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黑剑欲饮血(1 / 1)

一声当归鸟的啼叫仿佛宣告着一天劳作的结束,远处的天边只能见到一团赤色的霞光隐在金阳山的背后。

一只只当归鸟穿越城中升起的寥寥炊烟回到山林之中,就像是城中那些归家的人们一样。

傍晚的朝阳城,显示出了他不同于白日里的一面,脱去了那喧嚣的外衣,只剩下一丝丝倦意。

但是也并非所有人如此。

孟家演武场,孟云申时就已经从书院回了家中,而后便一直在演武场中站混元桩。

黄豆大的汗珠一滴滴地从孟云脸上落下,已经快两个时辰了,双腿似乎都已经失去了知觉,背脊也已经僵硬。

这样每日下午练混元桩,已经十几天了,也是到了今天孟云才将将能做满两个时辰。

在前几天,孟云没有一次能够完成的,更何谈达到第一步实桩的境界?

每一次结束后,也是累的不行,若非买了药材药浴,还不知第二天能否站得起来。而这之中的花费又不知花了多少。

哪怕有了新的财路来源,可对孟家来说要花费的地方也太多了。

彭州在一旁看着孟云,点了点头,说:“一开四马平,沉稳力千钧。”

“不错,还算有点样子了。”

“行了,收功去泡药浴叭。”

孟云听闻,才低喝一声,双手成爪,两臂一摆若大弓张开,顺着这股力,从上到下,从背到腰孟云如大龙翻身一般转了一圈。而后左右两腿缓缓踏出,力透足根,缓慢地迈出一个玄妙的步伐。待力道慢慢散去,孟云才缓缓收功,吐出一口浊气。

这便是混元桩的收式。

混元桩共有起式、踏式、翻式、旋式、贯式、荡式、定式与收式。每一式皆有讲究,又有特殊要求。

这最后的收式更是混元桩的关键,关乎到是否圆满,若直接歇息不仅会引起肌肉的疲劳还会导致气力不顺。

这时在一旁陪了两个时辰的秀秀也贴心地拿着一块热毛巾走了上来,替孟云擦拭着。

孟云想自己擦,却被秀秀一只手挡开,不让孟云上手,小嘴还嘟囔着什么。

孟云也不去管这丫头到底说啥了,笑着和彭州说:“彭师兄,这混元桩果真神奇。”

“初始修行,身体撑不住不说,每次练完还必须采用药浴,才能恢复身体。不然别说我后面再练家传武学了,第二天能否起床都难说。”

“但是到了今天,我一套练完以后,竟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反而在收式结束以后,还觉得挺舒服得。”

彭州点了点头,说:“就是如此,这混元桩能够流传于江湖的原因。只需窥得门径,便只需要勤修苦练便可,当然需要悟性,却唯独对资源的要求极低。”

孟云道:“那我今日是不是不需要药浴了?”

彭州点了点头。

孟云也算是松了口气,每日药浴开销可不低,说到底还是自己商战还未成功,不然哪里需要这么拮据。

孟云此时对于修行也有了新的见解,当世高手几乎都出自名门大派,靠的一部分是自己的天分与努力以外,宗门的资源绝对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房先生说自己应当更注重修己身,但是绝对不应该就此放弃对百科全书的利用。

一方面是百科全书解锁三级以后能够解析功法,另一方面还是因为其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资源可不是凭空出现的。

“咕——咕——”

孟云尴尬地看了彭州一眼,这些天修行格外努力,但饭量也变得格外惊人,一天能吃四五顿。

彭州大笑道:“走,吃饭去。”

秀秀道:“少爷,王妈她今天下午回家了,不在。你们若要吃,就只有吃我做的了…”

孟云一听,打了个寒颤,秀秀的厨艺实在不敢恭维,上次差点没把自己吃吐了。

孟云眼睛眨了眨,见秀秀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忙正色道:“无妨,那便请彭兄上我孟家酒楼吃去。”

孟家酒楼此时的客人并不多,但也不是完全没有。

其他几家酒楼虽然也将孟家的优惠措施学去了,却有一点落在了后面。

孟云早早就让酒楼推行会员制度,那些花了钱在孟家酒楼成为会员的人,算是与孟家打下了关系,如何也是不会去其他家了。

再也就是,这年头的餐饮业着实差劲,朝阳城中几家店实在没什么大的区别。

百年前才有了铁锅,炒菜不过是刚刚起步,调味料也仅限于盐、生姜和葱,连辣椒也没有。

而主食,无论是平原粟还是草原粟,粟饭的口感与大米饭完全不能比。而在一些边缘的地方,以黍为主食,口感更加生涩僵硬。

听说只有雍州一带,糜家产的珍珠米,才能称为好吃。

孟云觉得,是时候得改革一下餐饮了。

这边还在瞎想,柯掌柜已经将菜端了上来。

孟云先向彭州敬了一杯,说道:“彭兄,请。”

彭州道:“孟云,你是知道,我是不喝酒的,师门有命,在外执行任务时不得饮酒。”

孟云笑道:“彭兄,若是你我还是初始相逢,我自不会劝你喝了这杯。但是细细想来,这么久了,你我这关系可不比往常。而这么些天,我也是第一回冠冕堂皇地请你喝酒,如何能拒?”

