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总裁哥哥这款游戏,在网文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不是什么大事儿,但谁让大家都有一颗爱八卦的心呢。
不只是网文圈,就连游戏圈和很多吃瓜群众也都在关注。
主要是内容太有意思了。
游戏算不上多好玩,但毕竟是新类型,而且还是跟田陌云有关的游戏,简直是自带流量。
在运营团队的努力蹭热度之下,我的总裁哥哥下载量涨的飞速,知名度也在迅速扩大。
虽然很遗憾没能上热搜,但运营反馈的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可以说是小范围火爆吧。
像是很多女孩子就对这种游戏感兴趣,在游玩的同时,也会去关注这款游戏的原著,进而带动原著订阅激增。
仅仅10天的时间 我的总裁哥哥下载量突破50万,营收超过2500万,堪称奇迹。
这数据远超过运营团队的预期。
“现在回本了吗?”
田雯雯在飞信上询问运营团队。
运营团队:“…”
这款游戏的开发成本和推广资金,都是按照小游戏进行配置的,所以总成本并不算高,两百万左右吧。
现在…
几乎是暴利!
“就跟她说回本了,盈利还行,别说准确数据了。”
苏琼摇摇头:“要是跟她说这款游戏净赚了上千万,她肯定以为自己写的多好…容易飘。”
“好的。”
负责人点点头。
苏琼对于这款游戏的销量也感到非常疑惑,但在询问过周云腾之后,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公众人物的自然引流!
就跟大明星代言某个品牌,能提升品牌价值和知名度是一样的道理。
我的总裁哥哥这款游戏,虽说并没有找明星代言,但…对于网上玩游戏的年轻人来说,田陌云的名字可比大明星管用多了。
这款游戏主要剧情,就是一个中二少女跟田陌云的互动。
光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能让无数玩家感到好奇,然后纷纷购买下载体验。
而凭借着出彩的剧情设计,以及新类型带来的新鲜感,第一批玩家们基本都觉得49元物有所值。
因此,他们就会将游戏推荐给别人去游玩。
正是靠着噱头引流和口碑效应,才使得我的总裁哥哥这款游戏一炮而红,成为2月份的大新闻之一。
这款游戏能成功,甚至是火出圈,其实跟原著的关系并不是很大。
只是沿用原著的设定和灵感构思,再加上田陌云本身自带的流量热度,这一切的结合,才做出了成功的产品。
而如果去掉“田陌云”、“快乐游戏制作”、“新类型”这样三个元素的话,这款游戏还能有多少利润呢?
恐怕,能不能回本都难说。
也正是因此 苏琼并不想将这次的成功归咎到原著上面,避免给田雯雯带来“自己又行了”的错觉。
我的总裁哥哥端游营收近3000万。
而手游版呢?
定价4.9元,下载量20万,营收100万。
连端游版的收益零头都不到。
很显然,手游版同样也受到了热度影响,但因为质量、运营推广、手游玩家体量等综合元素,没能火出圈。
当然,这并不算失败。
手游版真的就只是随便做做,成本估计连20万都不到。
100万营收,扣除各项成本和纳税,也能省下几十万了,不但回本,还能净赚一点儿呢。
不过因为端游版的大火,早已经没人关注这点利润了。
我的总裁哥哥这款游戏的火爆,也让其他网文作者网文平台游戏公司都起了心思。
资本的目光,难得的朝着网文市场看过去。
他们都在想,既然我的雷霆集团总裁哥哥这本成绩一般的网文都可以改编游戏,而且还能赚这么多,他们如果也去改编网文的话,是否也能大赚一笔呢?
网络文学有了新的价值变现方式。
最开心的莫过于作者和网站,他们纷纷开始重视网文改编领域,然后想办法与游戏公司联系,寻求跨行合作的机会。
田雯雯也被惊动了!
不是她对这事儿多心动,而是有游戏公司通过读者群号联系到了她,想购买的游戏版权。
“游戏版权已经授权给快乐游戏了,授权期10年。”
田雯雯打字回复。
然而对方却说,他们看重的不是我的雷霆集团总裁哥哥,而是新书我的哥哥是恶魔。
在游戏公司看来,这本质量、成绩更好的新书,明显比前作更有潜力。
“还真是慧眼识珠啊。”
田雯雯很开心,觉得自己总算是“熬出头”了。
当然,她也没傻乎乎的直接把游戏版权卖给对方,而是截图发给田陌云,并附带一句话:
“老哥你看,有人挖墙脚哎,您看…新书的版权是不是应该涨涨价?”
