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精彩的诡辩(1 / 1)

明日罪临 吕克.肉松 2969 字 3个月前

明一以为这得花费较长的时间,意外的是,Boss很快就回答了他的问题,并顺便科普了平民所不知道的有关进化者的深层资料。

“至2165年,联邦公民基因库已经收录了全球90%人口的基因数据。

同年,出台新生儿基因测试政策。

自这一年开始,全球除部分边缘化地区、海盗组织及反联邦组织之外,95%的公民都经过超体基因反应测试。

因此,目前超体进化者数据库可参考价值在87—90%之间。

你的问题,我无法确切解答,有,或者没有。只能说在数据库中无此记录。

像你这样,出生时没有采集基因进行反应测试的公民,虽极其罕见,但不能说绝对没有。另外,还有非公民。”

值差居然精确到3个百分点之间,Boss真是个数据狂啊!

明一心里叹道,点点头,“也就是说,不排除真的有分身进化者存在。”

“目前已知的超体进化者分类有:

体态异变类,如鱼人、甲人、毛人、树人等;

器质转变类,如只要站的足够高就可以扫描13平方公里面积的鹰眼、有类似红外热感功能的蛇行者…

这一类别里目前已知最强悍的,是拥有无限愈合能力、被称为[不死族]的进化者。

二十多年前,SCA中有几名暴级不死族,曾在与反联邦组织的战斗中被RPG击中而不死。

不死之称,源自于此。

严格来说,屠夫应该也属于器质转变类,不过拟态进化者的战斗力并不强,暂时还未对其进行划分归类。

而战斗力强的,基本都集中在能量突变类。

这一类别的进化者,能力不一而同。

有些可操控电能,有些自带激光能,有些可改变金属形态并隔空操控,但经检测并非磁力效应,究竟是何原因,联邦的科学家们还在研究中。

你的那位鲁伯,武器大师鲁达,据我观察演算,实力在暴级中属于最强的。”

明一眼中闪烁出好奇的光芒。

鱼人、树人什么的,他在网上看到过一些,但像鹰眼、蛇行者,完全没听说过。

更别提那听上去如同神话般的不死族。

“兵、器、暴、界、宙、创,看上去暴级只能算中等水平。Boss,全球暴级进化者多吗?”

“目前已知能力最强的三人,宙级。

全球,包括联邦与反联邦组织,界级约有百余人。暴级相对基数较大、类别丰富、实力较强,约计共有万余人。

但并不是说十几万超体进化者,除以上之外,就全是兵级与器级。

有些难以定级,有些甚至连兵级都算不上,譬如毛人、树人。

他们只是基因序列与普通人不同,身体长有明显的毛发与类树皮覆盖物,除此之外并没有特殊能力。”

明一想了想,又问道:“那创级呢?”

“宙级之上的未知级别,被定义为创。意为创世者。这些你将来逐步会有了解。

明一,不管审判者是不是具备分身能力,他与屠夫不同,不具备明显的特征,你的超体感知能力恐怕提供不了多大帮助。

所以,你打算怎么将他找出来?”

明一划动茶几屏幕,调出一份资料,道:“那当然是从我们的陈大律师着手了。

既然审判者发出了死亡召唤,那我们就静静等着他现身吧!”

………

11月18日,弗莱迪杀妓案庭审日。

午后2:30,皇后区法院门口济得人山人海,不知道的还以为法院在搞大促销,又或者是又有工人集体抗议上诉无良雇主之类的。

显然,挤在最外围的都是普通民众,靠前排的基本都是记者、自媒体人、主播、UP主…

1号刑事法庭,听众席坐的满满当当。

坐在靠近被告席头排位置的加西亚.汉莫,约摸60来岁的年纪,一头白发,戴着考究的眼镜,杵着精致的手杖,他身边一个中年男子不时凑在他耳旁说些什么。

围绕着老汉莫先生的两边与身后,均是其集团公司成员或心腹。

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说是说公开庭审,但NYPD与法院方仅允许了十来个媒体记者入内。

且,除了个别人之外,任何人在入庭之前,都得经过电子探测器,有可能用来录音、录视频的设备一概不得携带入内。

为这,两个记者在门外吵吵了会儿,被法警直接架了出去。

事实证明,走后门这种事儿,不管在什么年代都挺管用。

瑞雯托了一个当法警的学长,此时正和明一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靠墙的位置。

一切尽收眼底,正合明一心意。

审判者极有可能就在这一百来号人当中。

午后2:55,法官上庭,12名陪审团成员就座于法官两侧;正对法官席的左右,各是控辨方;证人席、鉴定人发言席,位于法官席与旁听席中间,此时也已全员就位。

辩方律师华伦.普拉西多.多明戈.陈,一如既往的油头粉面,穿一身笔挺的浅灰色西服,十足衣冠楚楚道貌岸然模样。

在确定接下审判者一案后,明一暗中跟了陈华一周。

可惜,并没在陈华身边发现什么可疑人物,倒是看这家伙实力演绎了一番纽约时尚。每天一套西服,几乎不带重样的。

法槌落下,全场肃静。两名法警送被告人弗莱迪.汉莫入庭,正式开庭。

一场精彩绝伦的诡辩就此开始。

“开酒器属于我的当事人,上面有我当事人的指纹,难道不正常吗?”

“为什么凶手没有在开酒器上留下指纹?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我问,你们是检方还是我是检方?举证不应该是你们所要做的吗?”

“现场的保险套上确实检测出了我当事人的DNA,但是,谁能保证这一定是因为发生了什么呢?

大家都是成年人,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为您当庭提供100种制造这种伪证的方法。

还有,即使真的发生了什么,难道不是那位莫莉.朵姬女士随身携带‘巨人’药丸,趁我当事人醉酒喂他服下,企图迷J吗?

如控方所说,那药丸的瓶子上只有莫莉女士一个人的指纹。”

“我当事人在警员来到家中之时,正在替莫莉.朵姬女士收拾遗体,并不像控方律师所说的意图藏尸。”

“狡辩?控方律师,容我提醒,紧急报警系统是我当事人启动的,警方在接到警报之后,才赶到我当事人家中。

这就足以证明我当事人是主动报警,而非畏罪潜逃。

试问,谁在那种情况下,突然听到有人闯进自己家不慌张?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凶手是不是又回来了。意图翻窗并非逃罪,而是逃命。”

“破坏现场?呵,这就更可笑了。控方律师,你我是法学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寻常老百姓能有多少法律常识。”

辩得控方节节退败的律师陈华,姿态潇洒地向旁听席上的一些人询问道:“你有吗?你?还有你,你们都有吗?

谁能保证家里突然多了一具尸体时,自己能冷静得如一名训练有素的警探,保护现场,最好是用保鲜膜把整个屋子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