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葬仙之地(1 / 1)

开局一条狗 无限反转 4775 字 3个月前

李谦忽然清了清嗓子,客气地向志得意满的吴曦拱手道:“吴兄,小弟近日偶有所得,还请吴兄指点一下,小弟这首新词有何不妥之处。”

狗腿子们闻言吃了一惊。

“哦?小兄弟看上去甚是年少,没想到却也有些词才。”

“好极好极,正是要互相品鉴,方能取长补短。”

“小兄弟莫要着急,待为兄拿上纸笔,好细细查看,也便于指出其中不足之处,写下改进之言,届时你可按为兄教法,回去多多练习,日后词才必定一日千里。”

“…”

李谦闻言又忍不住“噗哧”一笑,使狗腿子们诧异不已。

“小兄弟缘何发笑?”

“莫不是害羞怯场?”

“无事无事,既是饱读诗书的学子,此番场面必要早些习惯,免得日后学位之争,落了咱们晋安学府的脸面。”

“…”

吴曦大马金刀的落座后,好似大儒学师指点学徒一般,更好似因那一首好词,一跃成为享誉整个唐国的后起之秀,端是派头十足。

“贤弟,可以吟词啦。”

杨秀见吴曦这副样子,双拳紧握,真已忍得十分辛苦,极想将吴曦连同其身旁的几人狠狠地呼倒在地,看着实在生气。

心下暗自警告李谦,若吟不出惊艳的词赋,不能令吴曦等人瞠目结舌,此后必要李谦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李谦见到众人都已准备就绪,作出倾听姿态,满意一笑,方才开口明词。

“此词名叫沁园春*雪,乃是我前年登山观雪所得,还请各位兄长指点一二。”

吴曦微微笑道:“贤弟这便开始吧。”

李谦自觉此词并无不妥之处。

秦汉唐宋元并非一朝更迭,而是独立皇朝,深吸口气后,便在脑海中想象伟人一统河山的雄伟气魄,中气十足的缓缓吟起词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吟到一半,众人已是痴迷其中,脑海中不禁勾勒出一个冰天雪地、广袤无垠的银色世界。

天地茫茫,纯然一色,包容一切,显示出极为开阔的意境,叫人震惊不已。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

但凡听到李谦吟词之人,皆是沉浸在词中世界不能自拔,久久回味。

词中一股恢弘意境,实在震撼人心。

历代绝世人物,统统被滚滚的时间长河席卷而去,其情感之真挚、寓意之深远、哲理之精辟、气魄之雄伟,令人不禁拍案叫绝。

“好词!”

“好好好!”

“此词当是以雪为题之最大气魄之作,再无第二首能出其左右!”

“…”

整个一楼顿时热闹之极,在这个言论自由、实力至上的世界,敢将自己与开国始皇作比较之人,并非没有,而且不少。

但以词明志之人,细数古往今来,诸多英雄人物,也是屈指可数。

“不得了,小兄弟真是好大的气魄!”

“此词一出,让我等还有何颜面再吟诗作词?”

“今日诗词魁首,我看非这位少年莫属啦!”

“…”

吴曦的脸色极为难看,他虽才学平庸,但眼界不低,欣赏水平亦有一些。

如何品不出李谦此词远胜于他。

当下便坐立难安,只觉得李谦所作之词,字字打在脸上,打得脸部生疼不已,红肿之极。

尤其见到平日里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跟班,也是一脸佩服的发出赞美之声,更是让心中仿若重负千斤,闷得极为难受,似要吐血。

他再也受不住被众人冷落的气氛,嫉恨地瞪了一眼享受众人赞美的李谦,便立刻急步离开“听风阁”。

一个注意到吴曦离开的跟班,心道坏了,慌忙追了出去。

李谦并未在意可能由此安排自己的吴曦。

像吴曦这种背靠大树,以为便能让所有人阿谀奉承,甚至觉得可以无法无天的寄生虫。

如若此后真的敢派人安排自己,那必然要让他牢记于心,自己可不是外表看上去这样人畜无害的清秀美少年。

想到此处,李谦呵呵一笑,向众人抱拳谦虚道:“各位大哥大姐,小弟此词属实是机缘巧合而得,眼下再叫我作一首,却是万万作不出的。”

说完,他找了个借口,便想与仍然吃惊不已的杨秀离开“听风阁”。

“小兄弟既有要事,我等也不便强留,下次再会。”

“少年人真是令人羡慕,如此年纪便有此等才华,实在令老哥羞愧汗颜啊!”

“…”

众人皆没有阻拦,只是其中多有人相约下次若有佳作,再至“听风阁”互相交流心得,鉴赏美妙。

不过临出门之际,却被“听风阁”的管事命人拦下。

“公子请留步,莫非公子是首次来到本阁?”

李谦点点头,随后得管事解惑,才恍然大悟。

他却是忘了夺得诗词魁首,有百金赏钱可拿。

但需要亲笔书写一副诗词,并且署名,方可拿走赏钱。

这委实让李谦为难。

自穿越以来,字几乎已认全,但真是不会用毛笔写字。

思考一番后,为免丢人现眼,贻笑大方,便只能忍痛作出一副视钱财如粪土的样子,摆手拒绝了管事。

他这番表现,反而让他名声更甚,众人皆是大声叫好,心想年纪轻轻,便有如此风范,假以时日,必成大器,甚至有朝一日,未必就不能名留青史,福泽百世。

待返回同福客栈,杨秀到现在还没从惊喜中缓过来,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令李谦烦不胜烦,只好支支吾吾的糊弄起来。

直到借口演法太累,进入房间,他才颇有些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这并非自己原创的作品,你叫他说些什么感想心得,说多了定然会露馅。

“拿来之作,以后还是少用,这万一露馅,届时有嘴也说不清。”

李谦嘿嘿一笑,心情颇为舒坦,洗漱后便躺在床上,很快进入修炼状态。

一夜过去,晨光熹微。

李谦并未叫醒多半还在睡懒觉的杨秀,便自去客栈一楼,吩咐伙计随便上些早点,慢慢地吃起来。

过了约莫一炷香时间,杨秀还未下楼,见到叶剑从外面进来,便招呼他过来,顺便吩咐小二再上一份早点。

“老叶,你这是一夜未归?”

