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武者,当有无畏之心,当有血勇之气,面对艰难,当勇往直前。面对恐惧,当敞开心胸,所遭遇的任何苦难,皆当一往无前,迎头而上。”
“而不是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缩手缩脚。若是洪七连这样的勇气都没有,那他与镇上的那些败犬有何区别?”
“失了精气神,失了原本的血气与勇气,就等于丢了自己心里那一口气,丢了原本的坚持,碌碌无为,那样一来,就算他进入墟荒,也只是死路一条罢了。”
“与其如此,倒不如将她的血勇之气彻底激发,这样一来他便有了保命的资本,有了继续变强的动力。”
听到这些话,白珠心头突的涌起一阵热血,仿佛有什么东西涤荡了她的内心,这些道理,她以往从未听说过。
门中师傅教导她该如何导气,该如何用招,该如何变得强大。江湖历练告诉她,该如何该如何谨慎行事,该如何防备宵小,该如何随机应变。
但是从未有人告诉她,什么是血气与勇气,什么是一往无前。虽然以往也有过这样的想法,但那只是为了挣命,不顾一切的“卖狠”而已。
你比我厉害,我怂了,怂不丢人,低个头,认个错,活下来才是硬道理。你没我狠,心智不如我,那你被我弄死也是活该。
这便是她一年多历练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她赖以生存的根本。拼命,谁都会拼,买狠,谁也会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罢了。
但她却是头一次听过这种大道理,被老板总结出来,有关“血与勇”的大道理,颇有种震耳欲聋的感觉,内心亦是有些起伏不定。
看向李道的目光,带着几分崇拜,暗暗叹道:“果然不愧是‘半山门下’,当真了不起。”
如此想着,她认认真真的躬身行礼:“多谢老板指教。”
然后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屋舍,便不怎么关心洪七的事情了。
正在涮碗的小初略显迷茫,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啥意思?”
半夜时分。
与白珠同屋的叶小初,心里一直在为洪七担心,辗转反侧,久久的未曾睡着,其实她明白,洪七有他自己的诉求,帮自己报仇只是顺带,但内心却依旧感到忐忑不安与愧疚。
像烙饼一样的在炕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有时候甚至想到了洪七的惨死,默默的抽泣起来。
正睡的安稳的白珠,被她“呜呜”的哭泣声吵醒了,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小初,你哭什么?”
叶小初一边擦眼泪,一边道:“七哥怕是不会活着回来了,他会死的,我…我…我觉得心里好难过,七哥他对我很好的,总给我送饭吃,还给我钱,呜~”
白珠轻笑一声,卷着背子,随口说道:“放心啦,老板不会让他死的。”
小初哭道:“怎么可能嘛,老板最重规矩,听你们说,七哥若是过了这一关,那便万事大吉,若是过不了,死了也是活该,七哥这一去便是有去无回。”
白珠哼哼了两声,没有理她,继续心安理得的睡觉。
便在这时,外面传来一个声音:“叶箛尘,穿好衣服,我带你去报仇。”
小初微微一怔,有些不明所以。
白珠打了个哈气,坐起身来,在她的小屁股上打了一下,笑道:“快穿衣服,我与你们同去…”
遥山塞在卷沙镇东北方向,距离大约是五十里左右,这里有水源,是一片小小的绿州。
在这满是飞沙的边陲大漠,有水源有绿州的地方,自然就会有马匪占据,并且还是他们的大本营。
遥山塞的这片绿州并不大,因此聚在这里的马匪人数也并不多,他们只是想讨口饭吃。
首领名叫赵猛,是个三品上的高手,原本住在三十里外的平安集,父亲为了躲避仇家,来到这边陲之地,然后便与平安集的一名女子结合了,生下了他。
赵猛在父亲的指点下自幼练功,蹉跎二十八年,也算有所成就,亦曾从父亲口中听说过中土的繁华,这让他极为向往。
在前年父母双双归天后,他便打算去往中土,相比于边荒来说,他觉得那里才是人该呆的地方。
于是纠集一票平安集上的好兄弟,干起了劫掠商队的买卖,打算发一笔横财,离开这黄沙遍地的鬼地方,去往中土逍遥快活。
然后就带着兄弟们,把遥山塞的给占了,顺便杀光了这片绿州里原有的马匪,虽然此过程中死了几个人,但那时的赵猛,在这里竟然找到三个银判后,当真也是意气风发的。
去往中土,指日可待!到时候带着一票不要命的兄弟,去中土打拼,谁敢惹我们?
可惜买卖干的并不怎么顺利,抢劫是有风险的,原本两百来号的兄弟,才干了一年,就死了一半,那些商队的护卫也不是吃素的。
到得如今,身边只剩下五十来人,他也曾去过平安集招人,可惜没招来,为此赵猛很苦恼。
前些日子听说,方圆百里的马匪准备对付卷沙镇的李浩然,还给他发来的‘英雄贴’,事成后有一万大钱,大家平分。
赵猛其实是动了心思的,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吧。一万大钱,一群人去分,能分几个?
而且,他们那些人势力大,当家的都是这一带的悍匪,手下几百号人,什么八将七虎的,个个都不好惹,自己去了不过就是个添头,所以还是算了吧。
没过几天,他便听说这些当家的,连带他们带去的人全都死光了,听到这个消息,赵猛对自己当初的选择感到无比庆幸,还好自己没去,不然的话估计这个时候也会死在那里。
“李浩然在卷沙镇砍了一条街,岂是你们能对付的了的?不找你们麻烦,就已经算客气了,还想弄死他?呵,瞎了你们的心思。”
这话虽然有点马后炮的嫌疑,但于赵猛来说,却是十分侥幸的,因为还活着,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