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何为“赢”(1 / 1)

大弹道 骑龙攀天 2827 字 4个月前

“婉如,你留在外面,你姨妈和表哥知道你回来了,特意来的。你也是家里的一个小大人了,别整天在外面疯闹。”

“哎呀,今天一回来我就被轮着挨训,好了好了,我保证以后不出去乱跑,就算出去也带着人好了吧,我去厨房看看。”话说着,人就没了影。当然,大表哥也随着林婉如的脚步出去。

李崇跟着林父的脚步,来到书房门前,这应该是小半天里自己第二次光临这林府的书房了,先参观了小的,现在参观老子的。难道两年没回来,内地的富商也流行起了装点书房的趋势了?

呵,不愧是南京城最大亨的书房!

推开房门,是一段螺旋式的楼梯,楼梯两侧全是密密麻麻排列整齐的书籍,难怪从外面这林家的地基这么高。

“林会长真是藏书万卷啊!”站在木板上,举头环视,全是密密麻麻的浩瀚书籍。

“哈哈,你手中的原富是?”

李崇举起手中的书,“这是林小姐赠送给我的。”

“哈哈,我这书架上的书,你看上什么,也可以拿去。我这书架上的书,很多市面上可是找不到的哦。”对于自己精心打造的书房,林父很是自傲,就连国立中央大学的一些教授有时想要找一些古籍资料,都要上门拜访的。

“当年严老先生的原富一书在03年那会儿出版的时候,我买回来看的很吃力,还特意请中央大学文学院的译成了白话。在白话版的国富论出现之后,就更少看这种文言版本的了。年轻人了不起啊,还能尊重老祖宗的东西。”

自从白话推展开,这前些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打到文言文”运动,甚至延展开去,变成打倒一切封建主义罪恶腐朽势力的运动。这本没有错,但是发展到后来,变成了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倒古人的一切。

这些年下来,对老祖宗文化还能敬仰的年轻人,可没有几个喽。

“林会长作为金陵商会的会长,产业遍布全城,想必对国富论也研究颇深吧。”

“哎,见笑了,说实在的话,我就只看过第一章关于“劳动分工能提高生产率”的东西,那确实对工厂的生产经营影响很大啊,我还请了美国的专家对厂里的分工进行了规划,至于后面理论的东西,我一介商人就不需要去理会了。”

沿着螺旋楼梯往下,虽然书房有一半在地下,但是地上窗户的彩光以及吊灯让整个书房光线很足。

“年轻人,听说你是从香港回来的?在香港读书?”

“是的,香港大学。”

“喔?年纪轻轻,文武双全啊!”林父在回府前令人教训了三五仔,从三五仔口中也大概知道了李崇有一身好武艺。现在经由李崇本人的口,林父知道了帮助自己女儿的年轻人原来还是个港大的学生,这个年代能上学就不容易了,至于去香港上学,那家中也得有些家底才行。

个子高,样貌好,谈吐不凡,家底看上去也不赖,不错,不错啊。

“香港大学可不弱于我们的中央大学,想来毕业以后也定是前途无量。中央大学的教授造访我这个书房,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来这里的人,我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得题字一副,留下墨宝。怎么样,年轻人,想试试么?”林父指着一个橱柜,那里面满是扎好的纸卷。

难怪林婉如的字有挺深的功底,这橱柜里有这么多一流大学知名教授的笔墨,就是熏陶也熏出来了啊。

“会长跟您女儿不愧是父女同心啊,给我出了同一道考题。”

“喔?哈哈哈,小女的眼光可是很高的,你通过了小女的考题,既然如此,那我......”

李崇还以为不用提笔了,结果林父手掌一摊向书桌。

“那我也想见识见识一下,请吧,年轻人。”

来到书桌前,李崇想了想。

“既然会长世代经商,那我就写一个应景的字吧。”

林父点了点头。

李崇落笔,一口气之下在白纸之上呈现出一个大大的“赢”字。

“好字!好字啊!这等笔力令人佩服啊!”见字如人,一个大大的“赢”字,写的堂堂正正,锋利如勾,有年轻人的锐气!

“年轻人,你怎么会想起写‘赢’这个字?”林父挺好奇,一般学校里的富贵子弟生活优渥,可不会平白无故想到这样的一个字的。

“因为‘赢’这个字考究书法,而且内涵很深,我喜欢这个字。”

“喔?年轻人,何解?”

“这个字笔画很多,但在我看来,就是由‘亡、口、月、贝、凡’五个字组成的。”

“哦?”

“就以会长的经商之道来说吧,商场上无论做什么,首先是亡字当头,告诉我们要时刻有危机意识;想要生意做大,那一定得有口碑;而商场之上讯息万变,企业生死只在朝夕之间,经过岁月洗礼大浪淘沙剩下的,才是王者,正所谓‘剩’者为王;而一笔生意生意想要做成,还得会算账,在贸易产生的初期,人们通常用贝壳作为交易的媒介;最后一个‘凡’字,或许人生在世,无论赢多少,终将归于平凡吧。”

“哈哈哈,年轻人,你这种拆字解释的方法让我耳目一新啊!”

“会长见笑了。”李崇从纸上收回目光,其实自己对“赢”这个字的领悟何尝不是自己跟着师傅招允这一年半来学拳以及在香港打拼生活的感悟。想想自己在那四百多个的夜晚,在势力遍布、每时每刻都有新势力产生和旧势力灭忙的西营盘与石塘咀的地头上,生生的打出了“李哥”的名声,那些日子下来,可不就是“赢”所包含的五个字的真实写照么。

“咚咚咚,咚咚咚。”头顶响起敲门声。

“喔,看来厨房准备好了,我们上去吧。”

客厅旁,已经支起一张圆桌,菜品丰富。

“来,菜齐了,吃饭吧。”林母招待着众人坐下来,后面女佣站在桌旁边随时伺候着。

这种富贵之家,吃饭都坐的笔直,米饭一小筷一小筷的挑起来放入嘴里,吃饭的时候讲究不露齿。

李崇下火车,坐轮船,除了进南京城里吃了一口热乎的之后,就没妥当的坐在桌子上吃口好的。

这琳琅满目的佳肴顿时让李崇食欲大开,连碗里的米都饱满晶莹透亮,显然不是米店里的大路货。

李崇也就不矫情讲究了,端起碗就是招呼,常常是旁边众人细嚼慢咽伸一筷子,李崇已经三筷下肚,靠近的菜肴也在肉眼可见的减少,满满一碗米饭也在下降......

旁边的林婉如眼眸睁大的看着李崇,看着自己碗里几乎还没怎么动,小脸上惊讶的表情似乎再想那么慢慢一碗饭是怎么就在不经意间就入肚了的。

旁边的女佣要上来为李崇添饭。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说着自己来到饭桶之前,又添了满满一碗。

看着李崇往碗里盛满还摁了摁,桌上的林婉如和林母等人都带着怔怔的神色。

李崇转过身,看着其他人看着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吃的多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