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仇恨(1 / 1)

李无为他们如今所在的这县城名叫燃峰城,说是这边上曾经有座高逾万丈的大山,这山上险恶至极,那叫一个瘴气弥漫,灌木丛生,时不时还有恶兽从这山中出来吃人。

当时这燃峰城还叫离渊城,这新上任的县长不忍看着治下的百姓受苦,干脆放火烧山。相传这火烧了三天三夜,明明是冬季,离渊城中却和夏天没什么分别。说来奇怪,等这火灭了,这山也消失了,就像是被火给烧没了一样。

城里的百姓一时都惊诧不已,不过除了这山被烧没之外,城里城外也再没出过什么奇闻异象,也就听之任之了。这城池的名字也就此改为了燃峰城。

这燃峰城里本来有这么一户人家,这家里的男主人是个穷书生,平日里靠着去书院教书勉强混个温饱。这女主人从前也是富贵人家出身,可后来家中出了变故,父亲一气之下生了重病,不治身亡,家里的钱财也都被些江湖人给掠夺一空。

两人成亲是因为媒人介绍,日子过得也还算是恩爱。两年之后顺利诞下一子,这男主人看着自己这半辈子过去了,恐怕也没什么希望能踏上仕途了,就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叫沈青云,希望他将来能平步青云。

这书生平日里去书院教书,女主人则是待在家里做做女红,赚些零碎银两补贴家用,日子并不富裕,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也算是不错。可等到沈青云五岁这年,却又生出了一场变故。

这一日沈青云从私塾回到家中时,就看见家里的大门敞开。小孩子什么都不懂,自然不觉有异。可他进门后看见的却并非往常那热气腾腾的饭菜,而是自己父母冰冷的尸体,整个家中一片狼藉。

这事儿很快就在邻里间传开了,周围的街坊见到那被一掌拍断的门栓后,也都知道应该是身怀武功的人作案,也不敢贸然趟这趟浑水。

沈青云自幼早慧,心志坚毅,并没有因为突逢大变而自暴自弃,而是下定了决心要为自己的父母讨回公道。

只是他连仇人的面貌都不知道,这报仇自然也就成了无稽之谈。他只能日夜跪在县衙门前,他不奢望有人替他报仇,只求有人可以为他查清仇人的身份。

这种案件若是放在别处,自然是由宵晖卫来管的,只可惜这里是柳州。假如想请宵晖卫办案,那都是要钱的。最后还是县衙里那些普通的捕快衙役不忍,帮这孩子查了查这案子。

此时距离沈青云父母被人杀害已经过了几日,想要在他家中找到什么线索已经是不可能了。但沈青云父母的尸首还在,因为他没钱安葬父母。

说来也是凑巧,数九隆冬天气严寒,沈青云父母的尸首才得以保全。仵作简单地鉴定了一番,在征得沈青云同意过后,就将他父母的尸首给火化了。

杀沈青云父母的人倒也好认,因为此人用的是爪功,整个江湖中用爪功的人都只不过是少数,燃峰城里又恰好就有一个地痞以爪功出名,而且这地痞最近花钱大手大脚,显然是得了一笔横财。

地痞的武功虽然算不上高强,却也不是这些寻常衙役能比得过的。更何况人家背后也是有门派撑腰,也就是看上去沦落成地痞,实则暗中替门派做些脏活累活,过得不知有多滋润。

之所以他会杀沈青云的父母,也是因为沈青云的父亲前些日子在酒肆中见他喝酒不给钱,就抨击了他一番,让他颜面无光。而不是像衙役们所推断的求财,拿走沈家的钱财只不过是顺手为之。

衙役们不知内情,只将地痞的身份告知了沈青云,出乎他们预料的是,这个不过五岁的孩子只是静静地听完这一切,脸上带着一种闪烁着神采的坚毅神情,对他们认真行礼道谢过后平静地回了家中。

沈青云心中明白衙役大哥们帮他查明真凶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更何况他自始至终都没想过要把报仇这件事托诸于他人之手。

没人教他习武,他就自己爬树到武馆窗边偷学。没人教他读书,他就去私塾墙外偷听里面的读书声。

他不是靠着别人的怜悯而活下来的,他活下来靠的是自己的坚韧和不屈。

他常常被武馆的弟子发现,不得不四处逃窜,如果被抓到就是一顿羞辱和毒打。私塾的先生也常对他冷眼相待,连带着他曾经的同窗也都开始讥讽他。因为他父亲虽然没考上功名,学问却比这半瓶水晃荡的先生高多了。

他白天在外努力求生,晚上回在家里读那些并未受到波及的书本,逐渐开始靠着给人写信赚钱,街坊邻里也都乐意换成这种方式来接济他,生活也渐渐好了起来,他甚至可以偶尔给自己买上一点零嘴。

可是他最想做的事练武,却始终没能成功,虽然他已经尽力模仿他所看到的动作,但该如何运气,有什么诀窍这些东西在没有师傅教导的情况下是一个人捉摸不透的。

不过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功夫,最起码他现在八岁,身体就已经跟十三四岁的少年没什么区别了,气血也比寻常人家的孩子更旺盛,只可惜始终没练出真气来。

在常年和那些武馆弟子的斗争当中,他自己摸索出了一套打架的方法,现在那些常来找他麻烦的弟子要是不动用真气,单打独斗已经不再是他的对手了。

毕竟真要是认真习武的,每天哪里能有那么多空找他麻烦。这些来打他的武馆弟子大多都是些纨绔子弟,自己也清楚他们未来不可能继承家业,顶多拿到一份差不多够养活自己的家产。对他们来说,习武也就是为了找乐子,显摆显摆自己的身份。

可是沈青云不同,对他来说习武是报仇的唯一希望。他付出了远超这些纨绔子弟的努力,可即便如此,在他们动用真气后,他也只能勉强撑上一段时间不被打飞罢了。

但这在沈青云的眼中已经足够了,那个地痞不算什么强者,打架和杀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沈青云可以偷袭,可以有心算无心,可以用各种各样江湖人不屑于去用的手段。

他活着的目标只是为了报仇,习武只是工具,这孩子的心灵已经扭曲了,复仇的火焰在他胸膛中不断跳跃,早晚会烧尽他的仇人,或是先将他自己吞没。

这地痞每个月的初四都会去一家酒馆喝酒,直到酩酊大醉才会回家。沈青云若是想要报仇没什么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他怀里装的是这些年里他省吃俭用买下的匕首,还有一袋子石灰粉,这匕首自然不可能是什么神兵利器,但用来杀这么个地痞已经足够了。

一个蓬头垢面的乞儿,静静地蹲在路边,这是沈青云特地做出的伪装。没人注意到这乞儿眼中那冷冽锋利的目光,他按捺住自己剧烈波动的心情,静静等待着他的仇人经过。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他蹲守的这地方,恰好就在李无为他们正吃饭的饭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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