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快船王朝 第274章 1985年1败之后的1胜(1 / 1)

我们现在是在人体内,扮演的是人体内的各种细胞,所以我们刚刚经历的战斗并不是普通的战斗,而是人体的免疫细胞和外界进来的病毒之间的战斗。

啥?齐织没听懂。

等等,你说我们现在是细胞?那我现在是什么细胞?汪天逸听明白了,指着自己。

你么……唐元扬了扬眉。B细胞。

B细胞:汪天逸可以在抗原的刺激下制作出携带抗体的巨大浆细胞炸弹,可以对病毒进行特定性的毁灭性打击,缺点是浆细胞炸弹无法自己爆炸,必须由汪天逸自爆启动。

理论基础:B细胞在抗原刺激下可分化为浆细胞,浆细胞可合成和分泌抗体(免疫球蛋白),主要执行机体的体液免疫。

诶?!那我呢,我呢!齐织把汪天逸推开,挤到唐元的面前,笑嘻嘻的说,胸前随着她的动作上下颤抖着。

唐元微不可查的向下扫了一眼,声音带着颤音:巨……巨噬细胞……

巨噬细胞:齐织拥有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和身高优势,比起一般的白细胞,战斗力更强。由于实力强大,因此战斗时总是有条不紊,动作十分优雅的在一瞬间打爆敌人的脑袋。除此之外她还可以找出抗原和免疫信息,递交给树突细胞小哥哥。

理论基础:巨噬细胞是一种位于组织内的白血球,它们的主要功能是以固定细胞或游离细胞的形式对细胞残片及病原体进行噬菌作用(即吞噬以及消化),并激活淋巴球或其他免疫细胞,令其对病原体作出反应。

这个名词我记得……好像是一种可以吞噬好多细菌的巨大细胞,当时看书上的图片,还挺吓人的。齐织摸着自己的脸。我现在变丑了吗?

很漂亮,这个属性很适合你。唐元温和的笑着。

我在之前已经经历了一场战斗,还见到了努力堵住伤口的血小板们,刚才进行战斗的丧尸们,应该都是被病毒感染的普通细胞们,我们白细胞的工作就是要消灭被感染的细胞和病毒。

这一路上,我发觉有很多个白细胞部队进行战斗,这个人体看来并不健康,总是在生病啊。

唐元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分享给他们:主线任务是拯救世界,我猜测就是要不断的去战斗,消灭所入侵的细菌和病毒。

他话音刚落,之前穿着正义之袍的中性粒白血球细胞长官便指挥部队重新聚集。

同时,唐元听到了警报声。

诸位奋战在前线的白血球们,我是辅助T细胞,现在发出下一步的命令。左胳膊部位出现了大量的伤口和细菌,同时还伴有未知病毒,请诸位迅速前往战场,稍后我会派出杀手T细胞增援!

警报,警报,左胳膊部位发生未知病毒感染,请务必要小心,普通细胞请前往安全地带避难!

唐元跟随着中性粒白血球部队穿越小路翻越围墙,抄着捷径前往战场,汪天逸和齐织则和其他巨噬细胞从大道前进。

中性粒细胞具有活跃的变形运动和吞噬功能。当机体某一部位受到细菌侵犯时,中性粒细胞对细菌产物及受感染组织释放的某些化学物质具有趋化性,能以变形运动穿出毛细血管,聚集到细菌侵犯部位。

当唐元看到面前那个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姿势挤过栏杆之间时,他想过回去走大道,但ECHO眼的提示,让他鼓起勇气,尽情的展示着自己柔软优美的身躯。

目的地到了,情况比想象的更加糟糕。

唐元本以为这只不过是擦伤,在加上轻微的病毒性感冒,但他错了。

遍地都是黑洞,头戴着绿色帽子的丧尸们已经占领了所有能站住的地方。

血小板们边哭着边织网,凝聚着止血栓子。而他们周围的白血球们正在努力抵挡着丧尸们和细菌们的一波波的进攻。

身披着白色制服的战士们,采取了自杀式的攻击,他们全然不顾自己,消灭着吞噬着被感染的丧尸们。

还没等唐元站那歇会儿,无数的丧尸和细菌就涌了上来。他感觉自己的长刀在微微发光,就仿佛有什么洪荒之力涌了上来一样。

附魔之刃:上面涌出了名为溶酶体酶的附魔力量,因此能将吞噬入细胞内的细菌和组织碎片彻底分解。

注意:当附魔之刃消灭了足够多的敌人后,有可能会破碎,所释出的各种溶酶体酶类能溶解周围组织而形成脓液。当附魔之刃开始发热时,需要休息一段时间,预防过载。

喂,这种解释真是带着理论基础的胡说八道啊。

有了溶酶体酶的帮助后,唐元凭借着轻巧的身手,和近乎本能的刀法,很轻松的消灭了大量的敌人。

接下来B细胞和巨噬细胞们也赶来了。

这个绿帽子我认识,是流感!站在汪天逸旁边的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大声说。

记忆B细胞:由B细胞分化而来的一种免疫细胞。记忆细胞对抗原具有特异性的识别能力,当抗原二次感染机体时,记忆细胞可直接增殖、分化产生浆细胞,并产生抗体,与抗原结合。

汪天逸已经能凭借本能搓出针对绿色帽子丧尸的炸弹,他大吼一声,冲向了丧尸群。

而齐织与其他巨噬细胞小姐姐们拿着各式各样骇人的武器,疯狂的杀戮着。

几乎是同时,辅助T细胞派出的直属特种部队杀手T细胞部队也赶来了。

杀手T细胞们和中性粒白血球们正好相反,穿着漆黑的战斗服,他们神情漠然,带着天然的杀气,一上场就迅速的消灭了大半的敌人。

而齐修也在其中,他站在高高的地方,手上拿着一柄AKM,还背着一柄98K。

高高的地方?唐元不记得这里有山包啊。

仔细一看,那根本不是山包,而是由无数丧尸,死去的红细胞和白细胞堆成的尸山。

他站在尸山的最高处,向下扫射着。

下面还有无数丧尸要爬上尸山,感染齐修。

唐元看了看手上的长刀。

原来有热武器吗?他也想要一柄98K。

经过一个小时的奋战,这里的情况也渐渐稳定下来,只不过双方死伤都很多。

漫山遍野都堆着无数的尸体。

唐元走到一个死去的丧尸前,蹲下来。

他发现这个丧尸头上的绿色帽子正在缓慢的变成蓝色。

不是任何已知的流感病毒。

接着,蓝色帽子突然像活了一样,从丧尸头上脱离下来,冲进了唐元的身体消失不见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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