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黄金搞的其实并不多,但也有四千克左右。
不过知道了金矿的位置,以后就好做打算了,特别是那些印第安土著,韩猛相信其部落里,黄金可能更多。
这个以后再说,来日方长,不急。
有眼下这些黄金,很多事就可以展开了,特别是对于贫苦的百姓,他也可以力所能及的进行帮扶。
就如同这个乡下的所有佃户,在他这个现代人的眼里,衣食住行,其实就是跟乞丐一般。
既然他穿越大唐,还拥有着超级牛逼的金手指,那么为什么不尽可能的去帮助这个时代的百姓呢!
殖民美洲种种田,探探险,过点悠闲的小日子,然后力所能及的帮助穷苦的老百姓。
这岂不是很好!
掏出一根火腿肠,哄好了刘莽儿,就带着其下山,下山路上,韩猛意念依旧查看着美洲情况。
果不其然,那部落的被惊动的土著,已经连夜搜寻,追踪进入了他意念覆盖的范围。
最后停留在他采石的地方,估计是被那无端消失的半座山体,给惊到了,又开始退走。
这也让韩猛更加确定了,这些土著拥有着很多的黄金,因为很多人身上都有黄金做的小饰品。
回到村子,韩猛就开始安排。
找来了大牛兄弟两,冬季将至,很多事必须尽快开始。
一次性修建二十几户人家的房子,其实只要有钱,也不是不可能,附近那么多庄子,这个季节闲得很。
有材料有人,同时开工,相信半个月就能够盖瓦。
这样算一下,连前期的准备,一个月应该够了,就算一个月完不成也没事,反正他也没打算在每家每户的原址上修建。
旧房子依旧存在,不搬家住进新房,旧房子不会拆。
让大牛两兄弟把村子里的汉子都聚集,开始分工,联系青砖的,联系小瓦的,木料等等。
当然,其家里原本不多的几贯钱,也被他拿了,让人带着做材料定金。
之后就是找工匠,附近十里八乡的去找,工钱都好说。
佃户们根本不明白韩大郎是为了给他们盖房子,都以为是韩家准备大兴土木。
想想也是,韩大郎十六了,眼看着就要娶亲,说不定就等房子修建好了办亲事。
很快,人群笑嘻嘻的散去,韩猛并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随后就去查看地形,如何规划新村位置,而刘莽儿却是一直跟着。
韩猛见此,知道其是因为什么,这是等晚饭呢!
也是,现在已然申时过半,相当于下午四点了,古人农闲都是一日两餐,一早一晚。
索性也不看了,回去做饭,再煮一锅方便面。
次日一早,韩猛就带着刘莽儿赶往镇上,订做小木箱与小型刀具,之后,还要赶往长安城。
因为黄金只能在长安城才能够换成铜钱。
而他家离长安城有一百多里,到城里估计也是下午了,晚上也只能留宿城里。
这就是没有马的不方便,只能靠两条腿。
镇上的事情办好,就开始往长安方向赶路,一开始韩猛还有些担心,他能不能徒步几十公里。
但走了一个时辰之后,他开始沾沾自喜了。
这身体比以前强太多,根本不是现代人的体质可以比拟的。
一路上,跟刘莽儿也没啥聊的,关键是想聊也聊不起来。
之所以带着这家伙,主要还是韩猛心里没底,带着这巨汉壮壮胆,当然,最主要的就是如果换到了铜钱,也需要一路护卫回家。
这年头的铜钱,可是要牛车来拉的,按着一两黄金十贯钱,他手里的黄金如果全部兑换了,估计也有六七百贯。
一贯六斤多,可想而知这么多铜钱,肯定是背不动的。
闷头赶路,正好可以用来考虑一些事。
昨晚在货轮上,把黄金熔成了一块块金饼子,大小不一,但如何兑换铜钱,而不让人怀疑黄金来历呢?
就他这一身穿戴,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是乡下小农。
这样的身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黄金,会没人怀疑?
