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火法师(1 / 1)

天及城是佛勒家族的居城,他们保有亲王隘口守护的头衔。,与伊伦伍德家族并列,是马泰尔家族以下最强大的封臣。

佛勒家族为先民的后代,是多恩古时最尊贵、势力最庞大的小王之一。佛勒族人在亲王隘口的多石山坡上建立了自己的居城天及城。在洛伊拿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与莫尔斯·马泰尔合作统一多恩前,他们是仅存的多恩六王之一。称王时期,佛勒家族的头衔为“天与石之王”、“天及城领主”及“宽道之主”。

洛伊拿人与马泰尔家族联合统一多恩时,佛勒家族曾与他们对抗。最后一位“天与石之王”加里森·佛勒被他们击败,放逐到绝境长城,佛勒家族结束称王。此后,佛勒家族与马泰尔结盟,联手扳倒了当时最强大的多恩君王伊伦伍德家族,自此佛勒家族与伊伦伍德素有龃龉。

陈诚在天及城休息了两天,像是个多恩人那样到处逛了逛。佛勒家族是多恩亲王马尔泰以下的第一等诸侯,实力强大,更在狱门堡的乌勒家族之上。“卑鄙的外乡人”在狱门堡欠下累累血债的事情已经在多恩传开了,天及城这边也能听到有人在讨论这件事情。

有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那个白皮肤巫师的事情,“他身高三米,腰围也是三米........”

“等等,”陈诚打断了那个人,“身高三米,腰围也是三米,那不就是一个球形或者是方形的了?”

被打断了话的那人很是不满,训斥道:“你懂什么?就是因为这样,所以那个异乡人才会被称作是魔鬼!”

“就算是魔鬼,我也不怕!”陈诚拍了拍腰间的两柄弯刀,大声地道:“要是那个异乡人敢出现在这里,我崔斯特一定会斩下他的狗头!”

“崔斯特?这人是谁?”

“没听说过啊!”

“一个想要出人头地的傻瓜而已!”

这个世界没有报纸,没有电视,所有的信息传递都是靠着书本,纸张,或是口口相传。在传递的过程中,事情很快就变得面目全非。陈诚一边吃着瓜,一边和众人一起对“异乡人”的邪恶表示了惊叹,不时还会插上两句,觉得好不快活。

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书当然是很好的,但是混迹于市井之中未必就没有乐趣了。

吃瓜吃到饱之后,陈诚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笑着叫道:“好,我崔斯特这就先去和妖精们大战三百回合,等白皮肤的魔鬼来了,再用我的两柄弯刀砍死他!”

他伸手在腰间一摸,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像是被美杜莎直视了一般。边上就有人戏谑地道:“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去逛窑子的吗?”

陈诚发出了更加洪亮的声音,“哪个混蛋把我的钱包给偷走了?”

附近的几个多恩人互相看了看,脸上都是露出了微笑。这种从乡下来的傻小子是最好的肥羊,不偷他偷谁?

陈诚其实早就发现了有人把他的钱包给摸走了,得手后的窃贼早就溜走了,根本就不在现场。但是演戏要演全套,所以他瞪大了眼睛,愤怒地一个个看过去。

“看什么看?想打架是不是?”

“来来来,你在我身上搜搜看,要是发现了你的钱包,任由你处置。要是没有找到......”

最终,陈诚发泄了一番怒气,还是只能悻悻地开了。望着“崔斯特”狼狈离开的样子,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哄笑的声音,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氛。不久之后,“双刀崔斯特”这个名字也被一些人所知晓,据说那个傻瓜在被偷了钱包之后,跟着一个商队出了亲王隘口,去了高庭。

在“崔斯特”离开之后,刚开始的两天还有人说起他,每次都会引来一阵嘲笑。但是渐渐地,大家就不再提他的。到了一个月之后,“崔斯特?哦,好像是有过这么一个人。”

丹妮莉丝  即便戴着王冠,我仍旧是个乞丐,丹妮心想,我是世间最为闪亮耀眼的乞丐,但终究是个乞丐。她痛恨这事实,想必哥哥当年也感同身受。他这么多年来,在篡夺者的杀手追杀下,从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一边向各位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乞求援助,甚至靠谄媚奉承换取食物。他一定知道他们是如何瞧不起他,难怪会变得如此暴躁,如此难以亲近,最后终于被逼疯了。假如我放任自流,也会是这个下场。她内心的一部分只想带她的人民回到维斯·托罗若,重建那座死城。不,那等于失败。我有韦赛里斯所不具备的东西。我有龙。有了龙,一切皆已改变。

她抚摸雷哥。绿龙并拢嘴巴,轻轻地咬住她的手。车外,巨大的城市鼓噪沸腾骚动,无数声响汇合成一个低沉的声音,仿佛汹涌的海涛。

“让路!你们这些奶人给龙之母让路!”乔戈大喊,魁尔斯人移向两边,其实只是要避开拉车的牛,而非因为他的喊叫。透过摇曳的帘幔,丹妮瞥见乔戈跨着灰色战马,不时扬起她送他的银柄长鞭抽打牛。阿戈守在舆车一边,拉卡洛则在队伍后面骑行,负责查看人群,预防危险。

今天,她把乔拉爵士留在住处,守卫其余的龙;被放逐的骑士打从一开始便反对这个愚蠢的计划。他不信任任何人,她寻思,不无道理。

丹妮举起高脚杯喝酒,雷哥嗅了嗅酒,将头缩回来,嘶嘶叫喊。“您的龙鼻子不错。”札罗抹抹嘴唇。“这酒很普通。据说在玉海对面,有一种金色葡萄酒,口味之佳,只需呷上一小口,其他的酒喝起来便像醋一样。让我们乘坐我的豪华游艇去寻访吧,就我们俩。”

