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血赚(1 / 1)

我是一只大鳄霸 七乐 3221 字 3个月前

第97章血赚  “呼呼”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身材臃肿,穿着一套黑色大衣,刚从黑水镇赶回来的治安官汉克基奥,紧了紧大衣,抬头看着远方那阴沉的天空,老汉克不由暗骂了一句:

“这该死的天气。”

不远处,一家酒吧,看着还挂着正常营业的牌子,汉克不由眼前一亮。

他缩了缩身体,三步并作两步,一路小跑的推开门酒吧的门。

熟悉的装饰,熟悉的构造,熟悉的酒吧老板。

虽然黑水镇的酒吧也不错,但自己终归还是更喜欢古湖镇的酒吧。

老板是一个中年男人,和汉克治安官认识很多年了,两人当年认识的时候,酒吧老板刚刚接手这家酒吧,老汉克记得老板有一个儿子,据说后来去参军了?

将大衣脱掉,汉克直接在吧台前找了个位置坐下。

而不远处的汉克,正在擦杯子的酒吧老板不由笑了:

“不是说去黑水镇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喝点什么?”

抖了抖身体,汉克解开衣领的扣子,因为酒吧装了壁炉,即便脱了大衣,屋内的温度仍然很高:“昨天刚回来,随便给我来一杯烈的,这天太冷了。”

老板拿起一个方杯,往里面扔了一块放糖,并倒上了三分之一的黑方威士忌。

除了柠檬,这是黑方的一种简单喝法,但也是最经典的喝法。

将这杯威士忌送到汉克面前,老板感慨道:

“对啊,今年也不知道怎么了,天气真冷。”

黑方不加柠檬,这是老治安官汉克的最爱,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汉克治安官感慨道:“这该死的天气,对了,我离开这段时间,镇子一切还好吧?”

酒吧老板耸耸肩,在这间八十年代风格的酒吧内,擦着仿佛永远擦不完的酒杯:

“除了达克,大家还是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坏事,当然,也没什么好事。”

“达克?养奶牛的那个?他怎么了?”

老治安官汉克眼里闪过一抹诧异,他其实和达克并不熟,不过在他去黑水镇工作的那段时间里,双方曾有过一次交易,所以汉克下意识的问道。

因为这在古湖镇不算什么秘密,酒吧老板随口说道:“运气不好,上次暴风雪的时候,他家奶牛场被狼群袭击,据说损失了七八万美金的牛,现在正在跟保险公司扯皮呢。”

只是看着老友那疑惑的眼神,酒吧老板不由眉头一皱: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怎么可能?我只是在想外面的天气,感觉又要下雪了。”

老治安官汉克干笑了一声,他随口糊弄了过去,不过脑子里想的却是自己在黑水镇听说的那个关于诅咒的传闻,一开始他是不信这些的。

但老迈纳的死,再加上离奇被搬空的牧场,以及达克牧场的损失,这让他心中不由多了几分不好的感觉。

因为是多年的朋友,酒吧老板一看就看出汉克治安官在说谎。

但恰恰因为是朋友,酒吧老板并没有追问,将最后一个玻璃杯放下,仿佛永远擦不完的酒杯终于擦完了。

老板为自己倒上一杯波本,柠檬片和冰块冲淡了威士忌浓重的酒味。

酒吧老板抿了一口,语气中带着轻松:

“或许吧?对了,这个月我儿子要回来了。”

汉克楞了一下,眼里闪过一抹思索。

片刻后,似乎想起了什么,神色不由多了几分欣喜:“小约克?他不是当兵了吗?”

酒吧老板放下酒杯,嘴角微微翘起,但还是装出一副嫌弃的模样:“我怎么知道,他打电话说部队放假,顺便带几个战友来我这玩两天。一天到晚,就知道给我找麻烦。”

看着酒吧老板那副得意的模样,老治安官汉克不由撇撇嘴:

“切!”

