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章 两个坏消息(1 / 1)

我真不想当恶魔 佘大 3126 字 3个月前

第一次总是会让人格外期待。

马仲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做生意,就是投资鹏程物联,而按照约定,他今天将会和刘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这是他投资的开始。

做了29年普通人,只做了一个多月有钱人的马仲,即便在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也依然有些兴奋。

站在落地窗边,看着广阔的黄埔江景,以及东海繁华的建筑群,马仲感觉自己越来越有成功人士的范儿了。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坏消息接踵而至。

“你们是不是商量好了要来搞我?”

马仲皱起了眉头,怒火开始在心中滋生。

第一个消息来自于刘东,在约定股权转让事宜之后,马仲自然和刘东也建立了联系。

只是前两天马仲在游览西湖景观,所以没见过面。

刘东打来电话,态度极为诚恳的致歉,说自己因为一些私事暂时来不了,要离开东海一趟。股权转让的事宜,需要押后三五天。

如果是真的,马仲也不至于愤怒,毕竟涉及到了6000万的投资,后续说不得还要继续投,三五天搞不定也属于正常,谁还没有个十万火急啊。

可马仲能够确定,刘东在说谎。

大几千万的生意,马仲不在乎几点能量值进行测谎,于是他就愤怒了。

这个刘东在搞幺蛾子。

但也没当面质问什么,挂了刘东的电话没一会,王伟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他也得到了刘东的通知。

可王伟并不具备测谎的能力,信以为真的他还帮着刘东给马仲致歉,希望马仲不要介意。

“如果你们的感情真的这么好,为什么他要离你而去?而且,还是带着大笔资金离开?”

马仲挂了王伟的电话,嗤笑了一声。

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刘东的选择没有任何错误,也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

学习知识、努力工作就是为了挣钱,刘东不想干了,把手里的股权换成现金离开,能有什么错?

但马仲已经不再是旁观者了,作为既得利者,刘东的行为就是在损害马仲的利益。

那自然是错的。

另一个坏消息,就稍微有些恶心了。

昨天撞的那个白车驾驶员,以蓄意谋杀罪把叶子给告了。

被告这件事情,马仲本身是不意外的,他昨天就问过李东泽了,那个驾驶员不可能有胜算。但恶心的是那个驾驶员真的告了,而且告叶子的罪名还是蓄意谋杀?

“他应该被拘留了啊,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告叶子呢?”

马仲有些不解。

李东泽回答道:“拘留本身并不会限制他起诉他人的权力,而且,他现在因为骨折,还在医院里,类似于取保候审的阶段。我认为,他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直接起诉,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自身将要受到的处罚。”

“蓄意谋杀绝对是无稽之谈,之后,他应该会改诉故意伤害罪,或者是过失伤害罪,这些都是他想要减轻自身要受到处罚的手段。”

“老板你请放心,这官司我一定能打赢,绝对不会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英雄吗?

叶子的行为是一件小事,即便不做,那个驾驶员也不可能逃出法网。

可她的行为依然能够称得上是英雄。

事无大小,在于态度。

马仲不想做英雄,但他对英雄保持敬意。

“我想知道,叶子会受到什么影响。”

听到这个问题,李律师犹豫了一下,说道:“最坏的情况,是被行政拘留,依照法律法规,对方起诉以及对方受伤是实情,还有叶子并没有执法权这一点,是可以先对叶子进行行政拘留的。”

“但我有绝对的把握,能够把这件事情定性为见义勇为,检方也不会起诉批捕。”

马仲皱起了眉头,说道:“我需要你保证,叶子不会被行政拘留,或者说,不会受到任何负面影响,她应该被奖励。”

李东泽有些为难,见义勇为之后先被拘留的其实并不少见,特别是在罪犯受伤的情况下。

一般会认定为防卫过当。

当然了,基于见义勇为的原因,这种程度的防卫过当不会被检方批捕,也不会被起诉。

只是在过程中被行政拘留,也是完全合规的。

“可以交保释金。”李东泽说道:“这样的话,就不会被拘留。”

马仲笑了起来,问道:“交保释金的话,不算是影响?”

交钱无所谓,先不说这钱可以退回来,就算不能退,马仲也不在乎。

可意义不一样。

李东泽叹了口气,说道:“老板,其实,警方不一定会拘留叶子,只是说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做最坏的打算而已。”

为什么会有这种最坏的情况出现呢?

马仲问道:“所以,选择权在别人手中?”

李东泽说道:“是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在那个驾驶员身上,他报案起诉的情况下,警方就不得不立案侦查,这是他的权力,罪犯也是有人权的。”

马仲又笑了一声,叹道:“怪不得,现在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啊。”

李东泽说道:“其实换一个角度来想…老板,我说了您别生气,只是客观分析一下。假如,叶子的车技没那么好,她去撞那辆车的时候,无法保证自身安全怎么办?撞的过程中,引发了连环车祸怎么办?把那个驾驶员给撞死了怎么办?”

“见义勇为本身是好的,是值得推崇的,但我见过一些案例。”

“有司机见义勇为穷追肇事车辆,结果追了几十里路追到了铁路上,撞了火车。也有司机在高速上见有车逆行,见义勇为想要逼停对方,结果造成了连环车祸…”

“见义勇为者,也是有可能借机施暴的,前些年屡见不鲜,抓到了小偷之后明明已经把人控制住了,也报了警,可警方来的时候发现…小偷被打死了。”

“先不说偷东西这件事本身罪不至死,只说那些打死他的人,就绝对没有这个权力。”

“所以,如果有见义勇为这个原因,就对一切行为予以无视甚至是奖励,那很有可能出现原本只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的家庭纷争,被邻居以制止家暴的见义勇为,把人打残甚至打死。”

“我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并不是绝对,就像是叶子的行为,我是非常敬佩的,她其实也算不上是普通人,自然有把握,可别人并不会这么想。”

顿了一下,李东泽继续说道。

“但我并不赞同叶子的行为,身为律师,我只相信法律,我相信国家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毕竟,叶子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是毫无意义的。”

“不像是在街上看到有人抢劫、拐走儿童之类的,在周围没有即时执法力量的情况下见义勇为。当时,交警有警车、有人,有能力追踪,即便当时追不上,也能够根据车辆信息和监控,及时锁定并抓捕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那个驾驶员,告叶子的理由之一。”

好像,有那么点道理啊。

马仲也只能感概,律师啊律师。

基于法律的理智。

“但你是我的律师,而我觉得叶子做的没有任何问题。”马仲说道:“所以,必须要避免出现最坏的情况。”

李东泽没有犹豫的说道:“我现在就出发去医院,我会和那个驾驶员谈一谈,同时,我会加快和警方的沟通,从两个方面着手,竭尽全力保证不会出现有影响到叶子的情况。”

马仲在心里又忍不住感慨了一声:律师啊律师。

“你过来接我,我和你一起去医院。”马仲说道:“我也想和他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