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有贤嫂(1 / 1)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叔叔,快快停下!”

四周积雪皑皑,山川大地仿佛都被裹上了一层厚厚的银装,空中雪花,就像无止境一般,不断地向下飘落。

赵锐裹着厚厚的皮毛大敞,头戴绒皮帽,脚踏暖靴,站在堡墙上,触景之下,胸中顿生豪迈之情。

可刚念到一半,耳边就传来了一道清脆的惊呼声。

只见漫天飞雪中,一名体态婀娜的女子,红唇微张,吐着白雾,顺着堡墙阶梯吃力爬了上来。

她身披一件白色斗篷,发丝上落满了积雪,一支玉簪斜插在头上,吊着的玲珑挂坠随着寒风左右摇摆,一张绝美的脸庞冻得通红,美中更增添了几分我见犹怜。

“嫂嫂,这还下着雪,你怎么爬上来了?”赵锐赶忙上前将气喘吁吁的女子拉了上来。

“呼,叔叔,刚…刚才那句若被旁人听去,报到官府,说不定就是一场祸事呀!”

李婉柔喘着气,说完,还紧张的望了望下面庄中正在清扫积雪的下人们。

“啊!”

赵锐一呆,这时也反应过来,在古代念这首诗,确实风险太大。

这才一句欲与天公试比高,后面的念出来,完全就是作死的节奏呀!

不错,他不是古人。

而是21世纪的一名大学生,谁知一觉醒来,就莫名其妙的重生到了明未崇祯四年,山西大同府,朔州境内赵家堡的二爷身上。

这已经是他醒来后的第二天,当时融合记忆后,差点没将他当场又乐死。

这家伙也叫赵锐,今年才14岁,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兄长在江南为官。

五年前突然病逝在任上,偌大的家业,就全落到了刚过门不久的嫂嫂,李婉柔头上。

赵家在朔州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户,每年都有车队往来于草原。

鼎盛时,足足有上百辆大车,两百多家丁护卫,在太原和大同府境内,也都设有店铺。

然而。

由于赵锐年幼,李婉柔又是一个妇道人家,加之时局混乱,日子是一年不如一年。

好在。

今年十月,赵锐竟然以弱冠之龄,取得院试第一名,不但中了秀才,还成为整个山西都有名的神童。

可惜天妒英才,入冬后赵锐就染了风寒,连着几日高烧不止,昏迷不醒。

最后一命呜呼,让他白捡了个便宜。

“好在是自己家中,叔叔也无需害怕,不过刚刚那首词填得却也大气磅礴,若能作完,想来必定是一首千古佳作…哎!可惜了!”

李婉柔见他愣住,还以为吓着了,赶紧安慰一句,就抓起他的双手,捧到嘴边哈着热气,美眸中除了浓浓的怜爱,还有一丝遗憾。

“没什么可惜的,若嫂嫂想听完,我悄悄告诉你下半段就是了。”

赵锐可一点都不怕,他知道李婉柔出身江南大户,还是有名的才女,对吟诗作赋,琴棋书画这套,很是热衷。

“这怎么可能?叔叔当真能再作出下半阙?”

李婉柔微微吃惊,她自然明白,这种千古佳句必定是触景生情之下,偶然作出,最忌中途被人打断。

“呵呵!”

赵锐微微一笑,就准备凑到她耳边,李婉柔却是有些顾虑,小声道:“还是不要了,以免传出去引来祸事。”

“嫂嫂无需担心,你不说我不说,没人会知道的。”

“嗯。”

李婉柔最终还是点点头,满怀期待,因为上半阙就已经尽显气吞山河之势,她实在想不出下半阙,还有什么样的词,能与之匹配?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当赵锐在她耳边小声的念完,李婉柔整个人都被定住了。

脸上先是惊艳,欣喜,崇拜,然后则是担忧,震惊,恐惧,各种表情复杂之极。

最后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赵锐语气都颤抖得道:“叔叔,这首词千万不能泄露出去,也不能让旁人听去,否则…否则…”

说到最后,又痴痴的望着赵锐,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她没想到自家小叔叔竟还有这般鸿鹄之志。

“嫂嫂别怕,我知道其中的利害,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赵锐见她脸色苍白,替她清理了一下发丝上的积雪,宽慰道。

“这就好,这就好,吟诗作赋,不过是闲暇取乐而已,叔叔万万不可沉迷,还是该将精力放到四书五经上,外面天冷,叔叔又大病初愈,还是和我回书房去念书吧!”

李婉柔也平息了下来,拉着他就向下走去。

赵锐无奈,看着这个比他大了七岁,今年也才21岁的嫂嫂,只得苦笑,不情愿地去寒窗苦读。

赵家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堡中除了赵锐和李婉柔,其他人都算得上是下人。

一百多名家丁及其家眷,加上管事马夫,铁匠木匠等杂役,足足五百余人,几乎都是赵家的奴仆。

赵家堡属于民堡,在大同府近境内,像这样的庄堡数不胜数,没有八百,也有一千,既有民堡,也有军堡。

然而,像赵家堡这样,没有赵姓旁支的,却是少之又少。

原因就是赵家百年前才搬来大同,三代都是一脉单传。

传到赵锐这代,好不容易有兄弟俩,兄长还是进士出身,可又英年早逝,只剩下赵锐这么一根独苗。

所以赵锐在赵家堡内,那日子完全就是帝王般的待遇,饭来张口,衣来张手。

这不。

极其奢华的书房中,火盆中的炭火烧得通红,提神香也早已点燃。

书桌上的香茶正冒着丝丝热气,几样精致的点心摆放在一旁,整个书房,处处尽显江南书香风格。

两名模样俏丽的小丫鬟,一人在书桌旁磨着墨,另一人则是伺立在旁,见两人进来,赶紧上前去伺候。

“这好多东西都不记得了,怎么念?”赵锐随手捏了一下小环的脸,就一屁股坐下,向后一靠摊了摊手。

其实,他早已融合了记忆,只是不想读这八股,才假装有些失忆。

“那名字可还会写?”李婉柔秀眉微蹙,她感觉叔叔大病一场后,言行变得轻浮了许多,却也没有说什么。

赵锐顿时翻了个白眼,他一个大学生,竟将他当成幼儿园的小朋友,简直岂有此理。

立即将纸摊开,提笔沾墨,就在纸上书写起来。

“咦…哈哈!”

赵锐发现自己下笔如神,字迹整洁,立即大喜,随即就见她盯着自己写的字,秀眉紧锁,于是问道:“怎么,我这字不好看吗?”

“叔叔这字虽不算难看,却有形无神,难登大雅之堂,不过想来只要多加练习,很快就会恢复,叔叔今天就先抄写五篇千字文吧!”

李婉柔轻叹一句,决定先从字上面下手。

“靠!太离谱了吧,就这还难登大雅之堂?那你写几个给我看看。”

赵锐将毛笔一扔,这水平比前世那些书法砖家,不知强了多少。

“也好,叔叔竟然不记得了,那嫂嫂就先写一篇,以便叔叔抄写!”李婉柔点点头,就来到赵锐身旁。

赵锐正想起身给她让座,李婉柔却是直接弯腰提笔。

不多时,洋洋洒洒一篇千字文就写好。

那娟秀整洁的小楷,顿时让赵锐看傻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