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刀直入地讲,写作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对占星铺老板大卫来说就是这样。
大卫今年三十三岁,是椿风镇上数一数二的占卜师,独自一人生活,早上七点起床,晚上七点收摊,没有不良嗜好,业余爱好是写书——但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且枯燥的事。
他是个高地人,原本有一头酒红色的秀发,却因为灵感枯竭早早变成了地中海。
他的眼窝内陷,黑眼圈很深,一点都不像个早睡早起的人——那是他夜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报社的新稿冥思苦想时留下的病根。
他的皮肤像是尸鬼一样干燥且苍白,时常为了留住大脑中迸发出的灵感而废寝忘食,内脏肠胃深受其害。
为了对付占星师的工作,还有步步紧逼的截稿日,大卫先生日夜操劳,表现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这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圆一个谎。
他是一个杀手。
没有感情的杀手。
在白天,他是一个给人指点迷津,依靠星象混饭吃的江湖骗子。
在夜里,他拿起刀子,化身成夜幕中的死神,提着人头去换钱。
与此同时,他还得保持高强度的供稿连载,在太阳报社写一本名叫龙的罗曼史的骑士小说,免得让自己的夜生活过得单调了,引来治安官的怀疑。
“按照你说的,大卫先生,你并不喜欢你的工作,对吗?”
伍德坐在占星铺门廊前的椅子上。他挽着露丝大法官的手,表现得彬彬有礼。
大卫面无表情,表情如行尸走肉,给两位贵人倒茶送水,附身答道:“是的。”
露丝立马敲起响指,她打扮得光鲜亮丽,是整条街最靓的那个妞,表现得急不可耐,想把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但你做得很出色!大卫!你刚才说的就很有道理!对了…你刚才怎么说来着?”
大卫的脸部肌肉在抽搐——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有不满,有忿恨,有无名火。
但老板的话,他哪儿能不听呢?
于是他将伍德先生与露丝女士的婚姻占卜结果,又念了一遍。
“从阁道三到心月狐,从玉衡星到南斗六,天上所有的星辰都盼着你们能成为一对白头偕老的绝世佳人。”大卫先生绞尽脑汁组织着措辞和语法,用出毕生所学,为老板圆下一个谎。
“对!没错!”露丝抓紧了伍德小少爷的手,兴高采烈地形容道:“你看看,虽然你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你完成得很好啦!这就是你的天然优势!你就是这方面的天才!”
咔擦——
大卫先生握着杯盏,瓷杯口隐有裂纹。
就在此时,达里欧刚从厕所回来。
她换回了男妆,重新化身为伍德少爷忠诚的男侍从。从她,变回了“他”。
达里欧神色慌张,内心惴惴不安,因为第一眼看见大卫先生时,他就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个占星铺老板大卫,曾经与达里欧在同一个匪帮干脏活,他们都是骷髅会的骨干成员。
达里欧是马匪出身,负责为设伏抢劫商队的兄弟们放哨,用口琴和哨声传递信息,诨号叫画眉。
大卫则是骷髅会的杀手,负责看守和保护帮会成员的家眷,如果出现叛徒,那么叛徒的家人会在他的刀下死的干干净净,诨号叫寻血犬。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这两个土匪换了主人,在另一个场合,用另一种身份重新相遇了。
占星铺的时钟指针转向正午十二点。
达里欧和大卫对视着。
两人沉默不语,内心各有鬼胎。
就在这时,路德维希宅邸传来第一声凄惨的尖叫——给大法官家送新鲜食材的菜农刚刚到达血案现场。
很快,惶恐像是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当各种版本的流言散播到占星铺大门前时。
露丝表现得相当冷静。
伍德神态自若,自斟自饮。
大卫宛如行尸的无神双眼中,有了第一道光,仿佛在平凡无奇的生活中,多了那么点乐子。
达里欧的戏,才刚刚开演。
他抿着嘴,凑到两位贵人身边,将伍德小少爷交代的戏文一字不落的念了出来。
包括“伍德少爷夜访路德维希宅邸”,到“房梁上的腊肉”那一段,完完整整的念完了。
达里欧的脸上满是冷汗,大卫先生笑而不语。
露丝明知故问,有担忧也有兴奋。
“伍德,你昨天晚上去见了路德维希?”
伍德点头:“我肯定会被当做第一嫌疑人,你能帮帮我吗?露丝?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表哥已经死了,此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那你就慢慢说,王都的人还没到镇子上,你可以和我好好谈谈。”露丝看伍德的眼神都变了,像是猎人盯住了陷阱里的猎物。
伍德对露丝的示好爱答不理,他单单望着达里欧——看着达里欧的眼睛。
他对达里欧郑重嘱托。
“达里欧,我知道你很害怕,我和露丝还有事要谈,你和大卫先生去店里好好聊聊,昨天晚上,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如果你害怕,就想想我,像你说的——我们是生死之交。”
达里欧拭净脸上的冷汗,转而看向大卫先生,看向骷髅会的行刑官。
这个疯丫头暗暗想着。
——我这是害怕吗?
