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森花园,这是哈森市的富人区,层层的警备和高耸的建筑是这里的标配,每过十五分钟的巡逻还有一条凶猛的多波曼犬,几乎没有盗贼会选择这里除了当年,不,直到现在也未曾捕获的侠盗。
没人清楚他到底是和身份,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来自哪里,在频繁的失窃事件之后,终于在一段时间后,这个人似乎消失在了安德鲁森花园,再也没出现过。
他到底是被抓捕进入了大牢,还是上了富人们的绞首架,这一切无从知晓,但只有警长上桌上的档案袋里才清楚的明白,那张通缉单一直没有撤销。
“而那个侠盗就是我~”迪妮莎颇有些自豪的说到。
小伊芙咬了一口勺子上的芒果布丁,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迪妮莎。
“这简直太酷了莎莎,那你是怎么认识那个蒸汽维修师的,坦白说,我压根就没看出来那家伙有这种技术。”
伊芙回忆起和埃达的初次见面,坦白的说并不怎么友好,那个坏家伙一点都没有对女士的尊重,而且身上的血腥味还未散去,并且他她还能清楚的分辨出来,他身上的血液是人血。
“我还想给你讲讲我是怎么惩恶扬善的呢,怎么用单手剑指着那些瑟瑟发抖的胆小鬼。”
迪妮莎摊了摊手,虽然说哪些故事里也有异常残忍的一面,但她绝不会把那些故事讲给她听。
故事发生在一个五月的雨天,那时候她正在被侦探和警署的人追查,并且她受到了她侠盗生涯中最重的伤,实际上那一道直接豁开自己肩胛骨下侧的伤口并不致命,充其量也只是破伤风感染,她的夹层房间里有足够的药物能解决这个。
麻烦的是自己身上突如其来的高烧,那时候我还不清楚这是燥血症的现象,我以为只是淋雨而导致的高烧,那时候我的状态很不好,而且有一种破坏一切的冲动。
我东躲西藏的来到了比目鱼街,哪里人烟稀少而且有不少的废弃仓库,而且墓地后就是黑森林,那时候我就想实在不行的话,我就钻进黑森林里去,我就不信那个够胆子的家伙敢来追来。
迪妮莎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但可惜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身上高温并没有消退的迹象,恰恰相反她破坏东西的欲望越加强烈了。
那时候我很烦躁,所以那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那些浇在我身上的雨滴已经被我皮肤的高温蒸腾掉,如果不是因为雨幕太大的缘故,或许身后的人一打眼就能看的见我。
比目鱼街一直鬼气森森的,连流浪汉也不愿意来着这,所以就算在这里肆无忌惮的破坏一番也没有什么的吧。
迪妮莎握紧了手中的单手剑,蒸腾的热流化作炽热的能量涌进单手剑之中,在剑面上出现了破碎铁浆纹路,那是被传导的高温融化掉的铁浆,在雨水的浇灌下,发出“沙沙”的声音。
她依旧在逃跑,而且凭借雨势和这里错综复杂的地形,她相信那群尾巴就算有这狗鼻子也找不到她。
于是她钻到一个酒水仓库里,趁着外面大雨没有下的更大之前,她要在这里避一避雨。
几步窜上仓库外的铁皮,顺着窗户一跃而下,她的身体不知怎么的变得更加轻盈了,就是身上的燥热让她无时不刻都感觉异常的烦闷。
但她没想到这个仓库里已经有人了,而且是她最讨厌的那一类人,一个烂醉的醉鬼。
那是一个不修边幅的男人,像是落魄的作家破产的商人之类的,留着过耳的卷发,穿着一身麻呢衣服,身上的酒气仿佛能熏死人。
迪妮莎握了握手中的单手剑,此时一个荒唐的想法出现在她地位脑海里,一个烂醉的醉鬼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注意到的吧。
她被自己这想法吓了一跳,抿了抿嘴唇,觉得口干舌燥。
脑子的冷静并不能驱动她的身体,恰恰相反本能的欲望通过血液早已流遍全身。
于是乎,就一步步的走到那个男人的身前。
肉眼可见的热浪一步步的压迫而来,那个倒霉的醉鬼却似乎依旧在熟睡着,四周散落着各种酒瓶,或大或小,这种人活着是浪费生命吧…
她缓慢的抬起手中的剑,对准了这个男人的脖子,迪妮莎之前从没杀过人,最多也就是将人打晕,或者让他几个月都下不来床而已。
但这次不同她第一次动了杀心,在本能的驱使下你要求不了一个人做太多,尤其是这件事对你的威胁没有那么大的时候。
时间僵持了好一会,你甚至能看见她海蓝色的眼瞳逐渐被猩红的光芒所替代,但那把剑始终悬而未下,甚至连一点都未曾靠近。
我是一个侠盗,这曾是我儿时卧病在床时的梦想,她从小体弱多病,发育的也一直不如常人,甚至连外出游玩也成为了一个奢侈的想法每天唯有和书本作伴,看惯了话本中哪些惩恶扬善的英雄们不心生向往。
知道某一天她的父亲用特别的方法将她医治好,她终于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梦想不应该被亵渎哪怕,是对一个流浪汉下手。
最终她缓缓收下了剑,怀揣着决意离开这里,至于之后会发生什么,她不知道。
但这时候那个男人却睁开了眼睛,从靠着酒架的姿势坐起。
嗓子干哑的说到:“那个女的,为什么不杀了我呢?我早就不想活了,你的燥血症也需要合理的发泄一下吧。”
迪妮莎缓缓转过头,她的身体异常地位僵持,握着剑的手微微颤抖,这真是一个异常不错的建议。
迪妮莎忽然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然后狠狠地扎在自己的腿上,这痛楚能让她暂时清醒一些。
“我没有处决任何一个人的权利,哪怕是你这样的人。”
“哪怕是我这样的人?!”那醉酒的男人好像痴呆了一下,随后看到了酒瓶上倒影着的邋遢形象才恍然大悟。
那是一个邋遢,窘废且不修边幅的流浪汉,这还是一个醉鬼,和对面哪怕一身伤痕,依旧气质斐然的家伙截然不同。
他扯特扯嘴角,然后“噗通”躺在地上说到:“说实在的在你拿剑指着我的时候我就发觉了,但那时候我没想动,我在想或许你就这样杀了我也不错,有时候痛快的死也好过混混僵僵的活…”
“但你没有,小姐。虽然我这样像是一个神经病在疯言疯语,但谢谢你对自己信条的恪守,这让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是荒废无用的,虽然我失去了极其重要的东西,但我不介意再我死之前,多救上那么一两条人命的。”
“愿意相信我吗,这位小姐?”
那时候我觉得我真的是疯了,竟然会相信一个醉鬼的疯言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