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社会我鸟哥(1 / 1)

“当然,我的伙伴都叫我鸟哥。”

聒噪鸟提起自己的‘大名’,言语中带着几分得意。

别看流落街头,但他可是‘哥’字辈的。

“鸟哥,好名字。”

李易嘴角稍扯,看聒噪鸟那倔强小强般的骄傲模样,不得不说很有铜锣湾浩南哥的范。

果然是社会我鸟哥,对别人狠不狠暂时不知道,反正对自己是挺狠的。

板栗刺壳都不放在眼里。

当然,李易心底清楚,聒噪鸟之所以这么做,多半是昨晚注意到了他手里拿着的糖炒栗子。

说不感动,李易都觉得亏心。

当下跑进休息室,取出应急用的医药箱。怎么说这里也是正规饲养屋,简单的医疗工具当然不会缺。

用棉签沾着碘伏给聒噪鸟清洗伤口,李易边弄边说道:“以后不要再做这种危险的事,你没接受过精灵训练,皮毛很容易被刺伤。如果你不想凭白受人恩惠,就好好练歌,说不定将来真能成为精灵歌手。”

聒噪鸟这次没有嘴犟,小声道:“我会注意的,而且我也不会再摘森林公园的野生栗子了。”

“哦?难道森林公园有人赶你走?”

“不是。”

聒噪鸟连忙摇头,然后乖乖的伸出另一边翅膀:“森林公园只有五棵野生板栗树,我把高处的板栗都摘了,那些矮树枝上的板栗,可以留给去公园散步的人和精灵摘走。”

李易听到这句话,手上动作不禁停顿。

难怪会把自己弄的全身都是血痕,只摘板栗树上头的板栗,那就得钻到树枝里头去找,相比下面开阔的枝丫,越往上树枝越小越密。

别说像聒噪鸟这样的小精灵,就是人爬上去,一个不注意都会被刺伤。

知道了聒噪鸟为了给自己装一袋板栗付出的‘代价’,李易甚至已经忍不住开口,想要把它留下来。

但是话到嘴边,他还是忍住了。

不能因为自己的感动,去打搅一只精灵的自由。

就如同‘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聒噪鸟现在没有了约束,清晨去空气清新的森林公园练歌,晚上给那些步行街的游客们唱歌,这样的生活显然是他希望拥有的。

帮聒噪鸟和卡蒂狗处理完伤口,李易想了想上楼把昨天得到的奖励取了出来。

吉他,他当然会弹。

没有什么很高水平,但上辈子为了追妹子顺便培养一下自己的气质和情操,不少入门曲子的曲谱他都背了下来。

不过李易可不会承认,其实这都得益于前世有个教学生弹琴的老妈,以及吹的一手好笛子才追到老妈的老爸。

虽然没好好学,但遗传基因足够强大。

见李易抱着吉他下楼,摆弄着翅膀的聒噪鸟顿时双眸发亮:“你要弹曲吗?”

“嗯,试试。”

李易先是点头,坐在靠椅上将吉他扶稳。

“啦嗦咪瑞哆~咪瑞哆啦嗦~”脑海中回忆出一张吉他简谱,李易先简单的试了试音,随后左手小指按弦,右手拨动了吉他音弦。

沧海一声笑~

这是李易前世一首称得上快炙人口的歌曲,同时这首歌的吉他简谱也基本上属于入门级别难度。

不过难度虽说不高,但架不住就是好听。

而且旋律起伏,又非常好记。

李易一遍都没有弹完,聒噪鸟已经开始跟着低声附和。

等李易开始弹第二遍,聒噪鸟已经记住了大部分旋律,就连李易唱出的歌词,都跟着全部记了下来。

亲眼看到这种爆表天赋。

李易边弹着,心底边升起一个念头。

论学歌,他愿称‘鸟哥’为最强。

李易一口气连续弹了三遍,到第三遍他已经不唱了,偌大的饲养屋只有他的吉他声,和聒噪鸟的空灵歌声。

昨晚、今早都乖乖吃了药,聒噪鸟的嗓子明显好了很多。

“哎呀~这是在开演唱会呢?”

一曲未完,惊讶笑声从前门传来。

但李易弹的投入,聒噪鸟唱的投入,连大白和二狗都听的投入,明明屋里有人,却没谁搭理踩着步调进来的方琼。

和前两天的双马尾发型不同,今天方琼把头发都盘了起来,头上还带着一顶遮阳帽,进屋摘下帽子,两眼不由上下打量李易和聒噪鸟。

这又是哪来的精灵?

唱歌这么厉害的吗?

好像比本姑娘,也只差一丢丢了吧。

方琼眨了眨眼,站在旁边静静地等待李易唱完,等聒噪鸟声音消散,李易停下伴奏,才悠悠开口:“学长,这两位是新来的饲养屋成员吗?”

“不是,他们是我昨晚认识的朋友。”李易稍稍摇头,随后朝聒噪鸟竖起拇指:“厉害了,比我唱的好听。”

聒噪鸟没有厚脸皮点头,反而说道:“这是一首好歌,我以前没有听过。”

“哎哟~小家伙还知道是好歌?”这话不是李易说的,而是一旁忍不住逗弄‘鸟哥’的方琼说的。

方琼只是无心打趣,但聒噪鸟对于音乐却十分严肃,认真点头道:“我感受的到。”

“啧~学长你的精灵朋友真是不一般。”方琼轻笑一声,随后动了动鼻子:“厨房里是在煮早餐吗?”

“对,八宝粥应该快好了。”李易回应一句,放下吉他起身走进厨房。

片刻后,一锅八宝粥被端了出来。

李易先给大白和卡蒂狗各自盛了一碗,随后看向方琼:“你今天又来的这么早,还换了个发型?要不要早饭?”

“懒得洗头嘛,就先扎起来。”

方琼‘理所当然’的接了句嘴,然后笑眯眯的从消毒柜里把自己的餐具拿了出来:“路上就吃了个包子,知道学长肯定会烧好吃的,我也要,呸,我才不要饭,我要吃八宝粥。”

“哈哈~”

成功套路了方琼丫头,李易自然要自己盛上一碗。昨天晚上说起来并没吃什么主食,早上活动一下正好开胃。

几人正吃着,门外又传来脚步声。

拉鲁拉丝在她的女主人的陪伴下飘了进来,一看到李易煮的八宝粥,顿时把小脑袋凑了上来:“啦噜~啦噜~”

“今天你来得早,锅里还剩一口粥。”李易笑着用胳膊托起冰冰,拿了个干净的小碗给她盛了最后半碗粥。

这一幕让站在旁边的年轻女主人颇感郁闷:“到底是李易你烧的饭菜好吃,平常在家这小东西情愿吃零食,也不吃我做的饭。”

听到这话,方琼立刻小鸡啄米般点头:“稀姐你才发现啊,我觉得咱们这宝宝的胃口,迟早有一天要被学长养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