酒吧外,不同于屋内的温暖,随着寒风呼啸,天空愈发的阴沉,那厚重的乌云在天空中聚集,给人的感觉仿佛下一秒就要塌陷。

百公里外的湖泊,寒风吹过的湖面,混合着冰晶的波涛拍打着湖岸。

不同于百公里外的古湖镇,这里天空已经落下了雪花。

“吼”

一声低沉的咆哮声响起。

粗壮的四肢,壮硕的身型,一身棕黑色毛发的棕熊从风雪中走了出来,而在这条棕熊的嘴巴里,一条壮硕的麋鹿,此刻已经被锋利的牙齿刺穿喉咙。

温热的鲜血顺着麋鹿的皮毛滴落,在刚刚覆盖上一层雪花的地面留下朵朵红花。

不过棕熊王并不是独自前来,就在他不远处,身形矫健,一身白青色柔顺皮毛的青狼王,带着七八个小弟赶了过来,和棕熊王一样,每只青狼的嘴里都叼着一只猎物。

但略微有些不同的是,这些青狼看向棕熊王的眼神带着几分畏惧。

大概是因为棕熊王的那一声咆哮,也有可能是此刻棕熊王眼神中闪烁的那一抹不怀好意。

但随着顾长青的那一声咆哮声响起,虽然狼群眼里还是闪烁着畏惧,但棕熊王的表情再次恢复此前那副憨憨的模样。

而在湖畔,随着自己刚才的那一声咆哮声结束。

体长六米八,身披漆黑色鳞甲,那双猩红色令人不安的兽瞳,从棕熊王和狼群身上挪开,而看着就在他不远处的那块烧焦的鳄鱼雕塑。

伴随着一声叹息,顾长青摇了摇头,将这块烧焦的鳄鱼雕塑收回系统仓库,然后向棕熊王和青狼王爬去。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顾长青的交易计划进行还算顺利,目前自己的顾客有两位,一位是棕熊王,一位是青狼王。

要说效率,肯定是棕熊王更强。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棕熊王一共来了四次,一只美洲豹,两只野猪,还有就是今天带来的这只麋鹿,如果顾长青看的没错,这只麋鹿的进化程度相当不错,应该能给自己带来不低于四十公斤的收获。

算上之前的两次,这一个星期的时间,棕熊王从顾长青这里拿走的血肉精华接近两百公斤。

至于青狼王?

她只来了两次,带来的这些猎物大多都是中小型动物,比如狐狸,兔子,蜥蜴,浣熊等。

别看数量不少,但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棕熊王狩猎一头麋鹿赚得多,但有句话说得好——人多力量大。

青狼王收获少是因为只能狩猎中小型动物,棕熊王收获大是因为整个森林,九成九的生物都在他的狩猎范围内,只要被盯上就跑不了。

当然,顾长青也不会因为青狼王潜力大,就给她更多的优惠。

虽然顾长青没当过商人,但他明白交易的核心是公平。

但也不是说一点帮助没有,就比如刚才,如果没有顾长青的吼的那一嗓子,以棕熊王的性格,他应该很乐意抢走狼群的猎物,甚至将狼群当做猎物。

“撕拉”一声,麋鹿的腹部被划开。

顾长青熟练的从里面掏出心脏,并开始对麋鹿的尸体进行肢解,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五分钟的时间,顾长青拿走了麋鹿的心脏,脊肉,还有部分后腿,一共是46kg。

五分钟后,带着一大块固态血肉精华,棕熊王开心的离开了。

算上之前三次的积累?

他有种预感,自己差不多要突破了。

因为青狼王带的猎物比较杂,需要耗费更长的时间,不过顾长青并没有表现的不耐烦,毕竟对方可是自己仅有的两名顾客之一。

就这样,半个小时后,在支付了65kg的血肉精华后,青狼王开心的带着小弟离开了。

虽然不如棕熊王的收获多,但这笔收获足以让狼群的实力提升一个档次。

至于顾长青?

随着棕熊王和青狼王离开,看着不远处那座动物尸体堆积的小山,大鳄鱼那冷漠的血红色兽瞳不由闪过一抹笑意。

这交易,自己血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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