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咄咄逼人与对决巴扎(1 / 1)

看姜哲自信满满的样子,后面跟过来的方甜甜忍不住哼道:

“哟,说得这么厉害,好像和真的一样,不过等你们比赛时输了,那丢人可就丢大了。”

听到这个声音,姜哲原本兴奋的神色忍不住一滞。

他没好气的看着方甜甜:“这位姑娘,咱俩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是不是对我们蒙古人有什么偏见?”

姜哲很郁闷,从小在草原上长大,他非常热爱自己的故乡,所以听到方甜甜诋毁队友,才忍不住辩驳两句。

谁知这一张口,对方就突然像牛皮糖一样,怎么都甩不开。

后来双方打赌,姜哲赢了后也没让两人道歉,不是他忘了或者其他原因,而是在他想来,只要对方不再纠缠自己,道不道歉真的没什么。

至于接下来的偶遇就纯属意外了。

因为姜哲的目的和两人一样,都是去找孔孟。

作为热情好客的蒙古人,听了孔孟那首《天堂》,他立刻化身孔孟的脑残粉。

他的心思非常简单,就是想把孔孟拉过来和自己的队员认识一下。

说真的,他在蒙古生活这么多年,听过的草原歌曲不计其数,可没有任何一首能让他像《天堂》这样产生共鸣。

这也是再次遇到方甜甜二女,他只说了一句,就不再纠缠此事的原因。

谁知这两人见自己不再计较,不仅没有识趣的离开,反而又跟了上来。

听了姜哲的话,方甜甜瞪他一眼:“我发现你这个人,不仅喜欢胡说八道,还善于鱼目混珠。

什么叫我对蒙古人有偏见?听清楚了,蒙古人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豪爽、大方、乐观、豁达,每一个蒙古勇士都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只是对你这样的蒙古败类有意见而已。”

“你…”方甜甜一个神转折,差点没把姜哲噎死。

他正要说话,一个粗犷的声音道:“这位姑娘,不知道姜哥怎么喜欢胡说八道了?”

只见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子推开为他按摩的三个技师,神色不善的看着方甜甜。

看着这个和自己有着最萌身高差的大汉,方甜甜却半点不憷。

她淡淡道:“你是谁,我和姓姜的说话,和你没关系。”

大汉却摇摇头:“姜哥是我们摔跤队最年轻,也是最有潜力的教练,我巴扎生平谁都不服,但就服他。

所以你说任何人都可以,说他就是不行。”

“你…”看着怒目而视的巴扎,方甜甜忽然笑了,“是吗?本姑娘就说他胡说八道了,你想怎样?打我?

你是摔跤手吧?那还不快动手?”

陈梦没想到自己这位好闺蜜的嘲讽对象突然就变了,而且变得还是位肩上能站车,手上能跑马的彪形大汉,不由伸手去拉对方。

谁知方甜甜向前一步,正好避开陈梦的手,然后她挺起胸脯,傲娇的看着巴扎,一副你快动手的模样。

看着这个几乎贴自己身上的娇滴滴小美女,饶是巴扎性格大大咧咧,此刻脸也忍不住红了。

他后退一步,瓮声瓮气道:“你别逼我啊,我三岁练摔跤,十二岁就能徒手摔倒一头牛,若不是看你是女人的份上,哼哼…”

方甜甜却不买账:“怎么,我是女人就不能动手了?

本姑娘生平最恨那些,动不动就拿女人说事的人,你要不敢就直说,不用拿这些大道理糊弄人。”

说着,她又上前两步,巴扎见状连忙后退,脸色瞬间再变。

见成功震住对方,方甜甜扭头得意的看向姜哲:“我发现不仅你喜欢胡说八道,你这位朋友也喜欢吹大气哟。

本姑娘站这一动不动他都不敢动手,还想站出来替你出头,不自量力。”

姜哲无奈道:“姑娘,若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我向你道歉行了吧?”

事情发展到这,姜哲终于意识到不对,因为他发现,现场这么多人,方甜甜针对的只有自己。

所以。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自己忽略的东西,只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清事情的原委。

“哟,现在知道道歉了?早干什么去了,本姑娘告诉你,晚了。

想你这样满嘴嘴炮、胡搅蛮缠、指鹿为马、不辨是非的臭男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自杀谢罪。”

姜哲:“?”

