摇头苦笑,现在还算是好的,如果在前几年,那个被围的男人得丢掉半条命。

如果林默在这里得话,他会高呼一声:“女汉子啊!”可惜施国华并未感受到女孩的彪悍,他此时进退两难,人群已经围上来了,他想逃,只是周围都是水泄不通。

“老子家里是省城的,在公安厅有关系,不想吃牢饭的闪开啊!”施国华满头是汗的叫喊着,他浑身都在颤抖着,尼玛的太可怕了,这么多的人,老子就算是武神附体也打不赢啊!

施国华的话让人群为之一窒,可马上就有人叫道:“艹尼玛的,公安厅又怎么样?能抓老子的卵子吗?打他!”

其实施国华不提省里的关系还好,最多就是一顿毒打,可他既然那么高调,这就激起了大家的怒火,于是拳脚马上就如雨点般的落在他的身上,瞬间就淹没了他,连惨叫声都被没人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