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难有十全十美的,征召囚犯们从军入伍便是这样,既有利、亦有弊。
有利者:囚犯们皆是凶悍之徒,敢打敢拼、悍不畏死,可以训练成一支精兵,到战场上啃硬骨头!
有弊者:囚犯们大都性格暴虐、无法无天惯了,若是约束不好,便会发生叛乱,进而造成巨大危害!
历史上,囚犯军不听指挥,临阵倒戈的事情可是不少,牧野之战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双方决战之时,纣王将大量的囚犯、奴隶武装起来,充当前锋,冲击周军阵营,想要消耗周军的实力。
不想囚犯、奴隶们突然临阵倒戈,反而冲垮了压阵的商军精锐,致使纣王惨败、自焚身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秦锋敢组建罪字营,自然考虑到了这一点,并想好了两条对策:
一是严明纪律,有功重赏、有过重罚,让罪字营的士兵们不生怨念,亦不敢轻易闹事。
二是安排一个合适的人,掌管罪字营。
这个人必须有能力、有威望,还要足够凶悍,让罪字营的士兵们又敬又畏,甘愿服从指挥才行!
谁是合适的人呢?
……………
将罪字营的士兵们安置好之后,秦锋回到了中军大帐内,而后命伙房准备一桌丰盛的酒席,用来款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小半个时辰之后,丰盛的酒席准备好了,特殊的客人也请来了,正是曾经的流寇大首领:不沾泥—张存孟。
“张首领,许久不见,一向可好?”
“托将军大人的福,张某一切安好!”
“呵呵,请坐!”
“谢坐!”
“来,先喝一杯,而后咱们再谈正事!”
说话间,秦锋端起酒壶,给张存孟斟了一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
再看张存孟,毫不犹豫的端起酒杯,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而后神态丝毫未变,依旧气定神闲。
“哈哈,张首领,你就不怕酒中有毒吗?”
“哼,数年前聚众造反的时候,张某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能活到今天,已经是大赚特赚了,就算今日大限已至,又有何惧呢。
再说了,临死之前,能喝上一杯秦将军亲自斟的酒,张某也算有面子了!”
“哈哈,浑身是胆,视死如归,果然是一条好汉子,本将军没有看错人!”
秦锋满意的点点头,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同样一饮而尽,还亮了亮杯底,以示没有弄虚作假。
酒中无毒!
“张首领是爽快人,本将军就不兜圈子了,今天将你请过来,并无加害之意,而是想请你加入天威军,负责带兵!”
“请我加入天威军,还让我带兵?”
“没错,本将军招募凶悍囚犯三千余人,组建了一支新军,叫做罪字营。
罪字营刚刚组建,尚缺一位带兵的主将,本将军思来想去,张首领非常适合这个职位,不知意下如何?”
没错,不沾泥—张存孟就是秦锋选定的掌管罪字营的最佳人选,理由有三:
其一,张存孟当过流寇首领,名气非常大,和罪字营的士兵们算是同一类人,有共同语言,容易被接受。
其二,张存孟有带兵的能力和经验,而且武艺不凡、凶狠强悍,能压的住罪字营的士兵们,以免这些家伙闹事,或者不服从命令。
其三,之前数万女真军、蒙古军围攻白城子,守军寡不敌众,差一点全线崩溃、城池失守。
关键时刻,是张存孟带领手下弟兄们冲上前线、奋勇拼杀,硬是将已经冲进城内的女真兵、蒙古兵赶了出去,重新稳固住防线,这才守住了白城子,取得了最后胜利。
由此可见,张存孟是一个有良心、重道义之人。
这样的人,若是一辈子困居在白城子,无所事事,未免太可惜了。
因此上,秦锋决定给他一个机会,一个逆天改命、建功立业的机会!
面对这个机会,张存孟又是什么反应呢?
震惊、狂喜、疑惑!
最近几年,张存孟一直居住在白城子,靠着种地、打鱼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的十分安逸。
几天之前,突然被天威军的士兵带走,带到了榆林镇,还被安置在军营中。
原以为着,是秦锋言而无信,要对自己下毒手了。
结果大错特错,秦锋非但没有杀害自己的意思,还要自己加入天威军,负责带兵,如此巨大的反差,又岂能不震惊呢!
震惊之余,便是狂喜!
白城子的生活虽然安逸,可建功立业、飞黄腾达,才是每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梦想,如今美梦成真,自然是狂喜了。
狂喜之余,又有些疑惑。
天威军里能征善战的将领众多,为何要让自己出来带兵呢?
别忘了,自己可是当过流寇的人,而且是流寇大首领,秦锋真能信任、重用自己吗?
想到这里,张存孟开口问道:“将军大人手下人才众多,为何让张某出来带兵呢?”
“很简单,带领罪字营,你是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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