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帮助。
马仲想要帮助彭老太完成心愿,这是在做好人好事,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会毫无保留的付出。
不然的话,他完全可以在北原养老院的时候,就直接把李东泽的所在告诉彭老太。
这其中有马仲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自己是如何找到李东泽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绝对不能在真正意义上的,无偿帮助这世间的任何一人。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马仲从来都不是那种大公无私的圣人。
只是会看心情、看缘分,看他人对待自己的态度,来确定收取代价的多少。
“资费标准没什么问题。”
马仲之前在来找李东泽之前,也了解过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所以对李东泽提出来的这些并没有什么疑义。
这其实也和李东泽无关,再高级的合伙人,也只是合伙人而已。
收费标准是公司明文规定的,马仲和李东泽目前为止又没有什么私人情谊,自然不存在让李东泽损己利他。
“我真正关心的,还是服务的内容质量。”
马仲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这看起来是正常客户的合理诉求,李东泽听了之后也感觉极为正常。
可事实上,这其实和他将要付出的代价,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
“马先生请放心,我们在行业范围内的口碑是有目共睹的。”李东泽笑了起来说道:“我相信,马先生能够找到我们公司,也是听说了我们公司的口碑和业务能力。”
这个马仲还真的不怎么了解。
他找过来也只是因为李东泽在这里工作而已,从公司的位置、规模来看,确实是个相对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但具体的业务能力和口碑,那就不是目前能够看出来的。
“确实如此。”马仲也只能这样附和了一句,问道:“那么,你现在需要给我的意见是?”
资费标准没问题之后,自然是开始业务服务了。
身为律师的李东泽是非常谨慎的,让助理送进来了相关的服务合约的同时,也开始给出由浅入深的意见。
没签合同的时候浅。
签了合同意味着马仲必然要在得到服务之后付钱,那自然就会深一些。
“马先生您在东海市买房,是为了自住呢,还是为了投资呢?”
“投资怎么说,自住又怎么说?”
“如果是投资的话,我建议您不要把收购的公司,和您即将要创建的公司混为一谈。”李东泽说道:“我刚才听您说会在东海市发展,会创建公司,虽然不知道您的具体发展方向,可处于专业律师的角度而言,我有责任和义务建议您,公司的财产和个人的财产,一定要分清楚。”
“任何企业存在的本身,都代表着风险,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稳赚不赔。假定您以公司的名义购买了房产,那么,即便您是公司的唯一股东,也不能随意把房产转移到您的名下,或者是您亲人朋友的名下。想要转移的话,必须要先解决掉公司的所有债务纠纷。”
李东泽顿了一下,见马仲的表情没有什么不愉快,反而是非常有兴致听的样子,才继续说道:“现今有很多公司破产清算的新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公司的实质拥有者,即便是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个人名下依然拥有着巨额财富,还不需要偿还公司所欠下的债务,就是因为他们把公司的财产和个人财产,分的非常清楚。”
“虽然他们的财富,都来自于他们申请破产的公司。”
“与之相对应的,是一些看起来公司盈利非常高的公司,其实质拥有者,或者是大股东,会因为职务侵占、偷税漏税等原因,不仅会被处以巨额的罚款,还会承担更为严重的违法后果。”
“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分清楚。”
马仲大概是听明白了,对于法律的了解,他也只是正常人水平。
“这个你可以放心,我这人啊,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就算是做了,也不可能有人拿到证据。
李东泽笑着表示认同,说道:“我们律师对于企业而言存在的意义,和对于普通人而言存在的意义完全不同。前者主要是规避违法的风险,后者是使用法律作为武器保护。”
“所以我需要在开始正式开始服务之前,尽责任和义务的提醒您。”
“如果您是为了投资的话,必然不止购买一套房,我看过一个案例,因为公司购买房产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所以,有位投资者以公司名义购买了32套房,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当时的均价就已经高达2万每平,目前的话,应该在6万以上了。”
“但是,目前这些房产都不在他手中了,因为他购买的那个公司在生意上亏损严重,于是理所应当的,需要用那些房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马仲问道:“你的意思是,如果他不用他做生意的公司,去购买那32套房的话。就算他的公司亏损了,他也不需要用那32套房还债?可买房子的公司和做生意的公司,不都在他的名下吗?”
李东泽微笑道:“这是要看情况的。假定他当时用来做生意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他就不需要用自己名下的财产赔偿。顾名思义,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承担有限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就是除了公司自有资产之外,公司的注册资金。”
“也就是说,如果他当时创建公司的时候,投资的是500万,那么,发生债务关系公司要破产的时候,他也最多只需要承担500万的赔偿。”
“当然了,如果是股份公司,那就不一样了,无论是哪家公司出现了问题,都需要用他名下拥有的所有财产来赔偿。”
马仲懂了。
有律师就是好啊,上来就要教自己如何规避风险。
或者说,是教自己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坑人不偿。
但他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个,虽然他并不认为他做生意一定就会赚钱,可就算亏钱了,也只会亏他自己的钱。
因为他不需要投资人,也不会欠钱不还。
他突然产生兴趣的,是李东泽所说的案例。
“李律师,我很好奇在你的律师生涯中,有没有碰到你说的那种案例。”马仲笑了起来问道:“就是那种拿着有限公司,欺负一些不懂法律的人,骗了别人钱财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
李东泽愣了一下,但也没多想,只认为是一个年轻人的好奇心作祟而已。
在他看来,马仲也就二十出头的年龄而已,如果不是马仲的衣着和手上带着的那块表。
他或许会认为马仲要在东海买房的说法,只是一个笑话。
而且是耗费相对较高的,以公司的名义买房。
“当然是有的。”
李东泽很乐于满足客户的好奇心,特别是能够以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专业性。
“我成功的帮过一个遭遇这种事情的客户,追讨回了他原本不可能挽回的损失…”
马仲听着就有些遗憾。
成功了可就没什么意思了。
于是继续问道:“那有没有类似的,失败的案例呢?”
李东泽的表情变的奇怪了起来。
“这个真没有。”
“这个可以有。”
“马先生,我李东泽的律师生涯,到目前为止未尝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