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餐厅里。
明昭鄙视地翻着白眼,用肃杀的眼神凝视,抱着一整张芝士火鸡肉的披萨,大快朵颐的白猫夜之醒。
很明显,不过才几天时间,这猫的腰身明显吃胖了一圈,连原本的尖下颌,都胖成了面若满月的丰腴。
“夜之醒,我警告你,你今天必须离开我的家。”她皱着眉,用手指敲着桌子,郑重道:“我真没见过,像你这么能耍赖皮的猫!”
“我又不是猫。”他吃完最后一口披萨,又盯住了她面前的黑椒洋葱煎牛肋条。
他一点儿不带客气的,面不改色心不跳,把盘子搬到自己面前,细嚼慢咽起来。
“那是我的,快给我放下!”她慌忙去抢,但他动作更快一步。
“猫不能吃洋葱,会死翘翘的!”她吓唬他,可惜后者根本不为所动。
“好吃就行了,再说八尾灵猫哪有那么容易死,除非是饿死的。”他抱着盘子,敏捷地跳上了窗台,居高临下笑吟吟道。
“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厚脸皮的…男人。”明昭抓狂地四处寻找着花露水瓶。
“别费力了,小娘子。你这宅子附近几里地,恐怕都再找不到第二瓶神水。哈哈,本座如此聪明过人,早有防备。”
他眨着眼睛认真道:“不吃也行,走人也没问题。只要…你答应跟我去启灵洞救人!”
“你怎么这么胡搅蛮缠呢?都说了,我没时间,我很忙!就算我有时间,我也不会陪着一头疯癫颠的猫,去玩打野的游戏。”她顺手抓起玻璃水果盘里的苹果,朝着窗台上的猫扔过去。
过招多次后,他早已洞悉她的招数,轻松双爪过头,稳稳接住苹果。
他拿起红艳艳的果子,在自己肚皮的毛发上蹭了蹭,又从容不迫吃了起来。
明昭只觉得太阳穴都被气得怦怦跳了。
“明姑娘,你就没觉得,自己最近的运气特别衰?大前天,你差点儿被花盆砸破头,前天又被菜刀割破了手,还有昨天,沐浴时结果滑到在盆子里,几乎丢了性命。你不懂,这皆由酆都杀手的暗袭。而且,很快它们就能在这个空间里现身了。那你我的麻烦可就大多了。”夜之醒的鸳鸯眼里波光闪烁,表情十分认真。
“我的麻烦已经够大了。什么杀手,我的麻烦都来自你这头不要脸的死猫!才三天啊,你砸碎我多少杯碗?你又偷吃了多少我做的点心、冰淇淋和牛排?这些都没问题,但你连我邻居家的哈士奇,都不放过。活生生把二哈都给打成了牛头梗,让我赔了整整一万块的医药费。”
她摇摇头,苦笑:“我和你前世到底有多大的仇,让你这样千里迢迢来害我?!”
被抢白一通,夜之醒多少有些尴尬,他用猫爪擦擦汗,嗫喏着:“扰你清静,我又不是故意为之。谁想到你们这里的茶杯,如此不结实?还有那傻狗,竟想轻薄六神,怎能不教训?至于偷吃…谁让你做的东西好吃呢。”
“只要明姑娘肯将赤魂借用,助我和六神恢复灵力,咱们即刻就回大颂去,从此再不叨扰。小娘子就别诓我了,你怎么没有时间呢?反正你丢了差事儿,整整三天都没出宅子了。若你肯帮我一回,夜魔宫定有重谢。”他尽力诱惑着。
但看到对方半眯凤眸,眼神正酝酿着杀气腾腾,他咽了咽口水,立刻讨好道:“我可并非故意偷听啊,是你对着那小方盒子大吼大叫,嚷着什么老娘不干了的话,想听不见也难啊。”
“好啊,死猫夜不行,你胆子够肥,敢偷听我打电话。我早就应该把你卖到马戏团去。或者干脆用你泡药酒。”明昭怒极反笑,四处寻找着趁手的兵器。
“君子动口不动手,小心折损了小娘子的花容月貌!”夜之醒纵身一跃,又跳到了吊灯上。
“明姑娘息怒,对了,为何不见你再戴那赤魂珠呢?”他小心翼翼转移话题:“我懂,宝贝总要藏起来才安全。不过,赤魂可驱邪护主,小娘子还是随身携带,最妥帖呢。”
“什么赤魂?我哪有这东西。”明昭愣了愣。
“有啊,那天下雨,我第一次遇见你,便看见你戴在脖子上的。若非赤魂召唤,我也没那么容易找到你不是。”
她微微蹙眉,遂而恍然大悟,开怀大笑:“我去,你说我戴的那个假的红宝石项链?还赤魂,我在巴黎古董店淘的二手假珠宝。刚刚阿彩来送菜,见她喜欢,我就把坠子送给她了。也好,现在我没你说的赤魂,你可以走了吧?”
哐当一声,夜之醒从吊灯上摔了下来,但他顾不得呼痛,一跃跳上明昭肩头。
“你想害死自己吗?你想害死那丫头吗?你想害死我们大家吗?赤魂,又怎能轻易送与凡人。完了,我们就要大祸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