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集 王凤擅权(1 / 1)

天色向晚,汉家宫阙。

汉元帝看罢诸葛丰奏疏,最终偏向许章,于是大怒:此贼,依仗天子威风,追逼皇亲国戚走逃宫中,忒也可恶。传朕诏旨,无论谁对谁错,先收回诸葛丰符节!

由此便从诸葛丰开始,其后司隶校尉不再掌握天子符节。

诸葛丰被收符节,兀自不服,再次上书,以辞职相威胁。其疏略云:

臣丰驽怯,文不足以劝善,武不足以执邪。陛下拜臣为司隶校尉,复秩臣为光禄大夫,官尊责重,非臣所当处也。又迫年岁衰暮,常恐卒填沟渠,无以报厚德,使论议士讥臣无补,长获素餐之名。故常愿捐一旦之命,不待时而断奸臣之首,悬于都市,编书其罪,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然后却就斧钺之诛,诚臣所甘心也。夫以布衣之士,尚犹有刎颈之交,今以四海之大,曾无伏节死谊之臣,率尽苟合取容,阿党相为,念私门之利,忘国家之政。邪秽浊混之气上感于天,是以灾变数见,百姓困乏。此臣下不忠之效也,臣诚耻之亡已。凡人情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忠臣直士不避患害者,诚为君也。今陛下天覆地载,物无不容,使尚书令尧赐臣丰书曰:“夫司隶者刺举不法,善善恶恶,非得颛之也。勉处中和,顺经术意。”恩深德厚,臣丰顿首幸甚。臣窃不胜愤懑,愿赐清宴,唯陛下裁幸。

元帝览奏,只是摇头,既不纳其建议,又不许其辞职之请。诸葛丰见此,再次上书:

臣闻伯奇孝而弃于亲,子胥忠而诛于君,隐公慈而杀于弟,叔武弟而杀于兄。夫以四子之行,屈平之材,然犹不能自显而被刑戮,岂不足以观哉!使臣杀身以安国,蒙诛以显君,臣诚愿之。独恐未有云补,而为众邪所排,令谗夫得遂,正直之路雍塞,忠臣沮心,智士杜口,此愚臣之所惧也。

此疏奏上,威胁之意更显,元帝不答,外戚皆恨。其后不久,诸葛丰反被人寻个过错,遭捕判罪,朝廷官员多议其非。汉元帝明知其无罪,乃命释之,调为城门校尉。

诸葛丰虽然被贬,犹不断上书,又控告光禄勋周堪、光禄大夫张猛。

汉元帝终不耐烦,乃下诏给御史府:诸葛丰前任司隶校尉,专作苛暴,以获威名,朕不忍讯,命为城门校尉。今不自省,反怨周堪、张猛,案无证之辞,暴难验之罪,恣毁人誉,不顾前言,实谓不忠者。朕怜其年老,不忍加刑,命其免官,永为庶人。

画外音:诸葛丰由此便被免官回乡,其后老死家中。诸葛后代耿直,皆类于此。

竟宁元年五月,汉元帝崩于未央宫,终年四十二岁,在位十六年,葬于渭陵,庙号高宗。太子刘骜登基,是为汉成帝。百官朝贺,拜舞已毕。

汉成帝:传朕诏旨,尊我生母王皇后为皇太后。诏命傅昭仪,随我皇弟定陶恭王刘康前往封国定陶,尊称定陶太后。

众臣:陛下圣明。臣等恭贺皇太后,陶太后。

汉成帝:卿等平身。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丞相匡衡出班上奏:臣有本奏。向有陈汤奉命出使,矫诏行事于蛮夷,自取康居国财物,阻止有司察查。今吾皇登基,虽颁大赦天下恩旨,但臣以为,陈汤亦不宜临朝伴驾。

成帝初临万方,不好驳回丞相之奏,只得说道:既丞相上本,陈卿可有不服?

陈汤:丞相此是挟私陷害,为臣的确不服。只因当初康居王送来侍子为假,不是真正王子。此等瞒天过海重罪,岂可不讨?因路途遥远,请示不及,臣故矫诏,调集诸国之兵,灭此不臣叛国。臣之微功,先帝已有定论,丞相今重翻此案,臣故不服。

汉成帝:丞相,果有此事否?

匡衡:陛下,臣等早已命人核实,康居王送来侍子确实是真,并为虚假。此是陈汤企图脱罪,诬告藩臣,乃是欺君重罪。臣请将陈汤立即下狱,并命有司议处其刑。

陈汤闻而大怒,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便在此时,太中大夫谷永太出班,为陈汤辩冤。

谷永太:陛下!臣闻楚有子玉得臣,文公为之仄席而坐;赵有廉颇、马服,强秦不敢窥兵井陉;近汉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乡沙幕。由是言之,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不可不重也。盖“君子闻鼓鼙之声,则思将率之臣”。窃见关内侯陈汤,前使副西域都护,忿郅支之无道,闵王诛之不加,策虑亿愤,义勇奋发,卒兴师奔逝,横厉乌孙,逾集都赖,屠三重城,斩郅支首,报十年之逋诛,雪边吏之宿耻,威震百蛮,武畅西海,汉元以来,征伐方外之将,未尝有也。昔白起为秦将,南拔郢都,北坑赵括,以纤介之过,赐死杜邮,秦民怜之,莫不陨涕。今陈汤亲秉戈钺,席卷喋血万里之外,荐功祖庙,告类上帝,介胄之士靡不慕义。以言事为罪,无赫赫之恶。《周书》曰:“记人之功,忘人之过,宜为君者也。”夫犬马有劳于人,尚加帷盖之报,况国之功臣者哉!窃恐陛下忽于鼙鼓之声,不察《周书》之意,而忘帷盖之施,庸臣遇汤,卒从吏议,使百姓介然有秦民之恨,非所以勉励死难之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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