不但会被怀疑,搞不好还会被人图财害命。
所以考虑之后,韩猛决定先兑换一两块金饼子,慢慢来,前期有的用就行。
看了一眼刘莽儿背上的褡裢,里面是韩家最后的五百多个铜子。
家里没多少余粮,这下连老底都干了,也不知道老娘回来,会不会把他打死,这可是老韩家攒多少年的存款。
其中不仅仅有留着给他娶老婆的钱,还有小妹的嫁妆呢!
小丫头要是知道了,会不会不认他这个哥?
唉!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还是穷啊!
佃户每亩收租两成,一大半都交了赋税,韩家没有把赋税摊到佃户头上,可以说在十里八乡如韩家这样的,是真的少见。
不然,每丁两石赋税,每一户就要多交五六石粮食出去。
按今年的收成,可以说吃不到明年的夏季,就会断粮。
收成太低了,土地太贫瘠了。
当然,那些拥有着肥沃田地的地主,收成自然是不一样,相差一倍有余,只不过那些地主家的佃户,日子并不比韩家的佃户好过。
甚至于,有些还不如韩家佃户。
这也是韩家得人心的根本。
通过记忆,韩猛知道关中肥田亩产小麦,也只有两石左右,而韩家的三百亩田地,亩产不到一石。
一石换算成后世的公斤,差不多五十三四公斤。
对,没错,亩产只有一百多斤小麦。
韩猛记得看过一本资料,我国建国初期小麦亩产一百五十斤到两百斤,甚至八十年代的时候,一些地区,冬小麦亩产也就三百多斤。
所以说,现在这个时代,亩产了两石是真的高产了。
可见这个时代的土地还是很肥沃的。
这最后五百多铜钱,估计买不到一身这个时代像样的穿戴,所以,想换一身行头,再去兑换黄金的打算,看来没办法实施。
再说,还不知道有没有成衣店铺。
不知道走了多久,看日头估计不早了,应该到了下午两三点。
刘莽儿不识路,好在韩猛拥有着前身记忆,前身是去过长安城的,而且还不是一次。
此地离长安也不远了,按着记忆,估计还有十几里。
但就在韩猛准备喊刘莽儿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的时候,侧面一条官道上,飞奔而来一批人马。
远远看去,为首三个锦衣青年,身后追随着部曲随从,差不多有三十几人。
而且个个都是头戴青色幞头,身上背着弓箭,腰挎长刀,骑着体型高大的骏马,一些马背上,还搭着猎物。
很显然是打猎回城的权贵世子。
待到马队近了,韩猛却是一眼认出了为首的一人,长孙冲。
其他两个锦衣青年,他不认识,但长孙冲在记忆里却是刻骨铭心。
此时遭遇的时机不对,韩猛也不想多事,随即转过身去。
但还是慢了一步,被长孙冲认了出来。
其实像他们这种路人,长孙冲是不会去打量的,坏就坏在韩猛身旁的小巨人刘莽儿,太引人注目了。
“唏聿聿…”
马儿嘶鸣,认出来韩猛,长孙冲猛然勒住了奔驰的马,也使得整个马队停了下来,一时间马蹄杂乱,嘶鸣不断。
“我说怎么那么眼熟,没想到是你这狗鼠辈,哈哈,命倒是挺大的啊!”
马匹打了个转儿,长孙冲来到了韩猛与刘莽儿面前,脸上挂着阴笑。
另外两个公子哥也策马过来,而那些随从却是策马把韩猛两人围了起来。
刘莽儿似乎感受到了威胁,嗓子里开始时不时的发出低吼,身体不时地转动,一会看向前面,一会看向后面。
韩猛却是变的平静,冷冷的看着长孙冲,意念查看着四周,脑袋里回忆着刚才附近都有哪些人。
最终,确定一路过来,似乎没有看到有其他路人。
他决定,今天既然遭遇了,那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彻底解决了长孙冲。
他是个现代人,思维方式与性格,都不喜欢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不管怎么说,曾经也是玩游戏不爽摔键盘的主。
今天就把长孙冲这些人,送美洲做野人去,是死是活,就看他们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