什么情况?

姜哲有点懵。

本来自己不道歉,方甜甜最多鄙视两句,怎么态度一转变,就化身成了人间恶棍?

“喂,你不要欺人太甚,姜哥为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向来是说一不二,怎么可能满嘴嘴炮?

告诉你,不要觉得我不和你计较就能得寸进尺,如果惹毛了我,哼哼…”

巴扎向前一步,脸色再次变得愤怒。

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巴扎很少和女孩接触,这正是方甜甜向前一步,就将他逼退的原因。

不过对巴扎来说,退让就退让,这没什么,他长这么大,已经退让了无数次。

但有件例外,那就是姜哲。

对别的运动员来说,姜哲只算是摔跤队的教练,充其量是个有想法的教练。

但巴扎却不同。

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和父亲赶着牛羊,在冰天雪地里艰难挣扎的情景。

没有经历过草原生活的人,对草原的印象都是各种美好,但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游牧民族有多辛苦。

特别是到了冬天,在零下30°的超低温环境和牛羊挤在一起的滋味,平常人绝对难以想象。

巴扎讨厌这样的日子,每到冬天,他都想逃离草原,永远离开这片鬼地方。

只是就像农民离不开土地一样,作为牧人,他离开了牧场又能干什么?

到繁华的南方打工?

说真的,巴扎去过一次,但只在那呆了三天,他又回来了。

巴扎想离开牧场,是他受不了牧场的严寒,但他发现这世上还有比严寒更恐怖的东西——即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重复一件琐碎耐心的工作。

坐在草原的草地上,巴扎的内心算是迷茫。

他自认自己不是吃不了苦的人,只是有些东西,他真的不喜欢,比如放牧,又比如重复的机械化作业。

所以,他无数次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自己生命中的贵人,带自己找到自己向往的生活。

只是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五年过去…

就在巴扎完全陷入绝望,准备认命的继承父亲留给自己的十二只羊,三头牛时,姜哲出现了。

他依旧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那个只到自己肩膀处的男子微笑的问自己:

你喜欢摔跤吗?

于是,他便跟着对方来到省城,来到那个他只看一眼,就将其当成家的地方。

虽然练习摔跤很辛苦,甚至比放牧、比重复的机械化作业更辛苦,但在巴扎看来完全不同。

力量训练、耐力训练、敏捷训练,每一样他都无比喜欢。

特别是看着自己成绩突飞猛进,很快就成为摔跤队第一人时,他走路都带着呼呼风声。

可这些工作明明更累,更枯燥…

巴扎曾不止一次带着困惑问姜哲,对方只说了一句话:你天生就是为摔跤而生的!

所以,姜哲就是巴扎生命中贵人。

所以,巴扎决不允许有人恶意诋毁姜哲。

哪怕对方是个漂亮的女生也不行。

看着面前态度忽然大变的男子,方甜甜下意识后退半步,此时她心里有些害怕。

不过下一刻,她又鼓起勇气:“他怎么就不是满嘴嘴炮了?

我可清楚记得,此人说自己的队员能举起五个我,现在我就站在你面前,你连动手都不敢…

我看不仅他自己熊,你比他更熊!”

“你…”巴扎忽然大笑,“好,你说姜哥说我能举起你是吧,那我就让你知道,他没有胡说。”

说着,巴扎腰部用力,就要去抓方甜甜。

方甜甜敢屡次和巴扎叫板,是她已经看出面前这个大个看着彪悍,其实内心更偏向憨厚,哪能想到对方说动手就动手?

而对方还是训练多年的职业摔跤手,自己一个弱女子,有心算无心之下,又怎可能躲得开?

