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吸血鬼弗拉德(1 / 1)

剑铸神罗 巧合巧 4280 字 3个月前

休息一会后,大赛继续。

几轮后。

这一次持剑武斗上去两个格拉摩根的贵族假冒者,没啥看头,两人打到后来,抡起王八拳来,引发一阵笑声。

但随后的马上骑枪第二十五轮,可就是重头戏。

巴尔干第一强者,弗拉德出场了。

他的红龙旗很碍眼。

此间只有能一面龙旗,就是白龙。

布兰冷眼看去,自己给弗拉德排的人,乃来自犹塔人的勇士。

是他先前在酒馆中,让那些犹塔人通知的亚伯拉罕佣兵团勇士。

弗拉德有着暴君,吸血鬼,龙骑士,异教徒等称呼。

暴君是说他对领内建立的残酷恶形,比如把背叛者用九百九十九刀割除肉,让其疼死。

奥斯曼的五马分尸刑等,一些难以想象的酷刑,在他的领地内,十分常见。

他养了一批冷血屠手,威慑着国中贵族。

他本来不是继承人,但父亲跟兄长分别被奥斯曼人还有拜占庭人杀害。

被抓到奥斯曼的弗拉德假装被洗脑,成为狂热异端,请求奥斯曼人后来放他回国,自己会成为内应。

为此,弗拉德还把一同被抓到奥斯曼的的表弟,杀了并喝下他的血,表示自己对奥斯曼的忠诚。

自从那天后,他对血液就产生了病态的迷恋。

当他回到领地后,领内的亲族不愿意他继承,他就镇压他们,但受到重伤,伤了口腔。

差点死去时,用了光石粉配上罂粟花酒,治疗好伤口,但此后开始迷恋血。

血的腥味让失去味觉的他,感受到一种特别浓郁的味道。

尤其敌人的血。

此后他每当杀害敌人,就会喝他们的血,他感觉这样做,自己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心安。

他的妻子死后,他也喝了爱人的血,他感觉妻子已经存在自己体内,永远不分开。

他讨厌阳光,因为会让他想起,自己被抓到奥斯曼的那天,也是阳光明媚的日子。

但疼爱自己的表姐,被奥斯曼人当场师扒开衣物,施暴而死。

他讨厌那一天的回忆,但总又想起。

喝血,厌阳,残暴,改信......

种种迹象,让他成为可怕的恶魔王。

红龙是东欧神话中,一种强大的天使,所以他改用红龙,且红也是血色,所以他喜欢。

他有多病态,他的对手就有多阳光。

亚伯拉罕生以萨,以萨生......

这是犹塔经中,记录先圣的出身经义。

所以这位比武的犹塔人,把自己的名字改为以萨。

亚伯拉罕佣兵团中第一骑士,又名光之骑士。

他眼睛很小,跟绿豆似的,永远面带笑意,别人跟他相处久了,便会被他影响情绪,也开心起来。

他现年二十四岁,比参战的弗拉德小两岁。

以萨看着天空,空气很好,阳光不强,但是很亮。

这种日子,他的心情就会加倍提升,战技惊人。

他在靠近巴尔干的东欧生活多年,对龙骑士大名如雷贯耳。

他之所以去打这场,是他昨日拜见布兰后,跟布兰请求的。

他对布兰说,“我听闻弗拉德也来了,他是我们犹塔人的敌人之一,曾经把进入他领内的犹塔人,登成恶魔巫师,放光这些犹塔同胞的血,这个仇我始终记着,殿下,您收留了犹塔人,是我们的恩人,我厚着脸皮对您提出请求,让我能报此仇,我将忠诚于您。”

这些被切断动脉,吊在刑台上,全身的血都流光,成为干尸的犹塔人中,就有自己的妹妹。

布兰看他报仇心切,又愿意投靠自己,当下同意,并且连夜要给他一套全新战甲。

但是他没有收,他拿着自己的旧剑旧甲,他用的惯些。

他认识弗拉德,弗拉德却把他只当成苍蝇,正眼都不看一眼。

“全知全能的主,诸天使,父亲,母亲,老师,在天堂的战友们......保佑我手刃仇人。”

犹塔人也来观礼,约有一百多人来到,他们看着以萨上场,在光明教众人面前,不顾一切喊出他的名字。

来自同胞的助力,以萨更加坚定信心。

场外的布兰这一场跟黑太子对赌。

乃后者主动,黑太子开始要占自己便宜。

只要对手显强,黑太子打算都拉布兰下注。

这一次他又选了弗拉德。

黑太子在罗马生活时,便听人说过龙骑士的强大。

弗拉德精通各种武器,有一个传说,从未在战场上留下任何伤痕。

一身无伤的他,才有龙骑士威名,并组建龙骑士团,自任团长。

黑太子心中始终有着玖喜,刚刚布兰跟玖喜的笑声,让他心血来潮,要让布兰出点血,他一口气喊了二十套骑士全甲,包含马。

如今一套全甲配备,加上战马,大约等于后世百万之巨。

“好友,我下弗拉德,我们随便玩玩。”

