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村子那年我13岁,刚好是别人家孩子小学毕业的年纪。我一个人去了县城。在那里,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我白天到处打听陈雨的消息,晚上就睡在桥洞里。
那时候闹饥荒,日子不太平。所以桥洞也不是特别安稳的地方。比如说,遇到一些特别凶的乞丐,你就得让位置,不然半夜会被他们揪着衣领扔下河去。又比如说,发大水了,夜里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千万不能睡着,不然一旦水河漫上来,人很容易就会被冲走。
短短的两个月,我找遍了整个县城,却一点陈雨的消息都没有。我不死心,于是又沿着马路上的路标去了市里,没有钱坐车,我只好走路,走得渴了,就随便找个水沟喝水;累了,则在路边没石子的地方躺着休息。唯一熬不住的只有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只能去翻垃圾桶找吃的,但往往运气很差,能吃的东西早让一些流浪狗给抢去了。
不过有一次我遇到了人家办喜宴,于是就偷偷溜了进去,可惜的是我扒饭的速度已经很快,但还是没来得及扒完一碗,就被人拎着后颈扔出了门外。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觉得脚底磨破了,人也麻木了,我总算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高楼耸立,人来人往,很是繁华喧闹。
虽然大多数人们仍旧冷漠,但在这里却不会经常饿肚子了,最起码多翻几个垃圾桶,总能找到几块发霉的馒头,或者人家啃剩下的肉骨头。
不过垃圾桶里的东西也不能多吃,会肚子痛。有一次我就是因为吃得太多,结果肚子翻江倒海,痛得像要裂开似的,一连在路边躺了好多天,雨淋了挪不开身,大个儿蚂蚁爬上了脸也无力驱赶,很多次都觉得自己这一回是死定了。好在最后还是熬了过去。
城市很大,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想要在这里生存下去,总归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每天天没亮,我就要跑上十几公里,到接近市郊的一家豆腐店去干活儿。这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因为他们家的毛驴死掉了,所以换我推磨的话,花上一个半小时,推完两桶黄豆,主人会给4元钱,如果推得快,能够赶在天亮前完工,则会多给1元。只是有时候因为生病或者其他事耽搁了,来得慢,那么工钱就会被扣掉一半。
推完了磨,天也就亮了。
然后我拿出捡来的一个小小碗,就开始了满大街乞讨。我知道,乞讨的小孩不能太脏,不能有伤口,更不能有脓,不然去纠缠人家的话,会挨打的。遇到赶路的人不要上去问,因为基本都会被无视,而遇到穿的衣服好看,加上又拿着行李的,则可以去帮帮忙,很多时候人家看你的样子,不用你出声,也会给你5角到1元的小费。每当听到一些人家要办红白喜事,我也会暗暗记下日期,能偷偷蹭一顿是一顿。
一边乞讨着,一边去找陈雨的下落,日子也就慢慢的过来了。
以前陈雨跟我说过,做人要有爱心,要乐于助人,这些话我都记得。所以每天乞讨来的钱,我都会拿出一半来,去一些做公益的地方募捐,另一半除了买点东西吃,有余的就攒下。
后来攒了有一些钱,勉强能够交学费了,算好了开学日期,我兴高采烈的到一所中学去报名,上的是初一。可能因为我发育晚,个子小,而且整天沉默寡言的不合群,所以同学都不喜欢我,加上我没有钱买衣服,唯一一套还是从外面捡的,只好晚上睡觉前洗干净,到第二天干了再穿去上课。长久下去,别人就以为我不爱换衣服,每每从我身边经过,都是捏着鼻子的,嫌我脏。
好在我记性不错
,学东西快,所以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的前三名,有一次还代表学校到外面参加模拟考试,得了一等奖。学校为了奖励我,免去了我每个学期的学费,只是住宿费跟伙食费等,还得自己想办法。
然而哪怕成绩再优秀,我在别人眼里,仍旧是个异类。男同学不喜欢我,因为我从不敢大声说话,他们说我没种,像个娘们儿,有事没事还会来欺负我,班上几个混子更是从不写作业,光抄我的,还警告我不许告诉老师,不然就给我腿打断;女同学不待见我,因为我穷,长得也不帅,她们喜欢的,是那种打篮球很棒的高大男生,哪怕他们是小混混也无所谓,只要家里有钱,长得帅就行。
初中的三年,日子虽然很艰苦,过得也不算好,但跟以前后爹在的时候相比,我起码不用天天挨打了,也不会老饿肚子了,同学们不喜欢我也好,不愿意跟我说话也罢,反正那么多年来,我一个人也习惯了。
只是每一年的中秋节,我仍然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敢外出。毕竟像陈雨离开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这辈子也不想再经历第二遍了。
后来初中毕业,中考的时候,我考得很不错,市里的几所高中都下来了录取通知,我想了好多天,最终选了最差的那一家,原因是这所高中费用比其他的要低,而且在城市的另一面,那边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正好可以在那里找一下陈雨的消息。
其实,离开村子以来,整整四年了,我每一刻都在想着怎么才能找到陈雨,走过了那么长的路,经历了那么多希望和失望,又从失望重拾希望,渐渐地,就变成了绝望。我甚至觉得,自己也许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她了。
高中正式开学后,分配完班级,就是长达十天的军训。军训结束后,才会开始正式授课。
我报考的这所学校叫三中,没来之前我就听说是个问题学校,里面的学生贫富差距很大,而且混混非常多,就连女学生也是叛逆期严重,家里实在管不了,才送到了这学校。
那天本来是要编座位的,但是授课第一天比较松,班上很多学生都没来,所以班主任就打算等人齐了再开始。
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我拿着饭盒到食堂领了饭,由于来得晚,桌子基本都坐满了,我左看右看,好不容易看到角落有张桌子,只坐了一个女生,于是就走了过去,可冷不丁发现那女生穿着皮靴的小脚正架在另一边的座位上,貌似不准备给别人坐。当时我实在有些累了,于是就硬着头皮对那女生说:“同学,能把脚挪一挪吗?”
那女生闻言抬起头来,是一张很精致的脸,简直可以说是毫无瑕疵,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再加上挺拔的秀鼻和红润的嘴唇,以及那白皙的皮肤,美得就像电视上的明星似的,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从小到大,能给我这种感觉的,除了她,就只有陈雨,两人是不相上下的颜值,如果非要打上分的话,都能达到85的高分。
“哦?”那女生盯着我看了两秒钟,似乎是在打量我,然后慢慢把脚放下来,面无表情说:“凳子就在这儿,可你敢坐吗?”
我愣了一下,心说有啥不敢坐的,莫非凳子上有刺不成?想着还用手摸了一下,好好的,啥都没有,于是就慢慢坐了下来。
谁知道我刚坐下,那女生脸色就“唰”地一下变冷了,目光锐利得吓人,我心里一惊,本能地感觉到不妙,但是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那女生就站了起来,然后抓着我的头,啪一声用力摁在了我面前的饭盘里。
一时间,整个饭堂都炸开了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