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珍珠米(1 / 1)

明末第一枭雄 黑男爵 3922 字 3个月前

“你们几个好好看家,多准备一些干柴,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是,老大!”

“走,出发!”

第二天早晨,留下二憨、小兔、红秀、金丫看守破庙,薛羽带领其他小伙伴,气势汹汹的出山报仇去了!

当然了,要想报仇雪恨,光有气势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巧妙的计划,否则凭着八个小流浪儿,跟有钱有势的刘家叫板,无异于拿着鸡蛋碰石头!

好在薛羽素来腹黑,经过一个晚上的谋划,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不过执行这个计划,需要一点诱饵的。

故而临出发之前,打开坛子,把大家吃剩的鸡骨头取了出来,用一块破布包好,小心的放进了自己怀中!

刘家住在河间府东门外,是一座占地数亩的大宅子,朱漆大门,黄铜门环,五层汉白玉台阶,门前还有上马石、下马石,两大排的栓马桩子,里面更是高堂大屋、气象非凡,比之官宦人家也毫不逊色!

大明王朝一直重农轻商,曾经定下律法:普通百姓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材料的衣服,但是商人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商人不能住豪宅,出门不能坐马车,更加不能进入仕途!

两百多年过去了,随着明王朝统治的日益腐败,那些规矩也逐渐没人遵守了,商人们生活奢侈、富比公候,甚至还出钱捐官,堂而皇之的位居朝堂之上了。

“老大,咱们人单势孤,只怕斗不过刘家啊?”

“刘家养着几十名打手,都是心狠手辣之辈,有的手上还占过人命呢!”

“要我说啊,咱们晚上偷偷的来,往院子里仍砖头、仍牛粪,就算砸不到人,也能恶心一下刘大头!”

来到刘家大宅附近,小伙伴们都有点胆怯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如何斗的过大户人家,恐怕报仇没有希望,还会挨一顿痛揍呢!

“放心吧,老大我自有妙计,不但要给二憨报仇雪恨,还能大家伙美美的吃一顿肉!

蛮牛、虎头、百花蛇、山鸡四个人,到东面柳树林里埋伏好,再准备一根长绳子,然后…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其他人都躲好了,谁也不许出声!”

薛羽早有计划,先派了四名伙伴前去准备,自己带领其余的人,躲在了一条巷子里面,监视刘宅一举一动,要想以小博大、战而胜之,智慧、勇气、耐心缺一不可!

“穷鬼们滚远一点,以后不许从刘家大门前过,谁敢把晦气带进来,小心六爷的鞭子,呸!呸!”

“汪!--汪!”

刘宅大门紧闭着,门前放了一副马扎,坐着一个身材瘦小、耗子眼、塌鼻梁、雷公嘴的家伙,活脱脱像是一只大马猴,手中还拎着条牛皮鞭子,正是之前放狗咬人的魏六指!

魏六指,今年三十多岁了,原是一名泼皮无赖,后来投靠了刘家为奴,专门负责看大门,本名没人知道,因为右手有六根手指,所以得了个‘魏六指’的浑名!

旁边还趴着一条大黄狗,起码有六七十斤重,四肢粗壮,獠牙锋利,吐出一条鲜红的舌头,不时向路人汪汪几声,一副狗仗人势的样子!

本地人知道情况,都不敢从这里走,外地难民们不知情,有人上门来乞讨,都被恶奴、恶狗给赶走了,不是挨了鞭子,就是挨了狗咬!

“驾!--轱辘!轱辘!”

中午时分,一支车队来到了刘宅门前,大约有七八十辆骡车,上面装满了粮食袋子,全都鼓鼓囊囊的,除了赶车的车把式,还有数十名家丁负责押送,手中提着棍棒之类!

领队的一个中年汉子,身材魁梧,膀大腰圆,满脸的络腮胡子,模样极为凶恶,腰间别着一对铁尺,起码有二三十斤重!

朱元璋造反而得天下,为了避免后人效仿,故而颁布严令:严禁民间打制,或者私藏兵器、盔甲,火器更是严格管制,私藏者-斩!

那些地主老财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产,一般给打手们配置铁尺、铁骨朵,铁拄杖之类,算是打了个擦边球,不过随着明王朝日益腐朽,民间私藏兵器者越来越多了,匪患也是越来越严重!

“项管事,您老人家回来了,这趟去南方运粮辛苦了!”

“嗯,回来了,赶快通知老爷!”

“是,小的这就去!”

车队停在了大门前,魏六指立刻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就差跟看门狗一样摇尾巴了,而后窜进门内报信去了。

片刻之后,大宅内走出七八个人,为首一名五十出头的老者,头戴大号瓜皮帽,身穿黑领灰色绸缎长衫,手中还拄着一根金丝藤条拐杖,正是本宅主人刘大头!