手在打颤,身子在发抖。
看看寻血犬,他和以前一样,手脚麻利,心和血都是冷的,杀起人来又快又狠!
我是他的对手吗?
少爷说。
只要抓住这头寻血犬的杀人证据,就能彻底将露丝拉下马。
我一直很奇怪,这个小家伙为什么站得那么直,他的脊梁和膝盖像是长了骨刺,稍稍弯下去,对他来说都是钻心腕骨的疼,我真是想不明白——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刺眼的人。
索尼娅女士和我说,就在我跳上刑场的那个瞬间,我的灵魂在闪闪发光。
我一开始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现在,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他要我想他念他,此时此刻——我确实很想念他,生怕他出了半点意外。
我想通了。
他要我念他的姓——他叫普拉克。
——他是我的勇气。
达里欧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二楼。
大卫先生将普拉克家的侍从送到书桌旁。
桌上落了一页页手稿,有不少装订成册的文刊丢在一旁。
大卫的脸上带着笑容.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达里欧扫视着狭窄的书房,妄图从藏书中寻到一丝一毫的线索。他答:“见过,我是你的书迷,你给太阳报写文章。”
大卫的笑容僵在脸上。
“其实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写作是一件非常枯燥,非常无聊,难以形容的,机械式劳动。”
达里欧抚摸着桌面上粗糙的纸页。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做呢?”
聊起工作时,大卫先生开始往外吐苦水。这位骷髅会的刽子手早就识破了画眉的真实身份。他只是想在昔日的同僚身上,寻求一点认同感。
“有人天生擅长种田,有人天生擅长养猪。这是天赋,你说对吗?”
达里欧点头:“确实如此。”
大卫先生又说:“比如你,你擅长偷窃,喜欢音乐,会吹口琴,会化妆易容。我以前觉得你是我们帮会里最有文化的那个,是个天生的罪犯。”
话题的氛围变得剑拔弩张。
“哦哦哦哦哦!”达里欧翘着食指,嘟起嘴来:“你想好了再说!大卫先生!你先想好!今时不同往日!”
“对,今时不同往日。”大卫先生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似乎还在怀念以前做土匪时的喋血人生。
“不像以前了。”大卫先生感叹道:“我白天给人占卜,晚上写书,给报社投稿,顺便接点私活。”
达里欧追问:“私活是指?”
大卫笑着,往窗外看,看着街道对面的凶案现场。
“是我天生就会做的那种‘私活’,比起无趣的文学故事,它更像是艺术。”
讨论到“艺术”,大卫的大脑开始活跃,灵感像是喷泉一样迸发出来。
“每次干完活,我会用手记把工作内容记下来,隔天回到‘工地’,有很多人来看我的作品,这个时候,我的内心像是泡进了温泉,吃着温泉煮鸡蛋那样舒坦。”
大卫先生捂着心口,把这些年的遭遇,都要分享给曾经的同僚。
“小画眉,我讨厌写作,是的,非常讨厌。”
他的形容着自己的感受。
“在动笔书写故事时,它早早就有了一个范式开篇和结局,不论俗套或新颖,不论阅读门槛的高低,它在我眼里都是那么无聊。它要把生活中所有无趣的都杀死,要制造冲突,要激化矛盾,要热血上头,要痛哭流涕,要盯准话题,要考虑时效,每个角色打上标签,每个故事都得纯粹,让人第一眼就记得清清楚楚,除了这条路,他们眼里容不下任何别的‘范式’!而我就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在一双双渴望故事的眼睛前搔首弄姿,卖弄着自己所剩不多的创作才情,拼了命一样的去获取信息,去增加脑内的信息储备。你知道吗?我离开骷髅会之后写了六本书,因为写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听上去你会笑出声的道理。”
达里欧从包里掏出了礼盒,盒子里有金币。
“说来听听?”
大卫先生怅然,翻弄着立柜里满满的读者来信,他感觉自己太难了。
“杀人,比写书简单。”
谈到“杀人”时。
达里欧的手明显颤了那么一下,可是嘴上却止不住地发笑,笑得荒诞,笑得内心发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大卫先生身心舒畅——与同僚阔别重逢时,那种感同身受的愉悦让他心醉神迷。
他找回了身为寻血犬时的感觉。
“小画眉,你觉得呢?”
他死死盯着达里欧的眼睛,享受着这一刻。
享受着支配生杀大权时的满足感。
享受着对方流露出来的恐惧。
享受他的“艺术”。
“你成了普拉克家的小侍从,我变成了一个占卜师。你我都戴着面具,见不得光。”大卫先生俯身,揭开礼盒的盖子,看见其中金灿灿的钱币时,眼神有异,又马上恢复正常,他问达里欧:“我知道,你的面具戴久了,就脱不下来了,要往下撕,就得伤筋动骨,变得血淋淋的。你再看看我,我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没有这些累赘,每天都把刀子磨得雪亮,每天都在创作‘艺术’!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的?你是否和我一样?偷偷磨着刀子?还是说,你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的模样了?”
