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源年龄虽然不大,但自小就是被娇惯着长大的,因此性子有时候就有些浑,顺着他的意愿到还好,可一旦不如他的意,那就会使尽浑身解数跟你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那种霸道性子。
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那估计就是他的嘴巴会说了,当然这个会说,并不是指他嘴皮子利索,伶牙俐齿。
而是他的嘴巴知道说什么话才比较讨喜,因此,特别的会忽悠哄人,可以说,这一套本事就是在赵美娥与闫耀宗两人的身上练出来的。
脑子不见得有多聪明,但胜在还算灵活,只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至少,赵美娥与闫耀宗俩人就很吃他这一套。
这不,赵美娥听完了小儿子的话,心里也浮想翩翩了。
她现在也被人称呼一声太太,但村里的太太能跟城里的太太一样吗?
“哎,娘也想啊,可你们的爹就是个胆小怕事的,宁愿在安居镇这一带当个鸡头,也不愿去县里当个凤尾,我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懂那些经商做买卖的事情,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提及这件事,她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如果能选择,谁愿意生活在小山村啊。
那个死老头还在世的时候,完全没有她说话跟提意见的资格,好不容易熬死了那个死老头,可偏偏闫耀宗就是一坨烂泥。
因为两次经历过洗劫造成的动乱,所以他很怕再遇到流寇跟的人,担心自己的财产不保。
总之,就是一个胆小怕事的怂货,只会在小地方逞能耐,他也不想想,那些群雄土匪难不成是整天吃饱了没事做嘛,怎么可能时不时的往他们这个小地方跑?
听说早些年的那一批土匪子,早就迁移到其他省城去了,所以还有什么可怕的?
但谁让闫耀宗是她的男人呢,她只能随着他的意了,要是他不去县城的话,总不能让她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吧?
她对做买卖可没兴趣,每天喝喝茶,打打吊牌,赏赏花,逛逛街多好啊,那才是富贵太太该有的体面日子。
现在听到小儿子再次提及去县城,她这颗压抑的心,有些按奈不住了。
闫源不以为然,继续忽悠着,“娘,爹不想去,那是他不知道县城的生活有多好,听说这两年,县里来了不少的洋人,那些洋人还开了洋铺,卖的东西可稀奇了。
咱们现在先跟肖家处好关系,然后再由他们出面搭搭线,那咱们家再去县城安家做生意的话,也就有个靠山了。”
县城,他早就向往已久了!
为了不被人嘲笑是乡下人,城里盛行什么,他就学什么,城里人都有些什么样的讲究跟喜好,他可是特意找人打听的一清二楚。
如今距离旧古时代的推翻已经过去十八年了,越来越多的洋人文化涌入了国内,或许是以前旧时代的观念思想把人压制的太狠了一些,以致于现在很多人都极力的推崇洋人的礼节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