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嘛!”周可馨嘟起了小嘴,“芷薇姐,你能不能别总开这种离谱的玩笑,很没意思的!”
“诶诶诶?脸红了诶!”李芷薇美眸转了转,忽然道:“既然你说他唱歌超好听,那就邀请他来参加咱们的迎新晚会吧!”
周可馨道:“都说了他不是咱们学院的!”
“我管他是哪个学院的,只要他唱歌好就行了!”李芷薇说到这里,忽然深深地叹了口气,“也许,这场晚会就是我的音乐生涯最后一场晚会,我没有门户之见,只求把它做到最好!”
大明大学的图书馆资料非常齐全,孟良进行一番查阅后发现,这个世界的流行音乐和科技发展差不多,都是落后于地球位面几十年。当前市场,婉转浅轻的抒情歌曲占据了主流,劲歌、摇滚还没开始流行,至于说唱、饶舌之类的,你就算搞出来也不会被人当成音乐。
“地球上那些好歌搬到这个世界,很大概率也能流行。”
想到这里,孟良闭上眼睛,开始回忆以前的歌曲。在地球上的时候,随着天天熬夜以及年龄增加,他的记忆力越来越差,有时甚至连刚刚写完的代码都会记不得。他不确定那些好歌还能记得多少,只能努力回想。
然而这一回想,异变发生了。他发现自己前世的所有记忆都在脑海之中,包括了那些穿越前就已经遗忘的部分!
“这怎么可能!有些歌我连听都没听过,只是翻曲谱的时候随便扫一眼而已,就算是当时,我都很难回忆起其中的内容,现在居然记得清清楚楚?”
难道说,这是穿越福利?
孟良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穿越福利,不过既然有福利,可以想起前世见过的所有歌曲,那就不能浪费,他坚信他会让地球上的流行音乐在这里复生!
“等等,既然曲谱我都记得,其它东西呢?”
除了音乐之外,孟良的另一个爱好是看小说。对于音乐,他是非常投入的,遇到好歌好曲就会不停地弹唱、研究。但是对于小说,孟良只是囫囵吞枣,一遍看过去就完事了,事前不思考,事后不回想,简单点说他就是个小白,图的就是个爽!
“我回忆一下以前看过的小说…”
孟良原以为那些小说不会像音乐这般容易想起,可事实证明他错了!
以前看过的小说每一页,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简直就是神了!”
孟良原本准备用自己熟悉的音乐赚取第一桶金,现在有了神秘的穿越福利,他准备音乐、小说双管齐下!
“让我先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小说行业吧!”
根据图书馆的指示牌,孟良上了两层楼,来到文学、小说的区域,然后,他看见了整整十排的武侠小说书架!
“我勒个去!”孟良万万没有想到这世界的武侠小说是如此的浩如烟海!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有武林,有各种各样的名门大派,武侠小说在这里根本不能称之为武侠,反倒像是另一种模式的世俗小说。
又仔细查看一番,孟良发现这个世界不但武侠小说多,名家也多。在地球位面,真正被广泛认可的武侠小说家只有金老一人,其它几位虽然也有出色作品,但社会风评还是差上一截。可是在大明小说界,有公认的四大名家,四人都有发表过多部类似于地球上金老的传世作品!
传世作品多了,高仿也就多了,各式各样的仿写都可以在书堆中找到。可以说,大明的武侠小说已经达到了一种空前饱和!
“不好办了!”孟良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虽然喜欢小说,却不是博览群书的类型,如果武侠小说不能写,他实在不知该写什么!
当前的世界,还是处于实体书时代,动不动就数百万字的网文搬过来恐怕不能被广大实体编辑接受。至于那些有内涵,秀文笔的文章,拜托,他根本就没有读过好吗?
“罢了罢了,死马当活马医吧,反正文章都在我脑子里,写出来也不费事!”
孟良决定不管如何,都先弄本武侠小说试试水,反正被退稿了也只是亏几页纸而已,万一被编辑看上了,那就能赚钱了。
“除了武侠,我还看过什么小说呢?”孟良发散思维,然后整张脸一下就红了。
除了武侠小说,他还看过言情小说,而且数量不少!
这事儿要怪只能怪他老妈,孟良的老妈是个言情小说迷,在家里摆了好几书架的言情小说。小时候的孟良分不清楚武侠和言情,在外面看过武侠后,一直以为家里的书也是武侠,所以就偷偷看,几大书架都被他翻了个遍。
当时孟良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家里的书不如外面的书好看,但到底差在哪里,还是小孩子的他完全说不出来。而且他看书不喜欢看过开头不看结局,所以每本都强忍着翻下来了。
等他长大以后,这段偷看言情小说的岁月被他深深地埋在心里,没说给任何人听。真的太窘了,一个大男生看言情小说长大,让别人知道一定会笑死的!
孟良微微闭上眼睛,果然,小时候看过的每本言情,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要不要写几本言情小说试试水?”
对于写言情小说这种事,孟良心里是拒绝的,因为这些小说都是女生向的,各种情,各种爱,纠缠不休,他一个大男生写不合适,更何况此刻的他还是个和尚!
可是,孟良又是十分务实的人,他知道现在自己穷困潦倒,也知道为了迎接未来的大时代,攒多少钱都不能算多。只要有钱能赚,他不会介意自己丢点面子!
所以,孟良不但要写武侠试水,还想写言情试水!
圣人云:不管白猫黑猫,赚到钱的就是好猫!
“言情小说,言情小说,咦,这个世界的言情市场还是很萎靡的嘛!”
可能由于武侠小说发展得太火,把人才都抽走了,大明的言情小说界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萧条得很。孟良的直觉告诉他,写言情绝对比写武侠靠谱!
孟良站在言情小说的书架旁,随意拿起一本翻看,也正是这时,身边突然响起一个银铃般的女声:
“姐姐,这边这边,明大的图书馆这么大,我一定能找那本绝色小桃妻!”
“如果真的有那本书,但被别人拿走了呢?”另一个同样如银铃般的女声响起。
“哼哼,谁抢我的书,我就打死他!”
孟良的表情登时就是一滞。他是来调查言情小说发展情况的,没成想会碰到别人。
身为一个和尚,居然站在一整架的女生向言情小说书架前,手里还拿着一本粉红色书皮的言情小说,这般场景,被人撞见真的好尴尬。
随后,他看了眼手中的小说,更无语了,因为上面写的是绝色小桃妻!