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找一个对手(1 / 1)

石盘上的汉字缓缓消失,汉谟拉比法典的具现度又有了提升,从3%直接提升了9%。

林语没有立刻试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和‘河神审判’这两种能力。

而是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查起了汉谟拉比法典的相关资料,准备先从‘了解’方面提高具现度。

网上的资料很多,相当详细,而且还附有图片。

林语对照了一下那副图片,发现和自己的汉谟拉比虚影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便明白了‘原版’这两个字的意义。

作为虚影的那块汉谟拉比法典是国王亲手撰写的,而在古巴比伦王国遗迹中发现的那块石碑应该是复刻的,是工匠照着原版重新打造的,并不具有任何特殊的能力。

“法典上的能力来自于国王,看来古代的帝王都不简单,恐怕至少也是七星的虚影。”

林语感慨了几句,继续看着其他资料。

汉谟拉比法典是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颁布的法典,但并不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典,只是第一部保存完好的法典。

法典的法律全部对应的奴隶制王国,一共有56条,每一条都透露着奴隶制的野蛮和残酷。

古巴比伦王国中,奴隶并不算是人。

比如一位自由人偷窃或杀死了另一位自由人的奴隶,只需要赔付一名新的奴隶  若是奴隶忤逆主人,一经定罪,主人便可以割下他的耳朵。

奴隶主将奴隶伤害致死同样是无罪的。

如果某好心人收留一不堪主人虐待而逃亡的奴隶,将被判以死刑。

关于奴隶的法律有很多,但是汉谟拉比上与之对应的能力都无效了。

林语继续看去吗,很快便找到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相关的法律,历史学家称其为‘同态复仇’。

具体法条为:

挖去别人眼睛的人也要被挖出眼睛。

打断别人骨头的人也要被打断骨头。

打掉同等地位者牙齿的人将会被敲掉牙齿。

不过这些法律并不是适用于奴隶,挖出奴隶眼睛或是打断奴隶骨头的人只需赔偿奴隶价格的一半。

看完这些,林语又找到了关于‘河神审判’相关的法律。

这是一条很有意思的法律,大致意思为:

法庭上,当一方控告另一方犯有某种罪行,然而提不出证据,被告一方也拿不出反驳的证据。

法官便会宣布把被告一方扔进幼发拉底河中,如果沉溺了,证明被告一方有罪。假如不被淹死,则证明无罪。

此外,林语还查了一些关于汉谟拉比国王的信息。

大概查了三个小时的资料,林语在内视自己的神经网络,发现汉谟拉比法典的具现度已经提高到了15%.

“这些资料大概是我能查到的全部了,即使上专业图书馆应该也查不到更多有用的信息。”

“看来在‘了解’方面这就是极致了,毕竟是几千年前的事情,许多信息都是现代人推理出来的,难免有许多错误的信息,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古巴比伦王国的遗迹的在国外,林语暂时还没有出国的打算。

他休息了一会,便准备找人试验他的能力。

不同于伯纳罗蒂之戒,汉谟拉比法典法典的能力自己个人是无法使用的,必须要一位对手。

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最重要的机密,找别人试验能力无疑相当于暴露自己的秘密。

而且是那种对自己威胁的极大的秘密,所以对手必须要找自己非常信赖的人。

当然,能力迟早都会使用的,十二校大比就在眼前,那时会有很多强者观看,以他们的眼力,看穿林语的能力并不困难。

所以林语也知道,即使他隐藏的再好,也有被看穿的时候。

林语脑海中浮现了几个人选,莫子航、柳月府、刘云、方芸。

但是都被他否定了,不是不信任他们,而是还没信任到那种地步。

而且其他院校的人可能回会打听参赛者的信息,他们作为林语的同学,还和林语一起行动过,很容易被当成目标。

想了想,林语眼前一亮,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李纱老师,我有一个朋友,想测试自己的能力,但是又不想暴露自己。”

电话对面停顿了几秒,然后回应道:“二十分钟后,在后山等我。”

林语之所以选李纱老师来当试验的对手,一是因为他比较信任李纱老师的人品。

二是因为李纱是大能力者,短时间内不太会与他产生冲突。而且以李纱的实力和地位,能诱惑或者威胁她的东西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