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活埋?”
随着泥土被扒开,土包之下的圆形头颅渐渐露出了他的真容。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观其样貌,约摸十三四岁的年纪。
花一样的年华,却在土中度过了余生。
张仲站起身,将腰间长剑拔出,正准备刨开泥土,将其整个挖出来,却猛然在正对的大树上,看到了几条长长的痕迹。
那痕迹窄而深,以至于树皮翻卷,其下白色的树体亦被剖开数寸。
这五根长长的划痕,让张仲心中一动。
“胖子?”
熊猫抬了抬头,只愣了一瞬间,就继续低下头啃竹子,一副与我无瓜的样子。
无奈之下,张仲只好亲自走过去,拉起了旁边躺着的老虎尸体。
将其解下绳索,拖行到树旁,随后高举前爪,与树上的痕迹进行对比。
他的判断没有错,这痕迹,正是这只老虎的挂爪。
这是大型猛兽圈地盘的标准动作,也代表着这里,这片树林,正是这只猛兽的地盘。
活埋的小男子,老虎,腊祭,围猎。
这其中应该有着某种联系。
但联系点在哪里?
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有些时间才会天黑,要是胖子下山途中不掉链子的话,将小男子挖出之后,应该也足够在天彻底黑下去之前赶回营地。
随着尸体整个被张仲挖出来,他才发现,这男子的死亡原因,并不是活埋。
而是…割喉。
以利刃断去大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仔细探寻了坑洞中的血迹,张仲确定了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
也就是说,这小男子,在死之前,就被埋进了土里。
而这致命的伤势,也让张仲觉得十分眼熟,只一瞬间,他就判断出了凶器。
牛耳尖刀!
莫非?
这小男子的死,和掠卖有关?
“汪汪汪!”猎犬的示警声再次响起,随之而来的,是其他的犬吠声,和一声高呼。
“张亭长,是你吗?”
这声音?
“程百将?”
“总算是找到你了。”随着大量的脚步声,程非壮硕的身影出现在张仲的视线中。
“表公。”梨的声音伴随着轻盈的脚步声,也在夕阳下响起。
她的声音不同于以往的淡然,带着些少见的柔弱和强烈的担忧。“表公伤势如何?”
“此前已经敷了白剑,好多了。”张仲应答之后,对于她出现在这里虽然有些疑惑,却也没有多问,只是示意其稍微远离。“你先在旁边等我一会儿。”
“我与程百将有要事商议。”
梨没有多说,只是温顺的退到一边。“好。”
程非疑惑上前,距离张仲还有十余步的时候,便已经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是?”
“我无意中发现的。”
“一刀割断颈脉,失血而死?”程非一眼就判断出死者的伤势。“这伤?”
“当与未结之案有关。”张仲点出了程非后面想说的话。
“事关重大,我等即刻携尸下山,去见五百主。”
张仲摇了摇头,指了指正在地上乱嗅的一群狗子。“恐怕,不止这一具。”
程非一惊,面色勃然而变。“你的意思是?”
“此前,我便是因为猎犬抛地而察觉的。”
张仲摸了摸身边狗子的头。“现在,这些犬奴,似乎又嗅到了什么。”
程非怔怔的看着几条猎犬,心中一阵发冷,好一会儿才做出决定。“张亭长有伤在身,且先行下山,此处,我亲自来挖。”
“便是掘地三尺。”他面带愤怒的挥了挥手。“也必将其尽数挖出。”
“好。”
到张仲做好准备,骑着熊猫下山之时,程非已安排好了人手,他只留下了二十余人,其余的人,都跟着张仲一起下山。
张仲自然不需要这么多人保护,而是......
此处是蛮人的地盘,以程非的话来说就是,目前还不知道是否与牙门蛮人有关,百人上山,若是回去得太少,恐怕会被其察觉。
不可不慎。
张仲对此深以为然。
到得山下,迎接张仲的,是前所未有的欢迎,一大群士卒,竟然不顾他身上有伤,想要将他举起抛动。
若非张仲神力惊人,恐怕伤口就要再次裂开了。
“亭长勇力当真十人敌当中的头等。”一名屯长竖起大拇指,满脸兴奋的说道。“我等可从未见过有人连猎三只异兽的。”
“运气,运气,刚好遇到而已。”
“瞧亭长这话说的,要是旁人遇到,那可就不是运气了,而是灾祸。”
“说得极是,旁人可不能战胜这等猛兽。”
“还是两只。”
“亭长当真豪勇,若非如此,此次狩猎,恐怕就要被蛮人抢了风头。”
县尉百里豹的亲卫亦跟着出声。“若如此,则失了县尉颜面,我等百死难赎其罪。”
“那蛮王之子,也着实厉害,单人独战,竟杀了一头蛮象。”
“他可大了张亭长数岁。”有人听得这话,十分不服。“依我看来,他差亭长远了。”
先前说话之人,不服的辩驳到。“我可没说他比亭长强,只是其人勇武,却也当得一赞。”
众人这才点头称是。
一阵让张仲脸红的夸赞之后,张仲才从这一句句话中,理清楚了事情的始末。
蛮象的事情,他自然早就知道,而他猎了三只异兽的事情,蛮人也早就知道了。
是以,这些蛮人,并没有因为蛮象而对秦人甲士进行嘲讽。
但问题在于,这些秦人不知道啊!
