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城破(1 / 1)

黎晭醒来以后,回想起那张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顿时恼羞成怒,心想着定要将此人抄家灭族,以儆效尤,毕竟堂堂六爪金龙的天子,可不是他们这群凡人能够冒犯的。

黎晭越想越气,摸了摸自己身上的六爪金龙,就要下床走出寝宫派人捉拿张敏,可是刚到门口,那张令黎晭恶心和惧怕的面孔却出现了。

孔武有力的张敏半依在门的左侧,见了黎晭浑然没有了先前的敬畏,哪怕是仅存的一丝敬畏,就连表面功夫也懒得做了。

“大王这是要去哪啊?”张敏自顾自的把玩着手中的珠串,带着几分讥讽问道。

“你!张敏,你好大的胆子!”说完以后黎晭看了看张敏那健壮的身躯,又发现自己周围没有一个侍卫,有了几分胆怯。

可是堂堂身穿六爪金龙的天子又岂会被宵小震慑呢?偷偷摸了摸自己衣摆旁的金龙,黎晭又恢复了那不可一世的模样。

“张敏,你可知罪!”

看到黎晭居然丝毫不怕自己,张敏也有几分懵了,加上多年以来的君臣关系,黎晭的身份始终是一座压在张敏心头的高山,一座不可逾越的与生俱来的高山。

心想着黎晭是不是还有什么后手,张敏也不敢摆谱了,干净利落地跪了下来:“大王恕罪!臣这都是为了保护大王啊!”

“你将本王打晕,又让黎羽那老贼把持朝政,这叫保护我?”

“大王乃是上天之子,臣又岂敢冒犯天颜。只是昨夜先皇托梦于臣,告诉我朝中有奸人,那群乱军就是这奸人联合大明才派来的,因为大王您天赋异禀,大明生怕有朝一日被陛下给攻占了,所以才联合奸人入侵,为的就是让我大趾永远臣服于他们。”

“先皇还告诉臣,要是臣不做这个恶人,那人就会毒害大王,所以臣斗胆冒犯了陛下,还请陛下恕罪。”

谁也没想到张敏这个武夫说起谎来跟真的一样,不假思索的就扯了一大堆,因为深知黎晭的脾性,所以张敏觉得只要夸了黎晭,又扯到鬼神,那么自己必定相安无事。

况且,如果黎晭真有后手,自己就是从龙之功,如果黎氏败落,自己也是大大的忠臣,不惜冒着身家性命的风险劝谏君主的忠臣。无论怎么说自己都是稳赚不赔的。

果然,听到张敏说自己“天赋异禀”,又说连大明都惧怕自己将其攻占,黎晭心头对张敏的不满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而因为黎晭自幼就深信鬼神,不然也不会重金买什么“灭臣纸扎大法”了,所以才听到自己的父亲托梦给张敏,顿时就把张敏视为了心腹手足,毕竟自己的父亲肯定是不会害自己的,况且那黎羽有异心他早就看出来了。

权衡之后,黎晭难得的来了个礼贤下士,亲自扶起了跪在地上的张敏,并承诺等度过此劫,除掉那人,就让张敏当相国。

听到黎晭的话,张敏多了几分汗颜,想不通先王怎么会把王位传给这样的一个白痴,听到黎晭还要给自己加官晋爵,不禁有些感动,甚至还有了几分愧疚,觉得自己如此欺骗一个智力障碍的人不太好。

平井因为黎明的水攻导致大坝崩塌,造成了巨大的水灾,三万余来自升龙的精锐和城中百姓死伤大部分,而黎明本人也死于水中的消息立马就传开了,远在清化的陈浩南一系对此可谓是喜闻乐见。

“看来这黎氏真是天怒人怨啊,将大军交给黎明那个蠢蛋,也亏黎晭想得出来,不愧是兄弟两个啊,哈哈哈哈。”陈浩南大喜过望,有些失态。

“大王,我交趾百姓素来信奉鬼神,我们应趁早从中运作,将这一切天灾指向黎氏的失德,激发百姓的怨恨,这样对我陈氏是极为有利的。”冯元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足以令人手舞足蹈的喜讯,更是看到了背后的机会。

“冯先生,您说的对,那此事就麻烦您了。”

“另外,如今平井城不攻自破,想必那群乱军不日就将抵达清化,还请冯先生跑一趟,与其将领商议联手除黎的事宜。”

