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看不起谁呢?(1 / 1)

神宠时代 一虫 2778 字 3个月前

泥鳅—地行龙品质:精英中级—完美下级  进化所需时间:00:29:18(加急成功)

加急处理所需:加急成功,可再度加急,所需:…

加急后所需时间:00:10:00(二次加急时间)

进化后品种、品质:

狂暴地行龙品质:完美下级  能力:…

弱点:…

再次进化所需:暂时不可进化  很不错的数据,更不错的技能。

方莫不由有些眼睛恍惚,他甚至有些不想去交换了,毕竟在自己的手里,泥鳅都有可能进化成神龙,只要可以继续用进化空间,而朱雀…

需要的时间很长,材料也很多,两者相比,还是朱雀好。

他嘿嘿一笑,点了点头。

为什么说朱雀好呢?

其实很简单,因为朱雀已经是神话级的宠兽了,而要是想要把一条泥鳅进化到神话级,估计所需要的材料比之帮助朱雀缩短时间还要多,还要更贵。

两者相比之下,还是朱雀要更好一点,起码对于材料还不够多的方莫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了,未来要是材料多了…

自是不必在乎什么朱雀不朱雀,就算是一只鸟,他说不定都可以进化成为凤凰。

“愈发的喜欢幻想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作为一个普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为好,幸亏我还是很清醒的。”方莫摇了摇头,将那些东西全部都藏好,这才抬脚走了出去。

想到即将进化完成的那条狗子,他心中便一片激动。

实验室里。

各种颜色的云雾还是不断地漂浮,这些虽然看似漂亮,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像是某本书里说过,“张妈云:越是漂亮的东西,也就越是危险。”

显然这是一句实话,就说此时实验室里面的这种色彩,方莫要是敢脱下防护套装,估计分分钟就得驾鹤飞升,路上能不能见到仙女不一定,但肯定是再也看不到这一方花花世界了。

实验台上,狗子的眼珠子慢慢变红,显然还处于进化当中,但是身躯已经涨大了三倍的它,却是无形中多了几分威严,少了几分可爱。

想来,对于少年郎的心脏,会有一定冲击的吧?

毕竟少年郎还是喜欢较为可爱的东西,谁会喜欢这种狰狞可怕的东西呢?

大概,

也许,

或者,

都喜欢?

方莫轻笑一声,走过去将固定器又怂了两个扣子,他又一次的低估了进化后宠兽的身高,可是没办法,他才学习了多长时间啊,如果不是每次都可以通过眼睛发现信息,他估计都是不合格的。

“进化炉都落灰了,要不要装个逼呢?”

低调的他,深深地思虑半晌,摇了摇头,淡然道,“还是算了吧,开炉一次也挺费时间的,那都是进化师故弄玄虚的东西,不玩也罢,不过…

以后要是有人参观,还是要做出一副神棍样子的,让我想想,神棍是什么样子来着…

我说,要有光?

不对不对,这个有点太嚣张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行不行,这个太故弄玄虚!

阿米托福,贫僧法号虚竹,修行于太青山圣母院哈利路亚房?

不好不好!”

思索半天,他将这一切全部都放弃掉了,最后想到的便是老师那一张神秘兮兮的脸颊,那才对他的口味,尤其是嘴里还念叨着让人听得懂,却又听不懂的咒语时,估计可以让一些人彻底的陷入迷茫…

“这个好!”方莫点了点头,笑吟吟的脸颊,迅速变得神秘了起来,望着依旧还在变大的这只宠兽,他喃喃自语道,“天为罗盖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伸长脚,恐踏山河社稷穿!”

想到这句话将会带来的无数惊叹,他便微微笑了起来。

据说,这句话是某个乞丐皇帝在当和尚的时候,由于一天没有吃饭,外加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安眠,躺在寺庙外面所作的一首诗。

打油诗而已,但是却可以看出其志向。

一个乞丐一样的和尚,却说出恐踏山河社稷穿这等恐怖的话,足以证明对方的志向远大,且心怀天下。

十分钟后。

方莫抓着一条长长的锁链,脸色阴沉的带着哗啦啦的声音从实验室里走到了店铺当中,他站在那里,却没有受到其他人的关注,反而是身后那个比驴还大的狗,引起了众人的围观。

那些人不敢进来,只敢在外面看着,一个个目瞪口呆,嘴里胡言乱语,仿佛见到了神迹一样。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

张达贵疯疯癫癫的站在外面,望着里面那头比驴还大,浑身有着一道道蓝色虚焰的狗,他彻底陷入了癫狂。

“他,他就是一个骗子,怎么可能真的成了,而且,而且还是,还是这种可怕的宠兽…”

这家伙的眼里有着羡慕,嫉妒,以及不服气,更有着一种深深地挫败感。

张达贵跟方莫拜师也就差了那么十多天时间而已,可他所学到的东西,却连方莫的万一都没有。

本以为大家都是打杂的,谁知道,对方却是尽得真传,不仅在众目睽睽之下进化成功,让他没有了话语可说,还进化的那么恐怖。

“狗子,是你吗?!”

少年站了起来,他都有些不敢相认,抓住肥胖的婶婶道,“它,它真的是我们家的狗子吗?”

激动之下的他,并没有发现他那肥胖的婶婶此时数度变化的脸色,以及最后彻底的化为温情的柔和,“是,是我们家的狗子!就算是化成了灰,我也认识,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抱抱它啊!”

她变了,从刚刚恨不能把这个没爹没娘的侄子摁死在茅坑里,变成了我就是他爹娘,谁要是欺负他,先把我弄死。

世间之事,果然既是神奇又是无聊。

方莫将这一切看在眼里,默默地发出了一声感慨,同时将那大铁链子交到了少年手中,“链子,五百。”

“五百?才五百?!你这是看不起谁呢?!”肥胖的婶婶噌的一声就站了起来,找遍全身,拿出来一千块钱,豪爽的递给了方莫,傲娇的抬起头,肥胖的脸上难掩兴奋,“我们家,有那么缺钱吗?!”

她仿佛忘记了,方才的她是有多么的可恶。

那一刻,她就像是一个守财奴,只要少年多花五毛钱,就要打死在街头。

现在的她,却愣是把那一切都忘记了。

更是将侄子当成了全家的宝贝,掌上明珠,颤悠悠的肥脸上的那一抹骄傲,仿佛就是在说,家里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那都不是个事儿,就算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得让自己的侄子风风光光的。

无语的方莫,只能在心里想,“这,大概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