这样大的注码,本来想一起玩的贵族也收手,摆明要给布兰好看,黑太子不怕得罪布兰,他们可怕。

布兰输得起,一口允下。

他大方的态度让黑太子也不知说什么,只道,“那就好好看戏吧。”

布兰看着即将比武的两人。

两人实力如何布兰都没见过,以萨从犹塔人口中听过。

也是武术全才,从骑术到弓术,甚至短兵相接,力量格斗都能打。

而龙骑士布兰只听过,这人不怕疼,心中不由暗猜,难道这龙骑士也有奇遇  当比赛开始时,两人摆出了正统对剑姿势,非常有贵族风范的开场。

龙骑士的剑跟针一样细长,布兰觉着很像后世的西洋剑。

这种剑太过少见,又长又细,很多贵族觉着会不会一碰就断。

相比之下以萨用的是正常骑士剑,但长短比这针剑短了一些。

两人互相试探,对刺几下,要抓身位出来。

但以萨刚刚取好距离时,弗拉德已经算出了乙萨的臂展,走一步的距离,出动的细微动作,甚至心跳的频率,都捕抓到了。

弗拉德不停喝人血,身体开始出现特别情况,他的眼睛反应特别快速,能够快速把周边的信息分析拷贝下来,传入脑海中。

并且他的处在越激烈的战斗中,心情就越亢奋。

他自己把自己洗脑成自己是无敌的存在。

只要拿着手中这把针剑“血刃”,他就不会后退。

他跟大熊一样,都是偏执狂热的天才,认定一件事后,他就刻苦疯狂。

所以才能几年之内,把领内反对者都送上断头台。

别人练剑都是死靶子,他用的是活靶子,活物。

死在他手下的罪犯至少两千人。

他经常自己行刑,对着犯人的要害就是一剑过去。

有时刺破罪人眼球,有时是脖子,有时是后背龙骨,甚至耳孔都有。

血刃沾染无数血后,剑身都开始泛红起来。

弗拉德感受这些人死前的恐惧,刺中不同的要害的反馈。

他甚至把犯人的身体都给用刀解开,钻研刺向哪处,反应最大,血流最多。

所以以萨的动作,他大脑马上就能分析出,这是怎样的一具躯体,惯用动作等等。

他这分析十分精密科学,属于狂热的天才。

加上他给自己洗脑成无敌者,无痛感的存在。

他根本不怕危机,跟敌人对杀换伤,只会使自己更兴奋。

以萨没有一点赢的可能。

当他全身所有的反应都被弗拉德读出后,命运审判下达。

这一战布兰事先给犹塔人通过气,让他们在以萨可能出事前,就丢弃信物表示服软。

弗拉德就是个疯子,他不想一剑刺死以萨,他要折磨这个人,他要看以萨死前的恐惧。

那种表情太美了!

当以萨被打倒,接着弗拉德靠近,用小刀将其左耳割下来后,代表以萨的犹塔人教团终于认输。

以萨已经失去战斗勇气,被割下耳朵后,全身发软不动。

剧烈的疼痛跟害怕,让他知道自己跟弗拉德的差距。

同胞的仇他报不了!

面对失去恐惧表情的以萨,弗拉德没了兴趣,直接下场。

场外的白猿暗道,“这人真是疯子,可不能让殿下(玫瑰)跟她成婚。”

而刚才去换马,重新打造马蹄铁的东方骑士,看见弗拉德的强大后。

他对着身边女伴道,“霸气。”

弗拉德也练出霸气,并为帖木儿跟布兰那种的,王之霸气。

“那你说,他跟大熊谁更厉害些”

“不好说,看谁武器好点,毕竟血肉之躯,如果都一样好,那就看谁更疯,更不要命。”

“你能赢”

“我上最少都是打平。”

东方骑士一边说着,顺便把刚从小贩手中买来的的炸豆子一口全吃下去。

“也对,你可是拂晓神剑。”

“这炸豆子真不错,你再帮我弄点来。”

以萨被止血后,布兰又派人下去跟他说,“报仇千万不要急,自己会帮其出头的。”

看了刚刚的举动,布兰还没发现弗拉德可怕在哪,因为不是自己上,不是自己被读出一切动作。

所以他对弗拉德的评价依然是一流好手,而非顶尖高手。

在场高手们,除了拂晓神剑外,没人看出弗拉德真正实力。

持剑比斗第三十七轮。

有着如今米兰第一高手之称的德斯利出场了,他拿着北非战刀。

他的对手来自西非,也就是布兰的贵宾之一,桑海人。

全场唯一的黑肤之人出现,又把眼球都吸引过去。

这场比武对这些精神娱乐贫乏的平民来说,太过有趣。

布兰拗不过西非人的请求,让他们打都跟自己米兰手下打,这样胜负好掌控。

米兰人参战是最多的,还全是好签,所以伤亡十分小。

这个桑海勇士的名字很长,布兰也不知道怎么说,是北非来的翻译用音译报上去的。

叫达拉崩巴班德贝迪普多比鲁翁。

贵族骑士裁判直接简称“达拉崩巴”。

达拉崩巴用的武器,布兰见都没见过,造型之奇特,他也开了眼。

不止他,很多人都猜这玩意怎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