彭州哑然失笑,大手一挥,将那柄从不离身的黑剑重重地放在了旁边,然后端起了那杯酒,一饮而尽。

孟云也不客气,一口将杯中酒喝完。

这一杯酒下肚,彭州也变得洒脱了不少。

或许他本就是好酒之人,又或许他这一杯酒喝下,是放下了先前那股出身名门大派,身为江湖少侠的架子。

彭州吃了一口菜,说道:“我倒是第一次来你店里吃饭,菜还不错。这酒,也还行吧。”

孟云悄声道:“彭兄,这酒可不是我家自己酿的酒,可是我们朝阳城最好的酒了,涂家的南笙醉,在我们徐州都是闻名的。”

彭州不屑地嗤笑了一声,这种表情倒是梦云这么些天来第一次在这个大黑脸脸上见到。

彭州道:“这算得上什么美酒?”

“先不提我玉衡派闻名天下的药酒,十二金仙,这酒自然是比不上了。单单就我曾在太丰郡喝过的花枝酒也是不如啊,那酒的滋味,啧啧,当真是香啊。”

说着,彭州又给自己酌了一杯。

说者无意,听者有意。

彭州的话孟云可是记在了心里,这酒向来是这个民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若是能拥有良好的造酒技艺,恐怕又是一大笔财。

二人吃吃喝喝地甚是热闹,这时,酒楼门口却突然响起了吵闹声。

两人虽然都在吃酒,但酒量都还不错,神智皆清醒,一听这吵闹声也放下了碗筷。

孟云心想,莫不是又是鱼龙帮的人来闹事?这些家伙忌吃不记打,当真是欺负到头上来了,才安分了几天?

接着,便听着门口小二哥嚷嚷着:“臭崽子,给爷滚!”

“也不打听打听,这里是你来蹭吃蹭喝的地方嘛?”

“还不走?”

“莫不是以为我们和其他家不一样,不会动手不成?”

孟云一听,才算了然,好在不是鱼龙帮的闹事。

孟云和彭州相视一眼,读懂了对方的意思,上前去查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却见着一个和孟云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人,穿着一身粗布衣,脸上满是泥土站在店门口。

孟云问道:“怎么回事?”

小二道:“少东家,这人,这人想吃白食!”

孟云看了下这面前的少年人,打量了一下,这人分明是饿极了而来,都还没进到店里。

孟云道:“他都还没进来,你如何知道他吃白食?”

小二忙解释道:“少东家您不知道,这人我是认识的。”

“几天前不知从哪里来了朝阳城,一直流落街头。”

“先是在四海客栈吃了白食,让人家给赶了出来,后面又去了李家酒楼吃白食一样给打了出来。”

“城中可以说没有哪家他没去的,无一例外都是想蹭吃蹭喝。便是城东那些小摊位,他也想去吃,都给赶跑了。”

“今天他来咱们家,定然是以为咱们孟家待客亲切,以为咱们家不知他的心思,也想吃白食来了!所以我才赶他的。”

孟云听完,算是懂了小二的意思,这人恐怕确实是没钱蹭饭吃。

那小二见孟云没说话,就又凶狠狠地说道:“你快走,我们少东家在这里,你可不要想混吃混喝!”

孟云伸手拦住了小二,说道:“罢了,往来便是客。”

“去看看今日还有什么剩的,给这位兄弟取来叭。”

小二道:“少东家,这…”

孟云道:“无妨,不过是些剩饭剩菜,看他的样子已经饿得不行,就当作行善叭,取来叭。”

小二叹了一声气,自觉还是少东家心太善了,但也无奈,也不能说真让这人饿死在自家店门口。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然后摇头晃脑地去后厨了。

见小二走了,孟云问道:“听得懂官话不?”

那少年不说话,只是看着孟云。

孟云摇了摇头,道:“想必你也是懂的,看你的样子估计要么是家里遭了罪,要么就是逃荒来了。”

“今日见你可怜,赐你一顿饭。但你须记着,我孟家不是善堂,这天下也没有白养人的地儿。这世道不易,那你求活就得靠自己。见你也是有手有脚,早早寻了营生的技巧,切莫负了大好男儿身,整日蹭吃蹭喝算什么?”

说罢,便留下了少年,和彭州继续吃酒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却见着一人匆匆忙忙地冲进了店里。

来人是一妙龄女子,身材风韵,上面穿着件黄色碎花外套,下面穿着条棕色布裙,扎着丸子头,小脸微红。

一见着孟云,便急忙跑了过来,喘着粗气道:“少、少东家,不,不好了,不好了…”

孟云一时没觉察出一女子是何人,问道:“何事惊慌,你又是…”

那女子忙道:“少东家,我,我是布庄的陈彤,你见过我的啊!”

布庄…孟云呢喃着,再细细打量着陈彤,这脸不熟啊,这身材,哦!记起来了!也就她有此伟岸心胸了!

孟云道:“我记起来了,布庄何事?”

陈彤道:“今夜值守时,发现有人偷我们的秘方!”

孟云心头一震!

一道暗芒从孟云眼角闪过,彭州已然酒醒翻身而起,冷冷地道:“带我去!”

孟云见此,心头暗道:

黑剑欲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