“有些事情处理。”

叶剑在李谦对面落座,显然有些饿了,大口吃起糕点来。

李谦吃了口糕点,虽然好奇想知道是什么事情,但却没有问出口。

叶剑的事情,若他想告诉自己,不问他也会说,若不想告诉自己,问了也白问。

“你母亲的遗物拿到了吗?”

“恩。”

“能否告诉我是什么东西?”

叶剑没有立即回答,放下糕点,喝了半杯茶水,低头沉默不语。

李谦不想让叶剑为难,他母亲的遗物可能涉及到什么隐秘,否则叶长歌也不会等到现在才还给他。

“不想说便不说,你无需担心我会多想,既是隐秘之事,自是越少人知道越安全。”

半晌后叶剑才抬头,凝视着李谦,似想看清李谦为人品性是否值得信赖一般。

李谦心中坦坦荡荡,目光毫不闪烁。

“若你拿我当朋友,愿意告诉我,便去我房间细说如何?”

叶剑微微点头,此事说与李谦知晓倒也无妨,只是担心李谦知晓后会给李谦带去祸事,这也是他犹豫不决的主要原因。

随后他俩去到房间里,叶剑便将母亲的遗物,从储物袋中取出。

此物是一把青铜钥匙,足有七尺长,刻印着极为繁复的纹理,通体泛着莫名的光泽,看上去经历了及其漫长的岁月,充满着岁月的沧桑感。

李谦凝神久视之后,忽然感觉到心神不宁,恍若大祸临头一般,令他十分吃惊。

“这青铜钥匙,莫非是宝藏密匙?!”

问完后,见叶剑点头,他不禁兴奋起来。

“老叶,你真够意思啊,没枉费我当你是性命之交的好友,这等隐秘竟然都告诉了我,真是叫我好生感动啊!”

叶剑嫌弃的推开想扑过来抱住自己的李谦,抚摸着青铜钥匙神色伤感。

李谦觉得有些奇怪,既是宝藏密匙,为何叶长歌如此轻易的便还给了叶剑呢?

俗语有云,财帛动人心。

虽说叶府家大业大,但财富是个正常人也不会嫌多。

“老叶,这宝藏里面是不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叶剑摇摇头,他也不知里面到底有些什么,记忆中母亲的音容笑貌,清晰的犹在眼前,说过的每一句话,好似不久之前才听过一般。

“母亲说只有千年难见的血月之日,宝藏才会现世。”

“还有这等严苛的条件。”

血月之日,李谦在历史古籍中见过其介绍,不仅是千年难得一见,而且持续的时间极短,至多维持盏茶功夫。

“钥匙并非只有一把。”

“什么?!”

李谦无语了,敢情白高兴一场。

“需要几把钥匙,才能打开宝藏大门?”

“九把。”

“那你可知其他钥匙的下落。”

“知晓两把钥匙在谁手里。”

“谁?”

“浮空岛黑道巨擎厉惊魂,天狼山妖主狼衍。”

李谦闻言倒吸口凉气,只觉得获取宝藏遥遥无期矣。

这两位当世大能,他略有耳闻,都有成仙之资。

不说厉惊魂乃是洞虚境的绝顶修士,狼衍更是仙武同修,一身战力惊天动地,最广为人知的一战,便是独自打上道教圣地之一的龙虎山,杀得龙虎山弟子心胆俱裂,人人自危。

但李谦认为,以龙虎山的底蕴,无论如何也是不怕狼衍的,甚至出动底蕴,轻松便可镇压狼衍。

此事其中究竟有何隐秘,龙虎山为何放任狼衍如此放肆,却是不为世人所知。

“钥匙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最好是别指望了。你可知宝藏隐藏在何地?”

“葬仙之地。”

“那老妖婆姜心,不正是在葬仙之地吗?”

李谦忽然想到一种可能。

“莫非姜心也有一把,甚至多把钥匙?否则为何她渡劫失败后,偏偏要藏在葬仙之地呢?”

“极有可能。”

叶剑也认同李谦这番话,此前他就已想到这种可能。

不过就算姜心手里确实有钥匙,以他俩的实力,若敢去抢,十足是白白送死。

“如此多的大能,都看重这些钥匙,莫非这些钥匙关乎成仙之机?也只有成仙,才会让他们这等几乎可以说是淡薄名利的大能,如此看重。”

这个隐秘让李谦倍感压力,万一这些钥匙之间能够互相感应,或者大能们有什么特殊的追查法门。

一旦被发现,届时就算自己确实没有钥匙,又有谁会相信呢?

“此事我们暂别多想。近几日正一教便会来人,不知今年是在何地争夺接引法旨,昨夜你未休息好,今日好好休息一日,免得影响争夺接引法旨。”

叶剑点点头,收起青铜钥匙,便出门自去开房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