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啊!”
孟青平说道:“江湖上的高手并不都是精通武道的,例如蜀中另外一个名气还在十三寨之上的唐门,他们整个门派都不是靠个人武力闻名天下的,但唐门底蕴却比奕剑门都强,那卓不凡敢在你聚义帮装模作样的,那你看看他敢在唐门面前放个屁不?”
“不是我瞧不起奕剑门,就算是奕剑门那位宗师在唐门面前,也提不起多大的排面,唐门传承千年,却一直都在天下间有着很大的地位,靠的是什么?绝对不是他们武功有多高,而是他们的暗器,比如说唐门名气最大的孔雀翎。”
“二十年前,李敬思将军率领十八位宗师在数万敌军包围之下硬是守了大半个月,这件事情你应该有所耳闻的,我爹跟我讲过,其实,当时所谓的十八宗师,有一位压根不会武功,偏偏就是靠着孔雀翎杀了匈奴两位宗师,还戴着各种暗器杀得血流成河,你说,他走在江湖里,谁敢不拿他当宗师?”
“而且,唐门暗器还很多,在唐门暗器榜上,那么厉害的孔雀翎居然都只能排第三位,鬼知道排名第二的观音有泪还有排名第一的佛怒唐莲到底有多恐怖,虽然不知道这后面两样到底存不存在,但就凭借孔雀翎,没有生死之仇,谁敢招惹唐门?”
“同样,还有药王谷这种门派,同样不靠武功,就是那连朝廷御医都有大半来自药王谷的医术,依然让他们在江湖上行走,天下尊敬。”
“也比如另外一种,和你一样的读书人,有的当代大儒,有的朝廷命官,这些人一样地位斐然,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或者像我这样,有一个好爹的也行,只要招子放亮点,做事情别太过火,至少在蜀中这一带,基本上多多少少都会卖我爹一点面子。”
一边说着,孟青平突然舔了舔嘴唇,凑到杜若耳边,轻声道:“杜老大,你没听说过哪个皇帝武功有多厉害吧,就比如我大秦太祖皇帝,也不过就是个会两招装假把式而已,可结果呢,天下谁比得了他,你要知道,自古以来,造反成功的,其实都是像你这样的文弱,会驾驭人,而不是会打人的人,嘿嘿,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立个山头,咱们揭竿而起?”
杜若嘴角一抽,白了孟青平一眼,说道:“你是脑袋抽风了吧,不过,你说的这些,唉,怎么说呢,总觉得似乎都不太适合我。”
“也有适合你的呀,”孟青平说道:“多少大门大派不是起于微末呢,像你这样有头脑的人,才能够真正的打造一个大势力,而不是靠谁的武功高,武功高强是很好,但那终究只是能够打出一时威名,只有能够驾驭得住高手的人才能让一个势力稳固下来。”
“其实,说句真的,”孟青平又说道:“很多门派里吧,最强的人,并不是掌舵人,但掌舵人绝对是只能够控制大局的,而且啊,杜老大,你要知道,不管是是不是高手,总是需要钱的,需要资源的。”
“有时候吧,其实是你想得有些差了,你就说你现在吧,的确是放在江湖里毫不起眼,可是,单纯在水西县,有几个人敢不给你杜山姜几分面子,但是,你是你们聚义帮里最能打的吗?”
杜若有些诧异的看向孟青平,挑眉道:“咦,怎么之前没看出来,你还懂得这么多呢?看着你也不像是这么有内涵的人啊?”
“嘿嘿,”孟青平咧嘴一笑,道:“这些话,其实当初我习武没天赋,一直很自卑,我老爹讲给我的,从那之后,我就看开了,我武功不行,但我要在赌博这一块,称为天下最强!”
看着孟青平的斗志昂扬,意气风发,杜若脸皮抽搐了起来,无语道:“恐怕,这是你爹最后悔的事儿,要是能够重来过,他肯定选择让你继续自卑下去。”
“别这样,”孟青平掏出一块湿漉漉的鼻屎,屈指一弹,弹到窗外,说道:“杜老大,我说真的,要是你揭竿起义,我纳头便拜,跟你一起闹他个天翻地覆誓不罢休!”
