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实在人,而作为一个实在人,说出来的话自然就要算数,具体到这件事情上面,那就是派来杀手盯点,因为他跟杨威说过,只要杨方一天不给银子,他就至少杀邳州卫一个人,话说出去就要做到。
这方面他跟杨方的想法其实很一致,杨大人毕竟是个指挥使嘛,怎么也得是要脸要皮的人,哪怕心中真的怯了,恐怕也要犹豫一阵,今天肯定是不可能把银子送出来的,等到明日一觉醒来,说不定又把这事忘却了,因此自己很有必要派人去给他提个醒,只要银子不送到地方,邳州卫那是每天都要死人的,说不定哪天他杨指挥使就成光杆一根了。
杀人这种事,当然要交给洛小北,这小子虽说做其他事情没脑子,但干这个却特别在行,其实最好的人选应该是丁魁,丁大官人才是胆大心黑脑子快的典型,只是丁魁如今位份已经很高,几乎是宋庆之下的狗营第二人,肯定不能来做这种危险性极高的事情,而洛小北本人又特别积极主动的要求,宋庆也不好驳他面子,当即便点头应允。
邳州因为是运河码头的缘故,往来人员非常繁杂,你甚至能够在这里见到蒙古人,洛小北一个汉人,自然不会多引人注目,尤其他还换了衣服,又将脸弄得脏兮兮,寻常人看了只会以为这是个靠力气吃饭的健壮小伙,绝不会想到这是专门进城杀人来的索命阎罗,从他进城开始,已经有不少工头问过他,要不要找份活计,都被他笑着拒绝,笑容中还带着些羞涩。
没过多久,他就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那家伙是个百户,身子很是健壮,这才是洛小北最喜欢的那种,之前街上见过几个军户,他都没兴趣下手,一来那些军户明显是穷人,若是死了的话,家中肯定就垮了,洛小北也是穷人出身,多少能够体谅一些。二来那些人看上去也没多大本事,杀了也没什么成就感,他还是很在意这些东西的。
宋庆从来不忌讳杀人,哪怕是穷苦人家,只要跟自己作对,那也是毫不客气的抹掉,只是对于那些没有和自己作对的普通百姓,他是从来不会下手的,在这个时代。作为一名不算小的官员,这其实已经能够算是种很难得的品质了。
洛小北最喜欢模仿的就是宋庆,况且他也觉得这种品质很不错,大丈夫快意恩仇。不计对象是谁,但也绝不会滥杀无辜,这才是真正的好汉,宋庆当然是这样的好汉。他自己也要做这样的好汉。
可眼前这个家伙就不一样了,看衣着打扮和他桌上摆着的菜,明显是个有钱的主儿。似乎多少也该懂些武艺,这可是最好的目标,而且他是当官的,杀掉的话对邳州卫造成的影响也大,足以催着那位杨指挥使赶紧交银子出来。
最重要的是,这厮刚刚过来的时候,曾经在人家水果摊子上拿了个果子,那小贩稍稍露出些不乐意的表情,就被这百户扇了个嘴巴,这种人绝对不在不可杀的范围之内,洛小北心中没有丝毫障碍,凡倒是有点为民除害的感觉。
只是不知刚刚被打那小贩若是得知有人为他报仇,而且是用杀人这么极端的手段,究竟会作何感想。
一盘酱牛肉,一条鱼,一个炒豆腐,还有一盆炖肉,外带一壶老酒,邳州卫百户丁力非常满意,尽管他不是什么大人物,尽管他在百户中间也不算太强势,不过邳州卫整体比较富裕,他又好歹是个中层军官,因此小日子过得不错,每天都可以像现在这样,在城里的小饭铺里要上些酒菜,美美的吃上一顿,虽说没什么大出息,可也算是衣食无忧的典型。
不过丁百户也有自己心烦的地方,他还没有成亲,除了没找到合适对象之外,自己的风流性子也是很大阻碍,也正因为这个爱好,导致他每个月的钱都不够花,以至于经常要在酒肉和姑娘之间做出痛苦抉择,这无疑是非常痛苦的。
两杯酒下肚,丁百户夹了一筷子牛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顺便向大街上随意张望,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目标,从中赚些花销,这是他经常会做的事情,卫所虽然不在城内,但军官们发财的机会却都在这里,确切的说是那些非本地的商人,那些人来到邳州就为了赚钱而已,很少愿意在这里惹事,只要稍微找个茬吓唬吓唬,保证就能弄出银子来。
今天如果能弄来十两银子,晚上就去楼快活一番,丁百户心中暗自琢磨着,却没看到从门口进来的那个小子,已经走到他面前一丈之地,并且露出令人疑惑的笑容,毕竟这地方一切正常,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直到对方来到他的面前站定身子,他才有些奇怪的抬起了头,骂道:“你他娘的没长眼吗?不见本百户在这里吃饭?想找死不成?”