“世上最好的葡萄酒产自青亭岛,”丹妮宣布。她记得雷德温伯爵曾为父亲跟篡夺者战斗,属于少数到最后仍保持忠诚的人。他也会为我而战吗许多年过去了,什么都无法确定。“和我一起去青亭岛吧,札罗,去尝尝最美妙的佳酿。但我们得坐战舰去,而不是游艇。”

“我没有战舰。战争对贸易不利。我告诉过您许多次了,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和平主义者。”

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拜金主义者,她想,但他的金钱可以为我买到需要的船只和战士。“我又没让你拿剑,只是想借你的船。”

他微微一笑。“没错,商船我是有几条,但谁能说清明天又有多少呢或许此刻就有一艘船遭遇夏日之海的暴风雨,正在沉没呢。等到明天,另一艘也许会撞上海盗,因而葬身海底。再下一天呢,我的某位船长或许会觊觎舱中的财富,起了“这些都属于我”的念头。这些呐,都是做生意的风险。您瞧瞧,我们聊得越久,我拥有的船就可能逐渐减少。我每时每刻都在变穷。”

“把船借给我,我保证让你连本带利地收回来。”

“嫁给我吧,璀璨之光,扬起我心中的风帆。我想着您的美,夜夜无眠。”

丹妮微笑。札罗动人的感情宣言令她感到有趣,但他的言行并不一致。乔拉爵士扶她上车时,视线几乎无法从她裸露的一侧胸脯移开,但札罗即便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也根本不在意她的身体。她还发现无数的漂亮男孩聚集在这位巨商身边,穿着薄薄的丝绸在他的宫殿里来来去去。“你说得真动听,但我听出你的言外之意又是一个‘不’字。”

“您说的铁椅子听起来又冷又硬,简直是个怪物,一想到那些参差不齐的尖刺划破您可爱的肌肤,我就心疼得无法忍受。”札罗鼻子上的珠宝让他看上去像只光彩夺目的怪鸟。他摆了摆修长雅致的手指,以示否定。

“就把这里当做您的王国吧,最最高贵的王后,让我成为您的国王。如果您喜欢,我会送你一个纯金的王座。如果您厌倦了魁尔斯,我们可以周游玉海,去夷地旅行,寻找诗人口中的梦中之城,用死人的头颅啜饮智慧的美酒。”

“我要航向维斯特洛,用篡夺者的头颅啜饮复仇之酒。”她挠挠雷哥的眼袋,它翠绿的翅膀稍稍展开,搅动舆车里静止的空气。

一滴晶莹的泪珠在札罗赞旺达梭斯脸上滑落。“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您的狂热吗”

“没有,”她说,希望自己有听起来那么坚定。“如果十三巨子每位借给我十艘船——”

“您就会有一百三十艘船,却没有驾驶的船员。您的正义对魁尔斯人而言毫无意义,我的水手们凭什么要关心在世界边缘的某个王国,由谁坐上王座呢”

“我会付钱让他们关心。”

“哪儿来的钱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用寻访者送的钱。”

“您可以试试,”札罗承认,“但您需要买到许多关心,代价可是不菲。再说了,我慷慨的程度已经让整个魁尔斯笑话我败家了,而您需要的钱将远远多于当下的支出。”

“如果十三巨子不肯帮我,或许我该请求香料公会或者碧玺兄弟会”

札罗懒洋洋地耸耸肩。“除了恭维和谎言,他们什么也不会给您。香料公会由伪君子和吹牛大王当家,而兄弟会里全是海盗。”、

“看来,我不得不听从伺悱雅菩厉,去找男巫们帮忙了。”

巨商猛地坐直身子。“悱雅菩厉是个蓝嘴唇的家伙!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这句俗话千真万确,请相信爱您的人吧。男巫是一群难以相处的怪物,他们从尘土和阴影中摄取养分。他们能给您的只有虚无,因为他们一无所有。”

“如果我的朋友札罗赞旺达梭斯能满足我的需求,我怎会想到寻求男巫的帮助呢”

“我已经把我的家和我的心都给了您,难道您都不在意么我给了您香水和石榴,翻筋斗的猴子和吐信的蛇,神像的头颅和恶魔的脚,还有来自失落的瓦雷利亚的卷轴。我还送了您这顶黑檀木与黄金制成的舆车,外加一对相匹配的公牛,一头白如象牙,一头黑如乌玉,犄角上都镶嵌着珠宝。”

“不错,”丹妮道。“但我想要的是船只和士兵。”

“绝代佳人呀,我不是给了您一支军队吗一千名骑士,每一个都穿着闪亮的铠甲。”

铠甲由金银制成,骑士则是翡翠、绿宝石、玛瑙、碧玺、琥珀、蛋白石和紫水晶,每一个都有她小指头那么高。“一千名可爱的骑土,”她说,“却不能让敌人畏惧。公牛也无法载我渡海,我——为何停下”公牛放慢了脚步。

舆车猛地停下。“卡丽熙,”阿戈隔着帘子喊。丹妮单肘支撑,斜倚着探出头。他们已在集市边沿,前方的道路被一堵厚实的人墙挡住。“他们在看什么”

乔戈骑回到她面前。“一个火法师,卡丽熙。”

“我也想看。”

“没问题。”

多斯拉克人向下伸手让她握住,随即将她拉上自己的马,并让她坐在前面,如此她的视线就能越过人群。只见火法师凭空召唤出一道火梯,不断摇曳盘旋的橙红火梯直直地伸向高处格子状的天花板,底下却没有任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