要好处不是重点,重点是炫耀。
田陌云简单回复的几句话,却直接把她的得意打回原形。
他是这样回复的:
“同人文涉嫌侵害公众人物的利益、名誉、商誉等各项权益,应当限制写作内容,且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我的哥哥是恶魔涉嫌严重,未经过本人书面许可,所产生的任何利益都属于违法所得。”
“如果通过出版、改编等途径继续盈利,且对当事人确实造成影响的话,当事人可通过起诉、报警等方式,来追诉创作人的责任。”
“同时,创作人也极有可能承担合作方购买版权方的损失,并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规定进行巨额赔偿。”
“而鉴于您曾主动发消息给当事人,且未经过同意,可视为恶意挑衅、知法犯法,法官有可能因此加重惩罚。”
“换句话说…”
“少女,你违法了。”
“并且在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马上就要面临千万级的天价赔偿了,您准备好了吗?”
田雯雯整个人都懵了。
傻了!
彻底傻了!
她在创作的时候,还真没考虑到这些。
现在听田陌云提起,才突然意识到这样写是不行的。
怪不得,除了她以外,其他写这种类型的都没能签约…
看来网站早就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所以直接禁止签约,只是没有明确公告而已。
“那我改编的那本书…”
田雯雯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打字询问。
“已经对当事人造成了影响,虽然并没有多少损失,但如果起诉的话,你仍然要赔偿一大笔钱,而且不论还是游戏,都必须立即下架,并且需要你写一封道歉信,公开发表。”
田陌云回复。
过了十几秒,他又回了一条:“你上本书还好,不论原版还是游戏改编,在内容上并没有直接损害当事人的名誉,但如果是我的哥哥是恶魔这本书的话,你将会面临天价赔偿,甚至…36个月吧,你懂。”
田雯雯:“???”
一想到自己竟然在违法,田雯雯整个人都不好了。
田陌云又回复:“你这两本书我会安排,不会起诉你的,但你以后再写的时候,麻烦多考虑一下我国的法律,如果你看不懂,也可以咨询雷霆杂志社的法务团队,那边会给你提供切实可靠的建议和帮助…现在去把所有的邀约都拒绝吧。”
“…喔。”
田雯雯乖乖听话。
在这种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很懂事的。
田雯雯回复游戏公司:“不好意思,我没打算卖游戏版权。”
之前聊天里,田陌云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写的这些玩意儿,拿到快乐游戏去做改编就没问题,要是敢卖给其他游戏公司…哼哼。
这明目张胆的威胁,将田雯雯之前的得意彻底土崩瓦解。
熬出头了?
屁啊!
现在非但没熬出头,反而被对方管控的更严格了。
好气啊,嘤嘤嘤。
游戏公司那边却还不死心:“是这样的,我们愿意花150万购买我的哥哥是恶魔的游戏版权,您看能不能再考虑一下?”
150万!!!
田雯雯感觉自己要窒息了。
她不是没见过钱。
甚至,这笔钱按税后算的话,都不够她随便改装一下跑车的。
但,这是自己凭本事换来的钱啊!
跟田陌云、苏琼给的生活费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可现在就这么黄了???
想到这里,她就感觉自己好难受好难受!
田雯雯深吸一口气,双手化作佛山无影手,快速敲击键盘回复:
“对面大哥你是法盲吧?不知道同人文不能改编吗?知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啊?”
“看来你是不知道呢,没关系,我怜悯你可怜的法律常识,并且好心给你普及一下…”
她将田陌云说的话,以一种“鄙视土鳖”的口吻告诉对方。
然后,无比高冷的补充了一句:
“我是不会跟法盲谈生意的,等你下次学好了法律再来找我谈吧。”
一键发送!
趁着对方没反应过来,直接拉黑名单、删除好友。
好爽!
受伤的心得到了一丝抚慰!
紧接着 她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连忙把田陌云发的消息截图没截全部,然后发给苏琼。
“嫂子,他要起诉我,太可怕了,你一定要帮我啊。”
“你想想看,我写,订阅被他拿了抽成,改编还给他赚了钱,结果反手就要起诉我,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全世界只有嫂子最好了,嫂子一定要帮我说话呀,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