的确,他可以随意喝骂眼前的人,毕竟这小子穿着粗布衣裳,脸上也是灰突突的,一看就是卖力气的穷苦人,他丁力堂堂百户,骂这等人都属于赏脸,根本不必担心什么风险问题,丁力也是邳州城里混久了的,自然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眼前这家伙明显属于可以随便踩着玩的,骂两句权当是佐酒下饭了,顺便还能欣赏一下这人的丑态。
果然,被他骂了之后,或者是察觉他百户身份之后,穿粗布衣裳的小子脸色大变,浑身颤抖着说道:“大人,小人两天没吃东西了,您赏一口吃的吧?等小人找到活计,感激您一辈子!”
“赏你口吃的?”丁力顿时来了兴致,指着桌上酒菜道:“看好了,这是鱼,这是牛肉,你他娘的见过吗?想要赏你一口也行,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响头,叫一声爷爷,我就给你一口吃,怎么样?”
“这…”小伙子顿时面露难色,看得出来他很不情愿,这孩子年岁不大,应该还没经受过多少人间疾苦,身子看起来也还健壮,挨饿估计就这一两日的事情,只不过在如今这个世道里,这种人过不多久就会泯然众人,被贫穷和饥饿折磨的不成样子,如果那时候再遇到这种事情,估计会第一时间扑倒在地,给丁力磕上几个响头,再叫上一声爷爷。
周围的酒客们顿时鼓噪起来,这个嚷着快叫,那个喊着赶紧磕头,其实他们也不是做官的,左不过是有几个闲钱的百姓,丁力若是来了兴致,随时可以整治他们每一个人,只是这世间的事情大抵如此,轮不到自己头上来,那就都存着看热闹的心思,瞧出殡不怕殡大,起哄架秧子个顶个的来劲,小饭铺里面瞬间便热闹起来。
见众人配合,丁力更是得意,大马金刀坐在位子上,用筷子夹起一块牛肉,在眼巴前晃悠着,等那小子给自己磕头叫爷爷,穿粗布衣裳的小子显得很是惶恐,脸也涨得通红,先是用力舔了舔舌头,随后又晃了晃脑袋,显然是在尊严和吃饱饭之间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丁力也不着急,他最喜欢看这种事情,而且往往最终的结果都在他预料之内。
果然,过了不大工夫,小伙子似乎终于决定放弃尊严,讨好的朝他一笑,双膝已经软倒下来,丁力的嘴巴咧开老大,笑容也挂在脸上,可还没等他仔细欣赏对方的跪姿,就见那小伙子突然向前倾了过去,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寒芒,手上也多了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丁力本能觉得不对,可一时间却还想不到那么多,甚至连挪动位置都没来得及。
几乎就在下一刻,他总算明白了自己面临的是什么,那把锋锐的匕首戳进了他的腹部,出手的小子眼神之中丝毫不见慌乱,倒像是个杀人的老手,丁力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什么时候得罪过这种人。
周围的酒客们似乎也有些意外,不过他们终归还是外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察觉这里的变化,同样也没有感觉出什么两者角色的调换,他们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只是木呆呆的看那小伙子拿着匕首,对丁百户腹部一阵猛戳。
一刀!
两刀!
三刀!
七刀!
八刀!
丁力的眼前逐渐模糊,人也已经神志不清,最后的印象,似乎是透过灰土的痕迹,他能看出眼前这小子生的挺好看,其余的好像也就没什么了,自己身上不知中了多少刀,应该已经死了吧…
连续捅了八刀,确定这人已经死透了,洛小北旁若无人的将刀子收了,甚至没看周围那些脸上还挂着笑容余韵的酒客,抓起桌上几块牛肉塞入口中,又咕嘟咕嘟喝了几口酒,这才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直到他走入街道,消失在人群之中,店内才忽然传出一声惨叫:“来人呐!杀人啦!丁百户被人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