杜若:“…”
孟青平嘻嘻一笑,道:“好好好,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我也可以明确告诉你,你也有机会称为那种天下高手的,不过,可能性很低,真的需要天大的机缘,据我所知,就社稷学宫里那位老夫子,就是五十年为凡人,读遍天下书,一朝之间,便读书读到了天地共鸣,立地成大儒,修为有多高,无人知道,武评榜上排第三!”
武评榜,一个江湖榜。
排了天下公认的十大高手。
“也或许你机缘无穷,能够得到什么天材地宝,修为一日千里,成为那神仙般的宗师,也或许你哪天落到悬崖底下,得到什么宝贝洗经伐髓,成为天才,然后顺便还遇到个白胡子老头哭着喊着要收你为徒,传授你他一身武功,临死还把他一身通天贯地的修为传给你,还有…”
杜若叹了口气,翻开书,继续看了起来,说道:“我说青平啊,你要是有看那些志异杂谈的时间,不如多看看这些有用的书吧,虽然你也不可能考取功名,但至少能够让你变得有点内涵。”
孟青平摆了摆手,说道:“这就算了,看你这些书,无聊得要死,你还不如让我去死呢,那些说书先生编的杂谈多有意思的,虽然都是一些扯淡,但听着就是舒服啊!”
孟青平突然变得严峻起来,一只手拍在杜若肩膀上,说道:“对了,杜老大,我突然想起了最后一个让你很快屹立江湖之巅的办法。”
杜若眉头一皱,道:“说说看。”
“那就是…”孟青平一本正经道:“利用你这张英俊帅气的脸去勾搭一个江湖女侠,就比如姑苏城的南宫琥珀,这可是一个才二十几岁的宗师哦,嘿嘿,或者,你祈祷老天突然给你送来一个有婚约的青梅竹马,偏偏还是个宗师…”
杜若无奈的叹了口气,就不该对这货抱有任何期望,虽然他说的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杜若对自己的脸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若是他这张脸能够有前世那个写小说的缺悦那么帅,肯定是没问题,可那种盛世美颜终究是千年难寻啊!
至于青梅竹马,
杜若倒是忍俊不禁,当年没有逃难来蜀中之前,他倒是真有个青梅竹马,一个黑瘦小丫头,住在他家大院旁边那个…姑且叫做房子的屋子里。
那个黑瘦丫头,虽然营养不良,终究要大杜若几岁,个头也大不少,每天杜若都会从家里给她带些糕点,然后那丫头就带着杜若到处疯,到处玩,小时候也没有什么男女之别,杜若都记得他被那丫头扒光过很多次丢尽了小溪里给他洗澡。
杜若的家里是书香门第,父母都知书达理,到没有因为那个黑瘦丫头家境贫寒而有所嫌弃,很乐意看着性格内向的杜若有个朋友的,平日里,杜若父母对那丫头一家子也颇为照顾。
那时候,那丫头似乎对杜若的身体构造和她不一样一度很好奇…
“那丫头,好像叫大妞吧!”
杜若手里把玩着一个装饰很丑陋的平安符,歪歪扭扭的‘平安’两个字还差了一点,是用一块粉红色的粗布缝制的。
这平安符就是大妞给他缝制的,充满了少女气息,当初杜若是怎么都不肯要的,最后屈服在大妞的拳头之下,一度引以为耻的佩戴了好久。
回想起小时候的一幕幕,杜若忍不住微笑了起来,只是,后来,那一场大旱之下,杜若家的大院被一大群流民闯入,全部粮食被抢走,杜若的父母都是出身富贵,一夜之间沦落到了那个地步,差点就活不下去了,还是靠着大妞家父母帮助才撑了过来,一起往蜀中逃难。
逃难过程中,杜若父母都因为身体孱弱,先后离世,杜若就跟着大妞一家三口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可大妞的父亲也在一次和流民争执中被打死,也在那一场暴乱之中,杜若和大妞母女走散,最后流落到了水西县。
脑海里浮现出多年前的一幕一幕,心情也有些不太好了,就在这时候,船突然晃动了一下,外面响起罗大胡子的声音:“帮主,孟少侠,靠岸了,下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