眼看大手已抓住自己腰肢,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双手。

只见这双手一挥一带,竟将巴扎推出两三米,猝不及防下,差点一个跟斗摔到地上。

出手的正是孔孟。

虽然刚才一直是方甜甜咄咄逼人,巴扎这样做,也一半是被逼无奈,一半是出于愤怒。

可不管怎么说,方甜甜都是个女子,他不能眼睁睁看对方被伤害。

见自己竟被人推开,巴扎眉头一皱。

虽然对方出手也有偷袭成分在内,但他依旧不敢相信自己竟能被推动。

对一般人来说,骤然偷袭可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但巴扎不然。

作为职业摔跤手,他有一项训练就是防对手偷袭。

也就是说,这个动手之人就算实力不如自己,也不会差到哪去。

“你是…”

虽然刚才在好声音的复赛上,孔孟凭借5号舞台上的优异表现,给观众留下一个极其深刻的印象。

但这并不包括巴扎。

和奥运会在一般运动员心中的地位一样,民族运动会也是巴扎这种摔跤手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赛事。

甚至为了这次比赛,他每天24小时无休息训练都嫌不足,又怎可能有时间关注一场选秀比赛?

哪怕这场比赛和运动会开幕式绑定也不行。

而姜哲将他带过来时,只说两句话就被打算,自然更没有向他介绍孔孟。

孔孟淡淡一笑道:“这位是巴扎兄吧?方女士刚才虽然语言有些过激,但有些事,只要说清楚即可,真没必要动手。”

巴扎的脸色却极其不善,他虽然性格憨厚,却属于标准的火爆性子。

因为方甜甜是女士,他无论说话作事都有所收敛,但孔孟不同。

对方一个男子,而且是个实力并不比自己差多少的男子,自己完全没必要客气。

相比打嘴仗,拙于言辞的他更喜欢用手脚说话:

“怎么,你想替她出头?”

孔孟:“呃…我…”

“你什么你,来,咱俩先练几招再说,男人嘛,拳头才是硬道理。”

说着出拳就朝孔孟打去,速度之快,力量之大,宛若一道闪电。

“巴扎,住手,孔老师是我的客人。”旁边姜哲大声道。

刚才巴扎替自己出头,结果被方甜甜逼迫,他还没反应过来,孔孟就出手了。

在姜哲看来,孔孟就是那种极具才华,又对蒙古草原极其了解的文艺才子。

若比拼才华,十个巴扎都不是他的对手,但若说到武力…

这也是他急忙止的原因。

只是他快,巴扎的动作比他更快,不等孔孟说完,拳头就贴近了孔孟的脸颊。

就在姜哲认为惨案即将发生时,孔孟忽然动了,就见他轻轻一闪,也不如何用力,便轻易躲开巴扎的一拳。

“咦?怎么可能?”巴扎一愣。

因为认定孔孟的实力和他差不多,他刚才出手,可是以偷袭为主,本以为就算孔孟能躲开,也势必非常狼狈。

这样自己一招结束,下一招就会立刻跟上,一拳接着一拳,打孔孟一个措手不及。

谁知对方的动作实在太轻松了,轻松到连他自己都有些呆滞。

高手对决,哪怕片刻犹豫,就能决定胜负。

只见孔孟躲开后,身体忽然向前,然后一拳如闪电般打到巴扎胸口上。

砰——

仿佛重锤出击,巴扎将近200斤的体重竟直接飞了起来,然后噗通一声砸中地面。

“这…”姜哲完全呆住,一闪躲过巴扎偷袭,然后又一拳将其打飞,这怎么可能?

不是他不相信眼前的一切,而是这实在太颠覆了。

除了巴扎自己,他是最清楚自己手下这位队长级人物的实力。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巴扎时,对方表现出的超凡摔跤天赋。

一头牛,一头成年的、健壮的草原牦牛,因为特殊原因突然发疯。

就在所有人忍不住连连后退时,是巴扎!

这个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的年轻小伙子,二话不说直接冲了上去。

然后他以和自己身体完全不相称的灵巧,直接抱住牦牛脖子,用力一掼。

就听噗通一声,草原牦牛上千斤的身体,竟硬生生被摔到地上。

如果巴扎力气大也就罢了,可姜哲能看出来,对方虽然有些力量,但和牦牛比依旧差的远。

他能一招建功的原因,除经常和牦牛打交道外,还有一种被称为天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