憋了一肚子气的他们,直到此时才发泄出来。
“张亭长,且随我来。”
张仲定睛一看,才发现叫他的,是贼橼的亲卫,那个他曾送过鹿皮的甲士,拓。
“贼掾要见我?”
拓含笑点了点头。“正是。”
很快,张仲就跟随着拓,在营帐中见到了贼掾李炀。
他仍旧是一副坐没坐相的模样,见得张仲进来,先是问了问张仲的伤势,得知其以十年生的白剑敷了伤势之后。
才指了指桌上摆着的食物,笑着打趣。“早听闻汝之腹,宛如盛饭之桶。”
在张仲尴尬的表情下,他才收了打趣。“且吃吧,管够。”
食物不少,足有一大盆米饭,和一小盆炖肉,还有一盆酱,以及几碗菜汤。
而这么丰盛的食物,并不是李炀专门为他加餐,这只是公大夫爵,在军中食物的标准配置。
“贼掾吃过了吗?”
“吃过了。”李炀指了指旁边的一副空碗。“军中公大夫爵,每日间有精米五斗,肉三升,酱两升半,菜汤数碗。”
李炀指着桌上的一大堆食物,笑着说道。“这等配给,我从未吃满过。”
也是,不是谁都像自己一样,小小腹部,宛如盛饭之桶。
五六十斤的精米,三四斤肉,还有几大碗菜汤,一般情况下,哪怕是百人敌,也还真就吃不完。
张仲端起大盆,抄起勺子,一边吃一边听李炀闲扯。“左右吃不完也是带下去给士卒,不如与你吃。”
紧接着,李炀又加了一句。“定要吃完。”
“不然,罚款当由你自行承担,我可不会帮你交。”
“唯,仲一定吃完。”对于这件事,张仲曾在与亭老闲聊的时候听他提起过。
说来,秦国军队的食物配给,可谓是十分有意思了。
它不是全军一起分发的,而是从将尉开始分发,然后是中下级军官,依照其爵位高低层层截留之后,才到下层的普通士卒。
当然,为了保证军中进食的速度,配给并不是等将尉吃完才端下去给其他人,而是由将尉自己定下配给之内的食物。
可以少,但不可以多出自己的配给。
至于配给之内所剩下的食物,也不会被存下来,更不会转换为钱财给你发工资。
而是一天归一天,没吃完就没有了。
但即便如此,一般也没有什么将官会留下自己吃不完的食物。
因为,秦国的传食律规定,索要了自己吃不完的食物,一旦没吃完,是要被罚款的。
而以这时候法家的尿性,那就是无论你地位如何,哪怕你是统率十余万人的将军,只要你还在军中,军法官就一定会找你的麻烦。
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你若是想要以配给之内的食物,来犒赏自己的亲卫下属什么的,他们不会追究,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这是你自己的食物配给,只要不浪费,就什么都好说。
但浪费,那就是你的错了,无论什么理由,罚两甲。
足够军中再买几倍的食物了。
吃完之后,张仲说起了正事。“贼掾,我在山林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从遇到沙摩虬开始,到张仲寻找到白剑,无意间发现尸体,尽数讲述完毕之后,李炀的眉头,从开始的平淡,逐渐皱成了川字。
“如此说来,此事当与牙门蛮族无关。”
李炀揉了揉太阳穴,接着往下说到。“你此次在山间重伤,乃是蛮王之子沙摩虬所告知,若真与他有关,当不至于画蛇添足才是。”
“不过,你是在他走后,无意间发现的?”
“正是。”
“听你此前讲述,其人有意结交于你,并定下了较技之约?”
“确有此事。”
李炀思索了一阵之后,伸出右手,对着张仲说到。“将药物给我,我找狱验查证一番。”
“唯。”
接过药物之后,李炀以右手中指,轻轻叩了叩几面,沉思了不短时间,才再次开口。“蛮王内附,所携十余万众,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慎。”
“但若真与其有关,律法无情,不因外邦而有私,亦不可不惩。”
张仲能理解他的纠结,这种事情,稍不注意,说不定会引起两方之间的战争。
即便不会,也很有可能破坏蜀郡准备了半年左右的谈判。
好一会儿,李炀的眉头才再次松开。“也无妨,即便真是牙门蛮人所为,也不过一战而已。”
“秦人,从不惧战。”
这时候,必然要给上官表示一下忠心才是,张仲起身行礼。“若如此,必斩蛮人百将,为贼掾建功。”
李炀哑然失笑,脸上的忧虑轻了许多。“事情还未到如此地步。”
他起身来回踱了两步。“沙摩虬性子颇傲,前番去往郡上,亦不过结交一二人。”
“他既有此心思,这段时日,你便留在县上,结交于他。”
“那隐山亭当如何?”
李炀摇了摇头,很有些无语的说道。“你此次近乎将亭上黔首抓了小半。”
“如此大案之下,还有谁敢犯事?”
张仲低下头,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法不因人众而不罚。”李炀察觉到刚刚的话有所歧义,便解释了一句。“此事做得没错,不必放在心上。”
“仲知晓。”
“是以,亭上不足为虑。”李炀做出了最终的决定。“使求盗回亭代管即可。”
“你便呆在县上,与其结交,但切不可使其察觉。”
“能做到吗?”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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