“公子,那群乱军一路势如破竹,恐怕不太愿意与我们合作啊。”冯元有些担心。

“无妨,他们终究是外乡人,他们的家人都还在大明,而这明朝人一向重视乡土,所以他们不可能永远留在我交趾的,这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既然不图权位,那么图的必定是钱财了。你且告诉他们,只要肯与我们合作,他们不但可以名正言顺出兵,事成之后奉上我交趾国库的五百万两白银和金银珠宝当作酬劳。”陈浩南的确有几分本事,立马就将两方人马的利益关系理得十分清晰。

“大王,我交趾国库恐怕没有五百万两银子,就算有,真要给他们了,恐怕不利于您日后的统治啊。”作为曾经的三朝老臣和上一任的相国,冯元对交趾的财政状况很清楚,别说五百万两,就算是三百万两国库也是没有的。

冯元以为陈浩南像向那些士绅勋贵开刀,那样的话五百万两必定是绰绰有余,可是届时必定又是一番风起云涌。

“大王,千万不可啊,若是对那些人下手,恐怕更不利于您的统治。”冯元赶忙劝道。

相处了二十多年,陈浩南自然知道冯元口中的“那些人”指的是什么,见到冯先生误会了自己,陈浩南笑了笑解释道:“冯先生误会了,本王采用的无非是驱狼吞虎和黄雀在后的手段罢了,等这群乱军助我重登王位,我们再上书大明请求支援,这群人本就是大明的逃犯,届时哪里还有心思和能力来跟我要钱呢?”

听到陈浩南想要空手套白狼,冯元对这个自己抚养大的孩子高看了几眼,心想自己果然是老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大王圣明!”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冯元很高兴,事到如今已经可以证明自己的投资是完全正确的,接下来只要耐心等待收益就可以了。

看着水势渐渐退去,周遭全是尸体,比之战争的杀戮有过之而无不及,受过高等教育和严格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朱厚照心头有些难过,虽然这些都不是自己的子民,其中还有不少可能是自己的敌人,但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啊,与自己一样有血有肉有家人有爱人的人。

派人搬开了部分尸体,清理出了一条行军的道路,朱厚照又下令放火焚毁了这些尸体,以免发生瘟疫,给那些幸存者带来又一次的冲击。心头对自然对天地的敬畏也越来越深了。

沿途行军,时不时梦看到一些坐在地上哭泣,或者守在亲人尸体前的幸存者,朱厚照一一下令给他们送去了食物,又让随行的医疗队留下了部分药物才缓缓前进。

毕竟自己没义务也没能力顾全天下所有人,当非要抉择的时候,朱厚照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的同胞,这个伟大的屹立五千年的民族。

看到还有不少孩子幸存,朱厚照又有了恻隐之心,让李寻欢这个“乐天派”负责,带人去收养十岁以下的孩童,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带回大明给他们一条生路。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还局限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枷锁,听到陛下要收养这些人,众人都有几分不愿意。可是君命难违,也只好乖乖的一路走一路收养见到的孩童。

这也对亏了交趾与大明是邻邦,自古以来又是中华的属国,所以这群孩童大多都能听懂汉话,起初还有人不愿意跟着李寻欢走,可是在见到了那香喷喷的馒头以后,毫不犹豫的起身跟随了。

大军已经进驻了平井城,城内也是破败不堪,大部分房屋都被冲毁。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座泡了水的屋子,粗略的收拾以后就成了朱厚照的临时行宫。这也是朱厚照的一大优点之一,既然自己要带兵,就不会到哪都端着一副皇帝的架子,能迁就的都尽量迁就,绝不会为了自己的一时之快而影响了整个大军的行程。

而亲爱的刘伴伴也被人送到了朱厚照的跟前,据说刘瑾出去上完了厕所,就想着溜达一圈,毕竟这可是他第一次“出国”,逛着逛着就来到了前方,可是还没等刘瑾反应过来就被大水给吞噬了,好在被路过的军卒救了起来,在帐中粗略的救治以后就送到了朱厚照的跟前。

望着眼前还在昏迷的刘瑾,朱厚照有些心痛,毕竟此次能够顺利的进驻平井城,从某个方面来说,刘瑾的确是居功至伟。

当即就派人传来了张国清和另外几位御医给刘瑾医治,朱厚照则亲自守在了刘瑾的跟前,望着这个照顾和跟随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忠奴。

其实刘瑾也是一个老人啊,一个当初为了生存而自宫的可怜人,一个有些小聪明的可怜人,一个贪吃的小胖子,一个可以为了朱厚照舍生入死的忠奴。尽管刘瑾贪财,甚至有些瑕疵必报,但这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至少,是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朋友。

就这样,刘瑾光荣的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亲自为他守夜的太监,君臣之情令大家纷纷慨叹,也都觉得跟着这样一位重情重义的君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