达里欧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寻血犬两只血丝满布的通红眼眸——对方的身形高大,几乎要盖住书房小窗透进来的所有阳光,像是一只妖怪。
“我确信,我们之前见过面。”他将礼盒往大卫先生面前推,“少爷要我来找你买东西。”
大卫问:“买什么?买书吗?”
达里欧解释道:“买枪。”
大卫将朱莉小姐的配枪往桌上一放。
咚——
沉重的枪托仿佛敲在达里欧的心脏上。
“你说的是它?”
枪管上染着暗紫色血污,已经干透了。
伍德要达里欧来找证据,找的就是它。
王都的人来了,这把枪在谁手上,就有话语的主动权。
达里欧一言不发,将金币盒晃得叮当响。
大卫当着达里欧的面,将转轮手枪收回了衣兜里。
“不够哦。不够。”
达里欧唯唯诺诺地问:“如果加钱…”
大卫打断道:“小画眉,你是了解我的。我费尽心机,躲在这个小屋子里搞艺术。不是为了钱,艺术能用钱买到吗?”
达里欧算是明白了。
“你开个价吧。”
大卫说:“我要你的命,在这个镇子上,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只剩下你啦。”
“我不想死。”达里欧退了一万步:“枪我不要了,钱我也不要了,我拿钱买书行吗?就这样,你继续搞你的艺术,我不玩了。”
大卫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将礼盒收下,当着达里欧的面点清钱币,表情变得欢欣雀跃,哼着小调,几乎要跳起舞来。
“你喜欢偷东西。小画眉。”大卫给新读者斟上热茶:“不会来偷我的东西吧?”
达里欧猛地摇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笔记本,找来蘸墨钢笔。
“我看过你的书!真的!写的特别好!”
“你喜欢吗?”大卫眼睛都亮了。
达里欧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语气像是见了偶像那样。
“喜欢!特别喜欢!我能向你请教一下你的写作技巧吗?大卫先生,你在报纸上连载的最新章!我能先一步看到吗?”
“当然可以!来!你给我当个书记员。”大卫拍着手,舔舐嘴唇。开始组织语言,继续他龙的罗曼史的书写。
就这样,达里欧用手写的方式,将大卫先生口述的故事内容记载下来,直到一整瓶墨水都写干了才算完。
大卫说得口干舌燥,茶汤喝了两壶,一时尿急,想往厕所去。
达里欧大大方方站起身来,俨然一副狂热读者的模样,张开双臂,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大卫先生!等一下!请等一下!我能抱抱你吗?”
“可以!”
寻血犬大大方方拥抱着小画眉。
等两人完成了友谊的拥抱仪式。
大卫赶去一楼茅厕放水。
达里欧从袖套里掏出了一本小手册,是从大卫身上偷来的。
正如这位作家所说的,这是大卫身上的工作记录。
上边完整地记下了路德维希宅邸发生的杀人案,以及与雇主露丝大法官的交涉内容,还有一纸草稿合同,是露丝大法官的赃款交易证明。
就在这两分钟不到的时间里。
——达里欧从房间中寻来相同的手册本,对着大卫的工作记录临摹复写,连带两人的笔迹风格,复制出赝品。
在这个瞬间!达里欧手脑齐动!内心所有的创作欲都涌现了出来,恨不得把肚子里的墨水全都往纸上泼洒!
他深深体会到了大卫先生口中“枯燥又无聊”的写作生活。
他想——我是疯了,如果寻血犬知道了,我一定会死!
等大卫心急火燎地跑上楼,刚好看见地板上遗落的工作记录——又撞见达里欧偷偷翻弄着木架,聚精会神地翻看着著作和藏书。
大卫终于松了一口气,不露声色地捡回了工作记录。
达里欧心有余悸,像是从刑场的断头台滚下地,说话的声音却四平八稳。
“先生,你说过,你讨厌写作?可是刚才你明明很开心。”
大卫先生捂着脸,笑得特别开心。
“是的,我讨厌它。”
他从容不迫地将罪证塞回衣兜。
“我最讨厌它的地方就是——”
擦干净头上的冷汗,重新变得没有感情。
“——我无法拒绝它给我带来的快乐。”
达里欧站起身,是要退场了,他要离开这个让他喘不过气的小书房。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大卫先生喊住了达里欧。
那个瞬间,达里欧感觉自己要死了。
“别忘了书。”大卫将自己书写的著作递了过去。
达里欧拿上一本厚实的文摘,像是行尸一样点了点头。
一声不吭地往楼下飞跑。
他心里想着“她”的事。
要是这事情办成了!
——少爷这觉,她得狠狠地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