刘大头,人如其名,脑袋出奇的大,还偏偏一根头发也没有,就像一个大油葫芦,再配上笤帚眉、三角眼、翻天鼻、鲶鱼嘴,一口里出外进的蒜瓣牙,这要是晚上出去,活人见了吓个半死,鬼见了也得吓个跟头!

“老爷,整整八十车粮食,其中精米六十石,糙米三百石,杂粮一百二十石,一点不差的运回来了!”

“干的好,立刻送到北关仓库存放起来,并派人日夜看守既要防火、更要防盗,千万不要马虎!”

“是,老爷!”

“另外吗,你幸苦一点,明天带着伙计们,继续到南方运粮食去,如今粮价一日三涨,就跟猴子上树一样,本老爷发了大财,绝对亏待不了你们,哈哈!”

“谢谢老爷!”

刘大头相貌丑陋,脑袋却很灵活,且有一定的商业才干,早在几个月之前,他就预料到会有饥荒出现了。

因此提前派出人手,到南直隶、湖广一带大量收购粮食,由大运河乘船北上,再用车辆运回河间府,以高价向外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不过最近几天,他与河间府其他粮商商议之后,一面每天限售粮食,造成市场紧缺,从而逼迫着粮价一路飞涨;另一面大量囤积粮食,等到价格涨疯了以后,狠狠的赚上一笔!

北关仓库,就是粮商们囤积粮食的地方,据说已经囤积了十几万石,而河间府城内外,每天都在饿死人!

“老爷请看,这是小的从南直隶带回来,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

“哦,这是什么东西?”

“回禀老爷,这叫做珍珠米,据说是红头发、蓝眼睛的西夷人,漂洋过海带过来的,南直隶一些大户人家有种植的,小人特意弄了一篮子回来,给老爷您尝尝鲜!”

说话之间,项管事取出一个篮子来,里面是二十多个一尺长短、手腕粗细的东西,外面是青白色叶皮,顶端还有一些褐色须子!

刘大头拿起一个,剥开外面的叶皮,里面是圆锥体果实,上面密布一颗颗金黄色米粒,大约有牙齿大小,排列相当整齐!

做了大半辈子粮食生意,刘大头却没见过这种珍珠米,抠下一粒塞进了嘴里,用力咀嚼了几下,一张老脸顿时变成苦瓜了。

“呸!--呸!

又硬又涩的,就像是啃砂石,夷人地境出产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那里比得上我们天朝上国,五谷甜美,滋补身体!

以后别带这些没用的东西了,要是有扬州瘦马、秦淮名妓,倒可以弄几个回来,老爷我也尝尝鲜,哈哈!”

刘大头除了贪财,还有一个毛病-好色!

“是,小的记住了,下次一定让老爷如愿!”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项管事连忙把篮子仍回车上,点头哈腰赔罪一番,而后带着车队去北关了!

“蒸窝头、贴饼子、棒茬子粥,还有我最爱的金银馒头!”

巷子里,薛羽兴奋的要蹦起来了,口水一个劲往外流,什么珍珠米啊,那不就是玉米吗,俗称苞米、棒子!

自己出身农村,小时候也下过地,帮着大人们一起掰棒子,对这种农作物再熟悉不过了,更深知它的价值有多大!

玉米,原产于美洲大陆,明朝中业之时,由欧洲商人传入中国境内,最早出现在广西地区,之后逐渐进入南方各省份,但是没有大面积推广,只有一些富贵人家少量种植,作为一种稀罕吃食,称之为珍珠米,或者玉蜀黍!

玉米没有大面积推广,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数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种植五谷稻(大米)、黍(黄米)、稷(小米)、麦(小麦)、菽(大豆),要想接受一种新的农作物,并熟悉其种植方法,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其次,中国疆域广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玉米传入之后,要想适应中国的气候环境,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寻找到最适合生长的土壤!

最后,玉米产量高、有营养、耐干旱不假,但是口感远比不上大米、小麦,算是一种粗粮,加之没有好的烹制方法,自然难以被百姓们接受了。

因此上,玉米传入中国两百多年,一直到了清嘉庆时期,才大面积推广开来,成为了一种主要农作物,养活了大量人口!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薛羽身为穿越者,太清楚玉米的价值了--窝窝头固然不太好吃,可是真扛饿啊!

“小鼠、猴子,你们跟着车队,给我顺几根玉米回来!”

“老大,啥玉米?”

“就是刚才刘大头啃的,金黄色那个东西,一定要弄回来!”

“明白了!”

小鼠是个神偷,猴子身形灵活,两人潜踪蹑迹,悄悄跟在了刘家车队后面,寻找下手的机会!

另一边,刘大头返回内宅去了,魏六指也躲进门房吃午饭去了,大门前只剩下了那条大黄狗,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等着主人们吃饱之后,赏给它一些残羹剩饭!

薛羽目露精光,感觉机会成熟了,从怀中掏出了鸡骨头,一脸坏笑的盯着大黄狗,敢咬我的弟兄,让你用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