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孙嘉淦:清代直言敢谏的典范(1 / 1)

一、初入仕途

孙嘉淦早年家境贫寒。 [1]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孙嘉淦考中进士,自此步入仕途,任庶吉士,随后担任翰林院检讨一职。

二、敢言直谏

雍正帝即位初期,朝堂之上弥漫着一种谨慎和压抑的氛围,许多大臣因为惧怕触怒这位新君而选择沉默。雍正帝的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使得朝臣们在提出建议时尤为小心,生怕一言不合便会招致不测。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孙嘉淦却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坚定的原则性。

孙嘉淦上书雍正帝,建议他“亲近兄弟、停止纳捐、西北收兵”。这份奏折并非简单的政务建议,而是触及到了雍正帝统治理念的核心问题。首先,“亲近兄弟”暗指雍正帝应当改善与兄弟之间的关系,这可能是在暗示雍正帝在即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争议;其次,“停止纳捐”则是针对当时朝廷财政中的一些弊端,希望减少腐败现象;最后,“西北收兵”则是对雍正帝军事政策的一种挑战,主张停止在边疆地区的军事活动,以减轻百姓负担。

这样的直言不讳无疑触动了雍正帝的敏感神经,一时间,朝廷上下为之震惊。雍正帝起初愤怒异常,甚至准备严厉惩罚孙嘉淦。然而,辅臣朱轼的几句缓和之言却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朱轼认为,孙嘉淦虽有狂妄之举,但却显露出非同一般的胆识,这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雍正帝的怒气。雍正帝在思考片刻之后,非但没有惩罚孙嘉淦,反而对其表示赞赏,称自己也佩服其胆量。

这一举动展示了雍正帝作为一个君主的包容性和深思熟虑。他意识到,一个敢于直言的大臣对于国家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样的忠言虽然刺耳,却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于是,雍正帝决定召见孙嘉淦,并且提升了他的官职,任命他为国子监司业,负责教育事务,表明了对孙嘉淦能力和胆识的认可。

随着时间的推移,孙嘉淦逐渐在朝廷中站稳脚跟。雍正四年(1726年),他被任命为国子监祭酒,负责管理国子监的日常运作。到了雍正六年(1728年)正月,孙嘉淦又被赋予了更重大的责任——署理顺天府尹。这个职位意味着他不仅要继续承担国子监的职责,还要管理京城周边的重要行政区域。

三、新帝重用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随着雍正帝的驾崩,乾隆皇帝即位,标志着清朝进入了新的时代。新帝即位之初,朝中人事变动频繁,各路英才纷纷被启用,以图巩固新君的地位。在这场人事调整中,孙嘉淦因其以往的忠诚与直谏精神受到了乾隆帝的重视。

九月,孙嘉淦被任命为吏部侍郎,这意味着他将参与到朝廷人事的选拔与考核之中,这对于确保官员队伍的廉洁高效至关重要。紧接着,在十一月,他又被授予都察院左都御史之职,同时仍然保留着吏部侍郎的身份。这两个职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吏部侍郎负责全国官吏的选拔和考核,而都察院左都御史则是监督百官的最高监察官,可见乾隆帝对孙嘉淦的信任之深。

不久之后,孙嘉淦再次上疏,这一次他的奏折聚焦于君主的“三习一弊”。所谓“三习”,是指皇帝可能养成的三种不良习惯或倾向,而“一弊”则是指这些习惯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孙嘉淦的奏折直接且深刻地指出了新皇帝可能面临的潜在问题,这是对皇帝个人品质和执政能力的一种提醒。这种敢于直陈 天 听 的精神,在当时的朝堂上是非常罕见的。乾隆帝看到孙嘉淦的奏折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对其深感赞赏,认为孙嘉淦是一位忠心耿耿、敢于担当的大臣。因此,孙嘉淦被提升为刑部尚书,进一步彰显了他在新朝中的重要地位。

在担任刑部尚书期间,孙嘉淦继续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有一次,河南郑州发生了一桩复杂的冤案,案件涉及多名当事人,案情扑朔迷离。之前,虽然朝廷已经派出了钦差前去调查,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面对这种情况,乾隆帝决定亲自任命孙嘉淦前往审理此案。孙嘉淦不负众望,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细致地审查了所有证据,并与涉案的十余人进行了深入交谈,最终查明了真相,纠正了冤情,为当地百姓伸张了正义,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孙嘉淦再获提拔,升任吏部尚书,同时继续兼任刑部尚书的职务。同年九月,当直隶总督李卫弹劾总河朱藻贪污渎职时,乾隆帝命令孙嘉淦和尚书讷亲共同前往审理此案。在孙嘉淦的主持下,调查组认真核查了所有相关材料,最终确认了朱藻的罪行,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惩处,再一次证明了孙嘉淦的公正和高效。

四、心系百姓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孙嘉淦被任命为直隶总督,这是一项重要的职务,因为他所管辖的是紧邻京师的重要地区,对于稳定地方秩序、保障京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直隶总督不仅需要具备卓越的治理才能,还需要拥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在关乎民生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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